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8 23:28:12
齐鲁网12月8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食药监部门日前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费县人民医院、翔宇医药(郯城)有限公司、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等医疗结构使用的白癜风丸、牛黄解毒丸、炎可宁片、白癜风丸等药品进行了抽检,发现4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分别为:
标示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的白癜风丸(批号:20151102、20160601,规格:每10丸重2克)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牛黄解毒丸(批号:160202,规格:每丸重3g)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的炎可宁片(批号:160202,规格:基片重0.3g),
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项。
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法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相关市局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