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26 14:08:10
齐鲁网10月26日讯(记者 彭芳)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秋冬季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不低于18%、15%、10%、15%、15%、18%、15%;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幅度,除济宁为不低于10%以外,其余均为15%以上。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山东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按照“只能加严,不能放宽”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细则》,并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会议,龚正省长作动员讲话,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与国家方案相比,山东省紧紧围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结合国家下达山东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的流动性特点,将部分重点任务的执行范围由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到全省17市,并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
主要目标是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不低于18%、15%、10%、15%、15%、18%、15%;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幅度,除济宁为不低于10%以外,其余均为15%以上。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主要任务包括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11大项、31个子项。
各市落实情况将纳入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城市和县(市、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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