来源:齐鲁网
2018-03-30 11:05:03
齐鲁网3月30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今天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实施周期,山东不再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规定每年每户农民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享受补贴的额度。
山东今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今年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在实际补贴实施中,各级市县农机、财政部门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异常或有违规线索时,应按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后续工作中视情况进行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县级农机部门对机具补贴比例异常等情况难以处理的问题。
在享受补贴控制上,不再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规定每年每户农民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享受补贴的额度。
强化农机补贴责任 市县增强自主权
新的实施指导意见,对农机部门、购机者和产销企业等参与主体的责任进一步进行了规范。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不仅享有合法权益,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补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共同负责,并明确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了“放管服”推进力度,将补贴产品比例异常控制和涉嫌违规产品封闭暂停权限放宽到市、县,进一步增强了市县监管自主权和处置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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