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28 10:49:03
齐鲁网3月28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食药监局今天发布今年第15期食品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食盐195批次,其中山东无棣精盐厂、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青岛盐海制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食盐不合格。
山东日前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食盐监督抽检,共抽检195批次,氯化钠、碘、钡、铅、镉、总汞、总砷、亚铁氰化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合格19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46%。
本次抽检覆盖全省17个市。117批次加碘食盐,78批次未加碘食盐,涉及11家省内生产企业和25家省外生产企业。其中,生产环节抽样38批次,流通环节抽样118批次,使用环节抽样39批次。
存在问题为,山东无棣精盐厂、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青岛盐海制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食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碘含量、水分、氯化钠。
本次未将标签项目纳入监督抽检的范围,但发现部分样品标签标注存在瑕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有关规定。
经查实,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未生产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产品不属于该公司生产。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了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盐生产企业,责令相关企业依法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采取整改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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