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30 18:38:09
齐鲁网9月30日讯(记者 廖亮 高亚南 贾晓宇)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每年十二月是本省的法治宣传教育月。
条例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特点,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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