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6 18:53:08
齐鲁网8月26日讯(记者王镇富 张杨)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山东将首次出台《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把约谈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这是省级层面首次出台环保约谈制度。
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确定了约谈的主体为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的对象为: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的主要内容为: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应当约谈的情形为:年度环境质量恶化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存在公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的,以及存在其他需要约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
约谈过程中,省政府领导同志、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依法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及时限,被约谈单位在约谈结束后30日内,将约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省环保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被约谈单位的书面报告,对约谈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并报省政府。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