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7 18:52:01
齐鲁网1月17日讯(记者 王希)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此次普查,重在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污染源普查时点、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山东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其中:工业污染源,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生活污染源。普查内容包括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移动源。普查内容包括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普查时间表:2019年将完成
2017年12月底前为准备阶段,2018年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用排水)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完成初步审核与汇总。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将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展普查成果分析,编制污染源普查报告,完成普查档案整理和移交,开展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山东省政府成立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目前,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建立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中国民航山东省监管局、济南铁路局等共21个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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