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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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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08:17:08

齐鲁网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批信访件共计101件(来电82件、来信19件)。截至8月23日12时,已办结9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6件(其中济南3件、青岛1件、烟台1件、泰安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95件案件中属实76件,不属实19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93家,立案处罚22家,罚款金额196.45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行政拘留3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21人、问责63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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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烟台市开发区福莱山公园西侧有个工业园,每到下班时间会有刺鼻气味,工业园西侧有居民小区。 烟台市 大气     经调查,信访所述基本属实。8月14日中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开始对园区企业逐一排查。福莱山公园西侧为南北相邻的正邦工业园、华立工业园,2个园区与西侧居民小区相隔秦淮河路,相距约120米左右。2个园区及周边现有生产性企业15家,均为租赁厂房的机械加工、电子组装、包装印刷等小型企业。检查发现涉废气环境违法问题企业1家,为烟台人立广告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员工10人,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为华夏大厦北一楼,生产场所为正邦工业园9号,租赁厂房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轮转机、磨切机、胶印机等11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制版印刷--配液--胶装,主要产品为票据、不干胶标签等。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未依法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二是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执法人员立即当场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封存,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立案处罚     8月15日完成调查笔录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其当场承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8月16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6万元。  
2 169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夜间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排水沟,排放废气超标,环保设备未安装就生产排放。该厂运输垃圾没有专线道路,从村中穿行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莱芜市第三水泥厂和小型草纸造纸厂对当地空气和水质污染严重。 莱芜市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1.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的废水、废气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反映情况不属实。2.2017年3月,莱城区考虑到该企业沿线途经村庄多,人口密集,且有部分垃圾运输车辆车况较差、垃圾洒落等现象,已向莱芜市政府作出关于尽快启动垃圾莱芜市静脉产业园垃圾运输道路的请示。市政府拟办意见: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按三级公路标准规划、设计并提出项目概算。市领导批示,尽快组织实施。3.莱芜市环境监测站、莱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对该厂进行了夜间突查。经查,莱芜市第三水泥厂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此外,该企业生产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反映情况不属实。4.牛泉镇原有4家废纸小造纸厂,列入“水十条”小造纸厂关停企业名单,2017年1月进行了拆除取缔。2017年6月10日,有两家小造纸厂发现反弹。在2017年6月13日,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供电站、国土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两家小造纸厂进行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同时清理原料与产品。 诫勉谈话     一是8月14日,莱芜市副市长召集莱城区副区长、牛泉镇党委书记召开督办会,确定现场开工建设垃圾专运线。二是加大对涉案企业的巡查、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诫勉谈话2人
3 174 德州市乐陵市的殡仪车,多为报废车辆,无牌无照,噪音大,尾气污染严重。 德州市 大气、噪声     经调查,乐陵市共有从事运营殡仪车37辆,其中,道路交通手续齐全的有8辆,未注册登记的4辆,涉嫌存在污染问题的25辆。 责令改正、问责     由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殡仪车运营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交警部门负责甄别处罚相关车辆。目前,37辆从事运营的车辆中,手续齐全的8辆已经全部在民政局备案;4辆未注册登记的新车给予500元罚款并完成注册登记;对涉嫌存在尾气污染问题的25辆车(手续不齐全)各罚款200元,其中8辆完善了手续,17辆进行报废。对以上4辆完成注册的新车和8辆通过补审的车辆,根据新出台的殡仪车运营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后继续运营。对于车辆噪音问题,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车辆扬声设备强制拆除,并持续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 通报2个单位,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1人。
4 176 济南市市中区九曲路中海国际社区A5区御山华府东侧山体有采石场,晚上有大车运输,凌晨有炸山声音,粉尘噪音污染严重。A3区泉海小学西侧有个汽车配件厂,紧挨学校和居民小区,有焚烧刺鼻气味和噪声污染。 济南市 扬尘、噪声、大气     经调查核实:1.中海A5区东侧原有一处废弃石料厂,已不再开山采石,不存在凌晨炸山问题。2.目前正在实施山体地质环境治理。该项目依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34号)开工建设,计划投入500万元,已于2015年11月开工。工程主要内容是渣土內倒及回填、客种植土、砌筑毛石挡土墙、危岩排险、种植绿化等。2017年8月2日停工整治。3.遗留石粉和裸露渣土覆盖网已破损老化,存在扬尘污染。4.在前期施工过程中,大型运输石粉物料车辆只允许21:00后通行,存在夜间扰民问题。5.泉海小学西侧有一家运丰汽修汽车配件厂,前期有噪音,2017年5月2日已拆除。6.临近汽修厂的济南军区后勤装备维修中心院内存在焚烧垃圾问题。 责令改正、问责     市中区政府责成:1.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和七贤街道办事处对裸露渣土和石料再次进行覆盖,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再作出处罚。2.七贤街道办事处现场告知济南军区装备部工作人员,禁止在院内焚烧垃圾,同时,加强巡查,发现焚烧垃圾问题及时制止。3.区市政局对撒漏车辆进行查处;七贤街道办事处通过设置隔离墩,对大货车限行,对该区域乡间土路进行硬化,抑制扬尘。 诫勉谈话2人
5 177 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过青银高速章丘口往青岛方向十公里,夜间有人偷用二手轮胎熬柴油,空气土壤污染严重,异味很大。 滨州市  大气、土壤     来电反映的青银高速章丘口往青岛方向十公里处,属于邹平县青阳镇韩家村。接到转办单后,8月14日下午,邹平县环保局、青阳镇政府、协同网格化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区域进行拉网排查;8月14日22:00至8月15日3:00,工作人员再次在济青高速章丘至邹平段进行巡查,均未发现信访件中使用废旧轮胎加工柴油企业。综上所述,该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6 179 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试验机厂东侧污水沟臭味大。南辛庄南侧西十里河南脏乱差。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     经调查核实:1、该水沟源头位于槐荫区试验机厂内,试验机厂已停产多年,该水沟污水是雨水及厂内少量生活污水汇聚而成,从厂东墙外流入市中区(约110米),再次流入试验机厂内,最终汇入槐荫区污水管网。该沟旱季时干涸,由于高低落差小,雨季时易形成雨水冲刷污物淤积。2016年9月,对该沟进行了垃圾和淤泥清理,并增设了防护网。2.西十里河南存在卫生脏乱问题。3.对沟内水体进行了监测,水质符合生活污水特征。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1.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对该段边沟进行篷盖处理,将明沟改为暗渠。2.于8月19日,区市政局会同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对该沟附近居民进行回访,居民均对此表示满意。3.与槐荫区市政、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对该水沟加大源头治理力度。4.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和社区志愿者,持续不间断做好辖区路面清扫、垃圾清运等工作,加强清扫的频率和力度,清理垃圾死角。 通报批评2人
7 181 青岛市黄岛区澳柯玛人才公寓生活垃圾未及时处理,垃圾臭味很大。 青岛市 垃圾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小区由青岛鑫龙爱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合同纠纷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7月13日,该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从8月6日起,不再为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提供物业服务。7月31日辛安街道办事处对鑫龙爱家物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8月2日之前清理小区堆放的垃圾。8月2日下午,经多次协调、催促,该物业公司与街道共同清理了小区垃圾。8月3日,辛安街道办事处将该物业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黄岛物业管理信息网”进行了曝光。8月6日,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垃圾清理后,拒绝继续清理并明确表示不再为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提供物业服务。后经辛安街道办事处组织多方协调未果。8月13日下午,辛安街道办事处另抽调环卫人员、行政执法队员、运输车、装载车对小区积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垃圾20余吨,增配垃圾桶80个。 责令改正     8月14日18时,小区堆积的垃圾及卫生死角已全部清理完毕。
    8月14日19时,区城市管理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小区业主委员会、部分小区业主共同研究决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入驻管理,新物业服务企业正式入驻前暂由辛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该小区日常保洁服务;待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后,加强区、街两级日常巡查、考核,督促小区新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并常态化保持。
 
8 183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海风工业园,园区距离高铁特别近,化工企业、塑料企业特别多,容易发生事故。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天桥区桑梓店镇海风工业园在原济南军区装备部农副业基地内。原济南军区装备部农副业基地,是按照1969年8月29日《齐河县“五七”干校关于将原齐河县园林场北场移交军区“干校”的协议书》规定,由齐河县“五七”干校将园林场北场土地3203.2亩及地上物移交济南军区“五七”干校使用。根据济南市天桥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此地为军事用地,由军队后勤部门管理。
    海风工业园区位于该军事用地范围内,园区距离京沪高铁50余米,内有企业15家,包括10家生产经营类企业、3家仓储类企业和2家危化品企业,主要为家具、木材、健身器材、汽车配件等生产和存储。其中2家危化品企业,济南万凯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储存油漆;另一家为农药储存企业;济南市天桥区塑料焊接厂和济南山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塑料加工企业,各距离京沪高铁300米和400米以上。
    据摸排调查,海风工业园内15家企业均未经过环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消防大队、桑梓店街道办事处,与济南军区善后办军事组成立联合工作办公室,协商解决园区企业整治问题,于8月11日下达了《关于清理整顿的通知》,并进行现场办公。
     8月15日,济南万凯商贸有限公司、农药储存企业2家危化企业已取缔,剩余企业已停电停产。9月30日前完成设备、仓库清理。
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9 187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甜水村,因为当地政府说要迎接环保督查,养殖有污染,要求村里的养猪场把猪全部处理掉。村民感到很气愤。 东营市 其他     甜水村有3家养殖户,全部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盐窝镇政府印发《关于禁止村内养殖的告知书》,对村内养殖集中实施搬迁或者停养。      
10 190 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南亢北亢村,经常黎明之前都能闻到刺鼻气味,村里有很多工厂,不能确定具体是哪家企业的问题,据说当地的自来水水质不合格。 济宁市 水、大气     8月14日,济宁市环保局、邹城市环保局、邹城市水利局、邹城疾控中心和太平镇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排查。
    1.异味问题: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北亢村,位于邹城市太平镇镇政府驻地东南。北亢村西北方向1公里左右位置为邹城工业园区,邹城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规划面积达7.72km2,两村距离邹城工业园区较远,不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不属于搬迁村庄。两村内均无企业,距离两村较近的涉气企业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艾孚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有完善的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调查人员分别在北亢村、南亢村共随机走访了10户居民,均表示村内没有企业,最近也没有闻到刺鼻气味。8月15日凌晨4时,邹城市环保局再次对两村附近进行检查,现场闻到有轻微异味。经排查,发现异味源为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初沉池散发的异味。
    2017年4月山东省环保督察期间,省督察组曾下沉到该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异味扰民进行了督办,针对污水处理系统初沉池及附属污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异味问题,该公司一是采用管道集中收集各工段无组织排放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并入废液处理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二是在污水处理站厌氧池上增加了异味收集及治理设施,目前该设施已经正常运行;三是对初沉池及附属污泥池、污泥浓缩池均采用随动式覆膜,负压收集后的气体经碱洗后通过等离子体及UI光解进行处置,达标排放,此项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2.自来水水质问题:邹城市太平镇北亢村饮用水为邹城市太平镇农村饮水安全联合供水工程统一供水,邹城市水利局监测中心每月都对其进行抽检并报邹城市疾控中心监测,水质符合饮用标准;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购买邹城市华美倚兰纯水机商贸中心一吨位纯水机一台,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维护要求,每天清理一次,每两年更换滤芯、石英砂等,严格按照标准使用活性炭、除垢剂等,确保水质优良,水质符合饮用标准。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14日下午16时对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北亢村水质进行了采样,经化验两村水质均能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责令改正     1.因异味问题,邹城市环保局于2017年2月9日向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邹环监察函【2017】11号),限期3个月完成整改治理工作。2017年5月15日,鉴于雨季施工安全、施工难度较大等原因,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向邹城市环保局提出延期申请,2017年5月16日,邹城市环保局作出同意延期的批复,延期至9月底完成。
    2.2017年5月12日,该公司分别同山东迪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污泥浓缩池框架钢结构已经做完,将进行覆膜工程,初沉池正在进行框架钢结构施工,预计2017年9月底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调试,届时完全消除异味。
 
11 191 菏泽市东明县大屯镇湖窑村,加工土木的企业,没有锅炉也没有污水,当地政府断电两个月不让生产,然而其他乡镇类似企业都可以生产,投诉人要求给个说明。 菏泽市 其他     经调查,东明县大屯镇湖窑村,加工木业的企业共有50家,没有锅炉也没有污水,因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已被当地政府断电两个月不让生产,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属实。东明县组织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全县同类企业共有480家,均未生产,其中34家企业属于提升改造类、正在改造,其他446家已取缔。群众反映“其他乡镇类似企业都可以生产”,这一情况不属实。   经与发帖人联系沟通,发帖人认可调查意见,已主动删帖。  
12 193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花根山村,赵文峰建筑模板厂存在锅炉污染,冒黑烟,每天都有刺鼻甲醛味。 青岛市 大气、其它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1.区环保分局6月19日根据投诉对青岛文峰木材营销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合作社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区环保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合作社立即停止生产,并拟罚款6.552万元。该合作社提出听证申请,区环保分局将组织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有关情况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2017年7月,大村镇对该合作社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锅炉未使用。7月11日,约谈了该合作社等5家“散乱污”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停产整治     采取措施如下:
    1.切断了该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性工业用电。
    2.督促该合作社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7:30左右自行拆除了燃煤锅炉。
    3.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日常巡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13 196 济南市济阳县在济阳县曲堤镇设工业区引进污染企业,在济阳县济阳镇设滨河新区占用基本农田用地。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
    1.关于曲堤工业园问题。转办件所反映的在曲堤设立的工业园,名为济南市曲堤化工产业园,位于曲堤镇,规划面积约为11.6平方公里,是济南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化工园区的通知》(济政办[2016]80号)),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产业。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的规划、环评、国土等审批程序,园区概念性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编制区域环评报告。
    2.转办件所反映的滨河新区,是县委、县政府2017年重点实施的城市片区改造工程,涉及济阳街道、济北街道15个村(居),2233户,8096人。根据济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基本农田保护)确定的范围,该区域基本农田1593亩,村庄占地(集体建设用地)3196亩,其他为一般农田(耕地、林地、园地等)、未利用地、建设用地。该区域内正在实施前期的征收拆迁工作,仅涉及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县政府已根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安排,拟将该区域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待批复(济阳国土资字〔2016〕107号)。
     
14 197 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李家沙沟村盖怀念堂,焚烧祭奠品,设焚烧池和公共厕所,与崂山水库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离居民区也很近,破坏了当地山林。还在怀念堂旁建采沙场,灰尘污染大。 青岛市 水、扬尘     2017年8月14日,城阳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李家沙沟怀念堂,位于夏庄街道办事处,距离崂山水库库区最大库容线(海拔54米)约450米,距离居民区约1公里,所在位置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未按规定办理任何规划建设、土地手续,擅自于2006年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8月再次进行扩建,属于违规建设项目。该怀念堂配建焚烧池和公共厕所。该怀念堂所在区域国土部门认定地类为裸地,林业部门认定地类为非林地,属上世纪五十年代采石形成废弃石坑,未发生毁山毁林行为。怀念堂周围未发现采沙场,仅有一处沙料堆场,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行为,此沙料堆场虽已覆盖但遇到大风天气仍会产生扬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问责     8月16日拆除怀念堂焚烧池及公共厕所,8月20日之前对沙堆进行平整,1个月内完成补植绿化。
    下一步,辖区民政部门及所在街道将立即启动新怀念堂的选址建设,尽快将原怀念堂寄存的骨灰盒进行搬迁分流。
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
15 201 济宁市梁山县县城东侧菱花味精厂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到地下,气味很大,环保处理不达标。之前反映过,当地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未有效解决。 济宁市 水、大气     济宁市环保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督办,梁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菱花公司召开专项环保问题案件落实会,进行研究部署。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线项目,由济宁市发改委于2010年8月登记备案,由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审[2010]289号),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5]20号)。
    1.生产废水问题:8月14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公司利用该尾液经过浓缩结晶生产硫酸铵作为复合肥原料,不外排。对于低浓度污水,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0000m3的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202+气浮+沙滤+杀菌”工艺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环降温过程,少部分外排到县城污水管网,进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每天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废水量约为2000方,排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未出现超标。
2014年以来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环保、安监、药监、水利、疾控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并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监测,PH值、色度、总硬度、重金属等18项指标均未发现异常现象。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和省、市、县环保部门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向地下排污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梁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现象。
    2.异味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淀粉车间和发酵车间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厌氧工序产生的臭味。建厂初期,由于气味收集处理工艺落后,设备运行不稳定产生异味,对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异味问题,2016年8月10日,梁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处罚五万元(梁环罚字[2016]033号),同时要求其完善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异味处理工艺。2016年8月,济宁市环保局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进行了约谈;2016年12月,梁山县县长、县纪委、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梁山街道办主任吴某某进行了约谈。
该公司于2016年8月投资600余万元,建设了4套异味气体治理系统,分别对淀粉车间、发酵车间、发酵连消车间异味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将污水处理调节池及厌氧池进行封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2万方光触媒系统进行处理。接到转办件后,该公司于8月14日委托山东国正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上下风向气体进行了采集监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一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约谈     梁山县政府责令梁山县环保局加强现场检查与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责令该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异味治理设施,提升异味治理工艺,对产生的异味深度治理。同时要求生产过程进行全封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异味影响。  
16 202 潍坊市昌乐县营邱镇古城村新万基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酸洗除锈、静电喷塑和家具喷漆,没有相关环保手续。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污染当地水源。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水、大气、其他     1.该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生产配电箱,2014年开始生产,酸洗除锈、静电喷塑和家具喷漆均无环评手续。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3.接到12345热线举报前,昌乐县环保局、营丘镇政府已对该公司进行查处。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县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了断电,关停,加工、喷塑设备全部封存,酸洗池剩余盐酸全部用塑料桶封存于仓库,烤漆房加贴封条,对酸洗池进行了规范化处理,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45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行政警告2人
17 203 聊城市高唐县尹集镇朱庄村河道上游排放大量污水,臭气熏天,影响当地生活。 聊城市 大气、水     高唐县环保局及尹集镇政府接件后赴现场开展调查,该河道位于尹集镇朱庄村北侧,周围河道长度约1500米,平时处于干枯状态。现场调查时沟内水量较少,河水呈淡黄色。通过走访周围居民得知,近期没有臭气熏天现象。经对河道两侧及周边区域调查,未发现排水企业和养殖排污等现象。经监测,河段内水质COD 49mg/L,氨氮1.87mg/L,初步判断前段时间高唐县处于防汛期,降雨量较大,周围雨水汇入河内,形成积水,水面有树叶杂草等漂浮物。由于近期气温较高,造成树叶杂草等漂浮物腐烂,水质较差。高唐县政府已责令尹集镇政府限期将河面漂浮物打捞清理干净,截止8月17日沟渠内积水已基本清理干净。      
18 204 潍坊市滨海区工业园企业众多,有黑烟,气味大。环渤海临港企业乱排污水,化工气味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土小化工企业建在盐田间,气味大,存在东营和潍坊互相扯皮现象。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滨海区现有重点化工企业约160家(其中,44家企业因“四评级一评价”差评已实施断水、断电),投资7.6亿元,督促企业建设脱硫脱硝除尘、RTO、低温等离子异味治理、废水处理等重点水、气治理工程80个。滨海区将继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9 206 威海市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石岛流口大桥,上游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道,导致海水水体发黑,臭气熏天。这个问题向12345.民生110、环保局都反映过,答复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够。 威海市 水、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荣成市由环保局、监察局、石岛管理区组成联合调查组于8月14日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从企业日常运行和环境监管情况看,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外排废水稳定达标,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常。但现场发现:1.流口桥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较早,部分采用污水管网截流口的方式建设,雨季汛期截流口易出现雨污水溢出进入河道,排入流口桥入海口。2.近年来,随着石岛城区拓展和石岛工业园建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量增长较快,高峰期污水可达4.8万吨/天,现有4万吨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需要(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石岛管理区正在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八河污水处理厂)。3.流口桥位于石岛湾最北端入海口,该桥以北区域河流全部通过此入海口入海,因石岛湾属于半封闭海湾,湾内海水循环周期长,自净能力差。 停产整治     一是立即责成石岛管理区对荣成市鑫海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汇水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对违规排污企业全部停产限产,最大程度减少污水排放量。责成市环保部门,对荣成市鑫海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水水质进行严密监控,一旦超标排放,坚决依法处罚,确保各个环节均无缝对接,扼住污染源头。
     二是立即启动流口桥区域4.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于9月15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手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完工,彻底解决雨季汛期截流口污水溢出问题。
    三是加快八河水库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9月中旬建成运行,将峨石山路以北工业园区企业,斥山街道、王连街道和东山街道3个街道的企业村居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处理,彻底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20 208 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街道办事处和信花园二期2号楼东南角,美如家烧烤以及羊羊小镇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美如家和羊羊小镇烧烤均为商住楼,虽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均无专用烟道。 关停取缔     天桥区政府组织食药、环保、市场监管、执法、公安等部门与办事处进行处理,对美如家及羊羊小镇两家业户进行断水、断电,拆除油烟净化设备以及排烟管道、炉灶等设施,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均已关门停业。  
21 209 举报聊城市冠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被冠县环保局的王局长非法处理。 聊城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冠县污水处理厂为山东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8万吨/日,污泥产生量约60吨/天。经检测污泥定性为一般固体废物。2.2013年以来,先后与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十里营窑厂(承包人绳某某,协议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15)、桑阿镇西白塔窑厂(承包人绳某某,与吴村窑厂承包人为同一自然人,协议期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清泉街道办事处吴村窑厂(承包人曹某某,协议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和冠县天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某,协议期为2017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签订了污泥运输及处理协议外运用于制砖。截至目前,除冠县天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外,其余3家窑厂已全部拆除。2013年至今累计依协议处置污泥76462吨。3.关于反映环保局王局长参与非法处置情况。自2013年以来支出的运输处置费用2324650元由绳某某和曹某某领取。未支付给天昊建材马某某的原因是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处理厂开征增值税以及营改增,嘉诚公司在支付大额款项时均要求收款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抵扣税款,鉴于天昊建材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双方约定,待天昊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嘉诚公司及时予以支付相应款项。调查组对污泥处置方当事人绳某某、曹某某、马某某进行了调查,绳某某为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十里营村人,系西十里营窑厂和西白塔窑厂承包人;曹某某为清泉街道办事处吴村人,吴村窑厂承包人;马某某为桑阿镇白塔集北街村人,系天昊建材公司负责人。县环保局班子成员中,王姓有两人,分别为王某伟、王某庆,两人均为桑阿镇籍贯,与绳某某和曹某某既无亲朋关系,又无日常往来。据此,举报所反映的冠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被环保局王局长处理信息不实。      
22 210 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村济聊公路南边,加利福肥料厂全天冒烟,有臭脚丫味,向环保局反映无果 聊城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县环保局立即赴现场调查。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年有机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1.群众反映加利福肥料厂全天冒烟问题。2017年2月19日,茌平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使用燃煤烘干炉进行生产,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企业将烘干炉燃料改为生物质。2017年5月2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四周粉尘污染严重,原料储存间三防措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严重;生产设备未安装有效集气装置;生产用烘干炉为生物质燃料,现场有大量煤炭,炉膛内燃烧物为煤炭等问题。2017年5月25日,茌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该公司自2017年5月25日至7月16日停产整改。2017年7月16日,茌平县环保局现场复查,该公司整改到位于2017年7月22日恢复生产。2017年8月5日,因化工转型升级需要,茌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向该公司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自2017年8月5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顿期间,并未投入生产。2017年8月14日13时,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已按相关规定要求更换为天然气锅炉,正按照要求进行升级改造,不存在全天冒烟问题。2.群众反映加利福肥料厂有臭脚丫味问题。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感官上有异味。4月21日、8月15日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均达标。3.向环保局反映无果问题。2017年以来,茌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于1月23日、2月19日、4月20日、5月24日、7月16日对茌平县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共计五次。分别下达《关于责令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茌环责改[2017]0525-20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处罚款10万元。不存在向环保局反映无果问题。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立案处罚10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  
23 211 聊城市莘县徐庄乡,佐骏电动车厂,没有环评手续,2016年开始大量生产,有喷漆房,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污染空气。最近听说督察组来了刚停产,举报环保局保护企业。 聊城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莘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监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赴现场调查,佐骏电动车厂为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位于莘县徐庄镇驻地。1.关于没有环评手续问题。该项举报属实。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因省政府决定暂停批准低速电动车项目一直未得到批复。2.关于2016年开始大量生产的问题。该项举报属实。经查,2016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并试生产,2017年5月份停产。期间共生产电动汽车260多辆,该企业实际年生产能力为2万辆。3.关于“有喷漆房,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污染空气”问题。该项举报不属实。该企业建有喷漆房,投资78万元,由山东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水旋喷漆室和UV高效光子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4.关于“举报环保局保护企业”问题。该项举报不属实。2014年10月11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违规开工建设行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前不得恢复建设。2016年5月3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私自恢复建设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莘环罚〔2016〕3-0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5万元罚款。2016年年底该公司喷漆房治理设施由山东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建设,2017年7月份建设完成。2017年5月6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擅自试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莘环责改字〔2017〕3-20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莘环停〔2017〕3-1),并处以5万元罚款。莘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5月6日、6月12日、7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7年8月1日,莘县环保局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8月3日报请莘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停业关闭的通知》(莘政办〔2017〕40号),县供电公司、水务局和徐庄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实施了彻底断水断电,停业关闭。8月12日,莘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莘环罚〔2017〕3-69),对企业罚款10万元。莘县环保局在整理该企业私自开工生产证据后,于8月14日移交给莘县公安机关。莘县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和生产车间主任行政拘留10天。 立案处罚、立案侦查、停产整治、问责     1、莘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开工生产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罚款10万元。2、莘县县政府下达了《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电动汽车项目停业关闭的通知》进行关停;3、莘县环境保护局将该公司私自开工生产,拒不停止排污的违法案件移交给莘县公安机关。莘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生产车间主任行政拘留10天。4、莘县县政府责成徐庄镇政府安排两名驻厂员24小时入住该企业,确保该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和落实环评意见之前不得生产。 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24 212 济南市章丘区枣园街道办事处有一闽源钢铁厂,扬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扬尘     接到重复转办件后,章丘区再次安排环保局和枣园街道办对企业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经检查,该企业已将原烧结料场残存的少量物料冲洗干净,废水经收集经沉淀后回用。该企业制订了扬尘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考核。8月13日,章丘区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开展监督性监测,均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13日 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立案处罚,并向其下达处罚决定书(济章环罚字[2017]08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五万元整。  
25 213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香山美墅小区,附近有三个汽车4S店(宝马、奔驰、吉普)、油猴快修,以及汽车加油站,每天排放废气,油漆味、焦糊味很大。后来向市城建档案馆调阅过资料,查阅过土地证、环评报告,该土地性质是住宅。同时投诉青岛市规划局违规审批4s店。要求坚决关停搬走。 青岛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市北区组织现场调查,经核查:2015年8月以来,香山美墅小区居民陆续投诉宝马车4S店等4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烤喷漆气味扰民。市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只有宝马车4S店从事烤喷漆业务。经多次研究会商,宝马车4S店于2016年8月和2017年7月两次改造烤漆房,目前,排气口距离地面16米,与投诉居民楼距离超过100米。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 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1日监测,该店烤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世纪阳光银川西路加油站和吉普4S店土地用途为商业,宝马车4S店、奔驰4S店、油猴公司等3家土地用途为住宅,加油站、吉普4S店为正式建筑,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为临时建筑,上述建筑规划审批手续依法合规, 但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存在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问题。 责令改正     1.关于宝马车4S店烤喷漆气味扰民问题。虽然该店烤喷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鉴于投诉人一直反映有油漆味,经多次调解,责令该店8月16日立即停止烤喷漆作业行为,9月6日前拆除烤喷漆房设备。
    2.对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等3家超期使用的临时建筑,将根据立案调查事实责令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改正,当事人如不能办理合法手续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26 215 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定时排放废气,向市长热线、环保局等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市长热线称该厂为市里重点项目,不好管。 泰安市 大气、其他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为103案件。
    近年来,针对群众多次信访举报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异味污染问题,市、区两级高度重视,环保部门积极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立即整治,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异味、臭气污染等问题22件信访件。接到信访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和偷排偷放问题,重点加大夜间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加大对渗沥液的监管,消除污染隐患。要求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环节,以及易产生异味的卸料平台、垃圾库及垃圾输送系统全部采用密闭负压运行;对进出厂区运输道路及厂区地面及时维护,定时喷洒除臭剂。对垃圾库房安装了自动闸门,避免气味散发;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密封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新建一套沼气火炬焚烧系统,对垃圾渗滤液产生的气体集中收集焚烧。依据调查处理的情况,岱岳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该区域异味问题信访案件均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复。通过有效治理,该区域异味浓度明显降低。今年7月下旬,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中科环保工程、中科洁能环境工程、垃圾填埋场等单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委托检测,四个监测点数据为15.19、18、17,臭气检测标准为20,没有发现臭气浓度超标现象。
责令改正     一是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面整治。厂区内生产现场、垃圾库、垃圾输送通道门窗,进行全面性修复封闭,严禁私自开窗开门;运行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处理;严格要求运行调整人员,落实燃烧温度不低于850-950℃,垃圾进入炉膛燃烧必须完全燃烧,防止出现异味烟气扩散;强化尾气处理设施及除尘器运行监管,确保除尘布袋完好;除臭剂每天喷洒不低于4次,除人工喷洒外,督促企业购置喷洒车辆用来冲洗道路;加大投入,改造垃圾库自动密封门和分拣池、渣仓门;进入垃圾卸料平台的垃圾,安排专人即时进行清理,垃圾不留在垃圾卸料平台;运输车辆按照顺序进入垃圾库,运输车辆尾部必须悬挂集水箱,防止污水外流,造成环境污染;保证垃圾库为负压运行,垃圾库内臭气全部吸附到炉内进行燃烧;垃圾污水按照污水存量定期排入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池24小时运行吸风机,收集池全部密封,防止臭气外溢;收集池内每周加入100Kg除臭剂,与污水进行共同发酵,减少臭气的产生;垃圾卸料平台切割渗沥液排水沟、保证来往车辆渗沥液通过排水沟打入储存池后,进入污水站;磅房进厂车辆停放地等待区建废水收集池,收集车辆撒漏和冲洗水,然后车辆运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是对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键环节进行整治。对卸料平台、分选区域、预处理车间采取密封措施,保证构筑物处于负压状态,车间产生的气体负压收集后经集气管输送至除臭池采用生物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净化后经15m高、内径0.85m的排气筒排放;针对调节池由于搅拌作用会散发出一定的异味这一原因,在调节池口盖板上部用胶片覆盖,并用结构胶密封,同时引用集气管进行有组织臭气收集并处理;在调节池周边安装了一套自动喷淋装置,通过喷淋设备的雾化喷洒进行除臭。对调节池PV膜进行密封修复,将所有的破裂、开口处进行了补膜等密封性维修。
    三是要求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规范填埋作业。暂存区按规范填埋作业,整体覆盖落实标准,严格遵守填埋顺序倾倒、摊铺、压实洒药、覆土,每天工作日结束覆盖15厘米黄黏土压实。垃圾覆盖区每间隔2.5-5米的垃圾层覆盖0.2-0.3自然土或HDPE膜覆盖,当日完成当日覆盖,作业面控制在15米之内,作业斜坡用0.01米HDPE膜覆盖;垃圾填埋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确保污水不外溢;严格垃圾运输要求。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有效蓬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及时清理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特殊情况需临时存放的临时存放期间,按规定定时喷淋降尘。
    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由岱岳区公安、环保、开发区抽调人员进驻,实行24小时盯靠监督,成立巡视督导组,每天在全公司范围内不停地进行巡检;开展监督性监测,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厂界臭气(异味)检测,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   
 
27 216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西湖口村村民私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西湖口村村民私自开采山石,自己进行加工,产生污水、粉尘(下雨天不生产),每次国土局、行政执法单位检查前就停产。自开采山石,自己进行加工,产生污水、粉尘(下雨天不生产),每次国土局、行政执法单位检查前就停产。 临沂市 水、大气     1.现场基本情况:经查实,反映人反映的西湖口村实为西古口村。采石场位于该村村东南山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采石场当事人盛某某,男,68岁,汉族,费县费城镇永胜村村民,以该村建设水利蓄水池为名,在没有取得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5月份开始安装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8月初私自开采灰岩山石,现场开采面约40米×70米,共两层,每层厚度约0.4米,未外运。                                      
    2.污水、粉尘污染情况:由于该采石场未生产,现场调查时无废水产生和排放现象,无生产粉尘产生。经询问当事人,在切割采石过程中,采用少量水对切割锯降温降尘,喷洒水量较少,加工过程中蒸发加之块石吸附消耗,无加工废水外排;由于处于雨季,采石场属露天作业,下雨天无法生产。
    3.日常检查管理情况:2017年5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其暂停一段时间后又于6月份重新安装设备,于8月份开始开采。8月14日现场查处时未施工,有切割锯1台、装载机1台,开采的石料约600吨。
立案处罚     1.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月14日再次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现场开采设备依法扣押,现场已开采约600吨石料依法没收,并立案调查,8月17日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并处以罚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费县供电公司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对其用电进行销户。
    3.马庄镇人民政府对地上附属建筑物3处及变电箱、水箱等附属设施清理完毕,并对其作业面进行生态恢复。
诫勉谈话1人
28 218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团埠坡村西北角有一家炼油作坊,批建不符,废水中重金属危害物未检验,污水外排导致牲畜、作物死亡。 潍坊市 水、重金属     该案件在2014年就已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是从事鸭血蒸煮加工小作坊,非“小炼油”,2014年已依法取缔,拆除全部设备,恢复了土地原貌。同时,县环保局对信访人水池水样进行了采样检测,未发现直接的污染证据。      
29 219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曹家村村南济青公路往北1公里,济南市振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保鲜膜,无环评、24小时冒黑烟、污水外排。当地环保局进行查处时村委提前通知企业停产。 济南市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无环评手续;无燃煤炉具;工艺废水为加热管循环冷却水,冷却水通过车间管道排入厂区西侧三个暂存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清理;未发现污水外排口。
区监察局调查村委会,未发现区环保局提前通知企业环保检查的问题。
关停取缔     1.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5日对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2.董家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取缔。  
30 221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05号龙泽书苑,小区楼下全部餐馆无油烟净化设施,且无排烟设备。举报至崂山区环保局,未予处理。 青岛市 油烟、其他     2017年8月14日下午,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龙泽书苑小区楼下有20198平方米网点房,网点无专用高空排放烟道,网点内开办了39家餐饮服务业户,全部办理了工商登记,均未办理环保手续。2016年以来市民投诉多次,崂山环保分局对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进行了立案处罚,共处罚18家,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崂山消防大队等七个部门联合执法,关停了11家。 停产整治     已责令全部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停业整顿,整治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部门联动予以取缔,并引导其转型。  
31 224 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王党村位于水源地的两家养殖场,高密市政府、村委先后通知要求养殖场于8月31日前,8月15日前,8月12日晚之前处理养殖场内的羊、鸡及相关设施。投诉人认为政府政令变化太快,未给予养殖户足够准备时间。 潍坊市 其他     高密市朝阳街道王党村水源地的两家养殖场,在禁养区范围内,拟定于8月31日前关闭。8月12日,朝阳街道为加快工作进度,要求两家养殖场尽快清栏并关闭养殖场。工作过程中,高密朝阳街道工作人员始终耐心细致与养殖场沟通,两家养殖场也认清了当前形势和关闭养殖场的意义。与此同时,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系外地养殖户来购买鸡和羊,于8月13日对两家养殖场进行了清栏,8月14日拆除了养殖设备,并对现场进行了消毒。       朝阳街道工作人员与两家养殖场进行了沟通,后者均表示对提前关闭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接受当前结果。  
32 226 泰安市泰山区3家企业:财源街道办事处财源新村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唐訾路南头泰安市福顺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花样年华北侧泰安市泰福餐具保洁配送中心,存在燃煤锅炉污水未处理排放,且无环保手续的问题。 泰安市 水、其他     2017年8月14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财源街道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财源街道财源新村,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业务,现场发现车间内有一台0.5吨生物质热水锅炉,检查时未使用;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进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能够达到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泰安市泰山区福顺餐具消毒服务中心位于上高街道办事处范家灌庄村,从事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现场发现车间内有1台0.7吨热水锅炉,检查时正在使用;生产污水进入泰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经区环保局监测PH8.56mg/l,COD8270mg/l,氨氮20.8mg/l,COD超标。该公司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小散乱污”违法企业。
    泰安市泰山区泰福餐具保洁中心位于省庄镇前省庄村,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生产,车间内有一台0.8吨燃煤热水锅炉,检查时未使用;生产污水经格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区环保局监测,能够达到接入污水处理厂标准。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于2015年6月由泰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2015年7月由泰山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
    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禁燃区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泰山区已责令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生物质锅炉,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行政处罚正在执行中),生物质锅炉已于8月15日11时拆除。泰安市泰山区福顺餐具消毒服务中心无环评手续,属于“小散乱污”企业,上高街道办事处已对其进行取缔,8月16日经现场核实,已落实“两断三清”。泰安市泰山区泰福餐具保洁中心已于8月14日22时拆除了燃煤小锅炉。  
33 227 青岛崂山区牟家村东南方向石子加工厂,张村河旁边属于崂山三类保护区,不应建设石子加工厂,工厂加工过程中扬尘及噪声扰民。拉沙子的货车晚间噪音大影响滨河东路居民休息。崂山区环保局及市长热线避重就轻,未解决问题。 青岛市 扬尘、生态、噪声、其他     8月14日,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牟家村石子厂位于牟家东山和南龙口交界处,2014年6月20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11月办理了环评审批,2015年1月通过了环评验收并投产,该厂厂址不在崂山风景区内。进出该厂的道路是土路,且坑洼不平,拉沙子的车辆经过易产生扬尘和噪声。该企业离居民区最近距离有1000米,并采取封闭和扬尘防止措施,经验收监测,粉尘和噪声达标排放。2016年以来市民投诉4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开山采石。 关停取缔     接到转办件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关闭该石子加工厂;二是一周内完成滨河路限行管控设施到位;三是一个月内拆除地上附着物及设备;四是三个月内对场地进行平整、加强看护并简易绿化。  
34 228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镇卫生院南侧500米左右有一家水泥搅拌站,存在扬尘污染。 泰安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群众信访案件举报的水泥搅拌站,其全称为大金地商砼有限公司。2014年4月24日经泰安市岱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2014年经区环保局审批,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原有房屋5间,2014年租赁后,新建房屋7间。生产流水线于2015年5月份开始安装,2016年下半年安装调试完成。2017年3月底停止生产并开工建设钢结构料仓,并于8月初完工。8月14日,岱岳区城管局、住建局、满庄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经现场调查取证,发现混合主体设备长时间停运、贮料仓库密闭防尘良好,装载设备、运输车辆均处于停机状态,现场没有明显的扬尘产生,群众举报“现场扬尘”不属实。该企业未完善报建审批手续,属违规建设的临时建筑物。 关停取缔     区政府对对企业的动力配电箱和主体设备传输系统进行了依法查封。针对其违法建设问题,进行拆除。8月19日开始拆除工作,预计一周内全部拆完。  
35 229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小黄埠村圣坤耐火材料厂,晚间偷排废气(烟尘)、废水。投诉至环保局,处理效果不明显。督察组进驻前已停产。 滨州市  水、大气     来电反映企业为邹平坤圣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景观砖生产,该项目2000年建成投产,列入邹平县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完善类,于2017年3月27日经邹平县环保局备案(邹环函〔2017〕270号)。
2017年8月14日,邹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临池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用电记录发现,该公司因改电于2017年8月7日停产,现场无生产迹象。该公司景观砖生产项目配套建设了双碱法脱硫设施和布袋除尘器;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污水为生活废水,厂区东南角有旱厕一处,旱厕内生活污水定期外运用作沤肥。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村民表示“该村东头的坤圣耐火厂建厂多年,在生产过程中未见有废物及气味排放。”并出具证明签字确认。
     
36 230 济宁市梁山县县城东侧220国道旁边有一家味精厂,晚间生产。生产废水排放去向未知,排放气体味道很大。当地政府未予处理。 济宁市 水、大气     济宁市环保局会同梁山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沿220国道进行排查,经查所反映味精厂是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批201号转办件为同一问题。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线项目,由济宁市发改委于2010年8月登记备案,由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审[2010]289号),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5]20号)。
    1.生产废水问题:8月14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公司利用该尾液经过浓缩结晶生产硫酸铵作为复合肥原料,不外排。对于低浓度污水,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0000m3的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202+气浮+沙滤+杀菌”工艺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环降温过程,少部分外排到县城污水管网,进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每天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废水量约为2000方,排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未出现超标。
    2014年以来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环保、安监、药监、水利、疾控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并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监测,PH值、色度、总硬度、重金属等18项指标均未发现异常现象。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和省、市、县环保部门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向地下排污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梁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现象。
    2.异味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淀粉车间和发酵车间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厌氧工序产生的臭味。建厂初期,由于气味收集处理工艺落后,设备运行不稳定产生异味,对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异味问题,2016年8月10日,梁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处罚五万元(梁环罚字[2016]033号),同时要求其完善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异味处理工艺。2016年8月,济宁市环保局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进行了约谈;2016年12月,梁山县县长、县纪委、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梁山街道办主任吴某某进行了约谈。该公司于2016年8月投资600余万元,建设了4套异味气体治理系统,分别对淀粉车间、发酵车间、发酵连消车间异味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将污水处理调节池及厌氧池进行封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2万方光触媒系统进行处理。接到转办件后,该公司于8月14日委托山东国正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上下风向气体进行了采集监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一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约谈     梁山县政府责令梁山县环保局加强现场检查与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责令该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异味治理设施,提升异味治理工艺,对产生的异味深度治理。同时要求生产过程进行全封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异味影响。  
37 231 烟台海阳市:1.郭城镇港里村,村边月牙水库因为淘金破坏了水库一米五的土层(泊地),水退之后地面变成沙丘,损失一千多亩地的同时有人偷采砂石;且淘金加入酸,破坏水质。2.郭城镇郭城村月牙水库上游沿线工厂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库,破坏水质。 烟台市 生态、水     经现场调查,1.关于“月牙水库非法淘金”问题情况属实。2008年1月之前,确实存在水域用地内非法淘金,后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依法取缔。关于群众反映的损失“一千亩土地”问题,由于淘金的范围均在库区水域用地范围之内,该范围土地实质就是水库库区土地,干旱时会部分露出水面,并不是耕地,所有权属于水库管理所,而且淘金后的沙土均保留在原地,所以不存在损失土地、破坏土层的问题。2.关于“有人偷采砂石”问题情况不属实。2008年以来,海阳市郭城镇政府与水利局始终加强巡查、严格执法,从未在水库区域内发现偷采砂石现象。群众所反映的“有人偷采砂石行为”,应该是2011年3月海阳市水利局开展的水库清淤工作,有海阳市水利局签订的清淤合同为证。3.关于“淘金加入酸,破坏水质”问题情况不属实。淘金工艺为:采砂——筛子筛选——毛毡吸附——粗金,淘金整个过程中不添加酸,不存在破坏水质行为。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海阳市自来水公司对月牙水库进行了2次水质检测,检测的22项指标均为合格(水质检测报告附后);8月17日,海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水库水质再次进行现场采样,COD、氨氮、PH、溶解氧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监测报告附后)。4.关于“郭城镇郭城村月牙水库上游沿线工厂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库,破坏水质”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月牙水库(建新水库)上游只有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距月牙水库(建新水库)约3公里。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均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郭城河,流经约3公里河道后进入月牙水库(建新水库),没有破坏水质。2017年5月之前,建新水库不属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该企业的存在是合法合规的。2017年5月,因连年干旱,城区供水紧张,市委、市政府建设建新水库向城区供水工程,建新水库因此成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建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已委托第三方正在编制中。 责令改正     1.2008年1月以前的淘金已经取缔;2.海阳市于2017年7月18日已经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要求,提前关停了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待水源地保护区划经省政府批复后,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准,第一时间启动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搬迁工作。  
38 233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甄庙村有一家砖厂,手续不全,污染严重,广饶县环保局贴过封条,但现在一直生产。两个月前投诉至山东省环保厅及县环保局,未予解决。 东营市 大气、其他     该企业无手续,无治污设施,当地环保部门对其进行过查处,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检查生产设施地窑仍有余温,停止生产时间不长。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关停取缔
立案查处
    立案查处,拆除主要设备。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企业责任人郑奎明。  
39 235 1.有一焚烧化学废料的窝点,2016年举报人带领莱芜市环保局稽查大队前往查处,窝点无手续且无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局已贴封条。目前该窝点继续焚烧化学废料。2.有一家炼地沟油小作坊。 莱芜市 大气、其他     经核查,1.焚烧化学废料窝点,举报内容与现场不完全符合,主要存在原材料及杂物清理不彻底的情况,且现场已不具备再生产能力,并不存在举报材料中提到的继续焚烧化学废料的行为。2.炼地沟油小作坊已于今年7月底被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举报属实。 关停取缔、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1.2016年7月中旬,莱城区接到举报后,现场对焚烧化学废料窝点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后续对该单位进行材料补充时,该单位已拆除主要设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2017年4月份,经群众举报,高新区现场调查,得知该单位从莱城区站里村搬至高新区官厂村,高新区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了生产设备。截至8月16日12点,已全部清理完毕。
    2.炼地沟油小作坊已于今年7月底由高新区责令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截至8月16日12点,已全部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40 237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7号新龙科技园2号楼1楼底商,有七八家餐馆,无专用烟道,但部分有手续,油烟扰民,要求取缔。环保厅、街道办事处称有手续即可。 济南市 油烟     经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食药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1.华能路7号新龙科技园2号楼为临街商住楼,一层为商铺,二层为住宅,共有10家餐饮店,未设置专用烟道。2.8家业户前期办过工商手续,2家餐饮服务许可证。 关停取缔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执法局针对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的8家企业下达关停通知;区食药局向1家《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和1家无证餐饮店下达立即停止餐饮服务经营通知。截止到8月18日,10家餐饮经营业户均将设施清运完毕。  
41 240 临沂市平邑县塘村水库,村民私自养鱼,污染水质 临沂市     经调查核实:
    1.村民私自养鱼问题。2003年唐村水库与王某某签订渔业养殖承包合同(合同期10年,2003年至2013年)。2006年唐村水库与赵某某、王某某续签了渔业养殖合同(合同期6年,2013年至2019年)。2012年1月1日,赵某某把合同转让给杨某某。经落实,王某某、赵某某、杨某某均为承包合伙人,2012年以后具体由杨某某不承包经营。承包经营者杨某某在未取得养殖证的情况下,私自伙同他人进行网箱养鱼,杨某某提供养殖水面、供应饲料、协助销售等,具体饲养由同伙人各自管理、分散经营。杨某某及同伙人从未申请办理养殖证。唐村水库养殖网箱最多达到600多只,经过多次清理,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网箱未实施清理。经现场核查,仍有195只网箱未清理。
    2.污染水质问题。唐村水库未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地,也未列入备用饮水源保护地。根据临沂市水文局定期抽测报告显示,2012年至今唐村水库内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县环保局监测站8月14日,在水库北岸、南岸、管理站房下及网箱附近四个点位提取水样送检。
是  关停取缔     1.网箱养鱼清理进展。县渔业办责令经营者杨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8月16日中午12时前拆除养殖设施。为保证网箱顺利清理,我县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唐村水库管理处,责任人为宋汉卿、范新国。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水质情况。监测报告显示,水库内水质优于四类水质标准。
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1人。
42 241 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东的巨野河,上游的章丘区污水、山东财经大学的污水排入巨野河河道,导致河水污染。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东巨野河污水来源主要是世纪大道周边村庄居民生活污水自然流入河道。对东巨野河世纪大道桥下取样,化验显示化学需氧量24mg/l,总磷1.44mg/l,氨氮18.6mg/l,氟化物0.321mg/l。山东财经大学生活污水于2016年排入章丘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责令改正     针对东巨野河污水问题,章丘区政府已实施龙湖路排污管道工程。该工程南起世纪大道,北到龙山街道权庄村南通往第三污水处理厂主干道,全长3370米,管径1.2米,计划投资600万元。该工程现将进入工程施工招标阶段,于8月16日开标,按规定公示三天,预计8月20日开工,10月底前竣工。  
43 242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刘峪村东南方向500米左右有一家开采沙石厂,加工沙子,破坏生态,并在加工、运输中产生中扬尘污染严重。向国土局、市长热线反映未处理。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停产。 济南市 生态、扬尘     经调查核实:举报的采砂石厂实际为刘峪铁矿,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企业在矿区内对原开采的尾料进行破碎分拣加工,将分拣出的铁矿石销售,其余部分粉碎成沙子,用于矿井回填原料。企业扩大料场时对矿区山体进行削坡以及拓宽道路,造成山体破坏,加工运输过程中落实降尘措施不力,造成扬尘污染。 7月6日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该问题,工作人员立即于7月7日到现场调查核实,安装分拣设备,是为矿山恢复治理做准备,核实清楚后,向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复。后来,当事人又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同一问题,区国土局又于7月20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因扩大料场,造成山体破坏,立即责令其停止了作业,后镇国土所巡查,未发现有开采加工行为。不存在反映的“未处理”的情况,也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停产”的问题。 关停取缔     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双泉镇相关人员到刘峪铁矿现场督促整改。区环保局、国土局、双泉镇联合执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至8月16日下午,企业加工设备、地磅全部拆除,对矿区裸露的矿石和土地进行了覆盖,对破坏的山体进行了整修覆土,企业将按期进行绿化。 诫勉谈话2人
44 246 济南市历城区兴港路126号天齐奥东花园小区西侧,有一家鲁冠混凝土搅拌站,每晚20点后搅拌车进出,整晚作业,车辆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距东侧天齐奥东花园约50-60米,现场检查时停产。1.固定噪声源有搅拌机、输送机、装载机、空压机;移动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罐车、原料运输车。2.存在夜间作业扰民问题。3.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4.生产设备密闭,避免偶发噪声产生。5.企业环保设施与设计建设一致。6.扰民噪音为企业出厂车辆发动机躁音(距居民约60米)与风歧路道路交通噪音(距居民40米)叠加所致,晚间噪音敏感问题明显。 责令改正、限制生产     1.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环保网格办公室每晚20点到次日6点,安排两名环保网格员到现场巡查,监督停产。2.历城区环保局将定期加强现场监察、监测,确保企业生产、运输等各环节运行达标,避免噪声扰民。3.企业主动承担责任,作出承诺停止夜间生产,避免噪声扰民。  
45 248 莱州市沙河镇海郑村南有一家铝压铸厂,不定时排放粉尘、废气。 烟台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莱州市沙河海郑村机械配件厂成立于1998年,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采用铸造方式生产电机盖等铝制品配件。该企业属“散乱污”企业,莱州市已于2017年8月9日对其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其当日停产。同时沙河镇政府安排海郑村村主任带领村级人员展开巡查,镇政府干部于2017年8月12日给海郑机械配件厂3台土造铸铝炉加贴了封条,并于8月14日完成取缔。 2.由于企业已停产,现场未发现排放粉尘、废气现象。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1.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顶格罚款10万元。
   2.截至8月15日凌晨2时,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诫勉谈话1人
46 249 济南市市中区万紫巷东街14号楼东头有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1.万紫巷东街14号楼居民楼东头一楼有一处北丽欣家常菜馆,曾进行露天烧烤,造成油烟扰民;2.今年5月,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7第029131号)要求进行整改;3.该店8月7日起已经关停取缔,不再经营露天烧烤、炒菜餐饮业务。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大观园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8月14日下午15时,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立即对其采取了封堵烟道、摘除牌匾等工作,室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清除。  
47 250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永鑫石油化工厂、热电厂、四家造纸厂废气、废水污染严重,排放污水污染土壤。寨郝村房地产开发有四眼地热井用于居民取暖,存在地下污染。 滨州市  大气、水、土壤、其他     经调查核实,来电反映的永鑫能源集团(下属两家公司永鑫化工和成达新能源)、热电厂(山东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四家造纸厂(欧华纸业、华辰纸业、万松纸业、兴华纸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均按照环评及批复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博兴县湖滨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寨郝村房地产开发有四眼地热井,前期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采两眼井问题,后经查处封存整改后,补办相关手续,项目正在建设中。
    1.废气问题。涉及废气排放的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永鑫化工、成达新能源三家企业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监控数据显示达标排放。四家造纸厂依托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蒸汽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2.废水问题。以上企业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废水经厂内污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处理后,进入博兴县湖滨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3.地热井地下污染问题。地热井开采已通过博兴县批准,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2016年6月,博兴县对该项目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水质分析显示该地热水富含偏硅酸、偏硼酸等多种有益矿物质,有一定的理疗、保健作用,对人体健康无明显不利影响。
     
48 251 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九号院四号楼一单元,有住户常年把中药渣子倒在房顶,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滋生虫蚁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槐村街九号院四号楼一单元502居民因前期开中医门诊,私自倾倒中药渣在楼顶,产生异味扰民。 其它     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安排人员对药渣杂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运垃圾300袋、合计36立方米。 通报批评1人
49 252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蔡家庄东北角,一个无名的个人养鸭场,散发气味刺鼻。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1.该养殖场无任何合法手续,且离居民住宅距离太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2.12345市民热线曾于8月2日7:00受理过此问题举报,济阳县政管办接到承办单后,于8月2日8:30转办到仁风镇人民政府。3.仁风镇立即开展调查处理,要求养鸭场按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升级改造,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予以关闭。 关停取缔     该养殖场进行转场搬迁,截止8月15日上午9:00,养殖的8000只鸭子已经全部转运到其他适养区域,3个鸭棚全部拆除完毕,完成粪堆清理、土地整平和恢复原貌工作。  
50 253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小沙埠村,村南边有个无名的化工厂,晚间散发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但有露天堆放生产原料空桶,存在固体废物储存未落实“三防”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核实,该无名化工厂为烟台星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聚氨酯产品,公司前身为水暖器材厂,后由厂改制为公司,于1998年4月更名为烟台万达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暖气片销售;应市场需求,于2009年3月更名为烟台星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聚氨酯产品。该企业《聚氨酯弹性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4月15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月3日,区安监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烟芝安监现决[2017]B001号)后就停止生产,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安监部门现场检查和环保部门查阅核实生产记录和水电费记录等资料,证实该企业于7月3日停止生产;经调查询问和查阅核实生产记录等资料,证实该企业停产前有时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经调查询问和查阅核实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等资料,证实该企业在停产前,按照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但曾发生过由于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设施停用的情况。企业已着手拆除生产设备,准备搬迁。 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1.该公司已列入区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整治工作清单,按照工作要求,7月3日安监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企业当天即停止生产,未再复工。目前企业决定搬迁,现已开始着手拆除生产设备。现场气味在企业停止生产后即消除,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
    2.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企业露天堆放生产原料空桶,存在固体废物储存未落实“三防”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芝罘区环保局于8月1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改字〔2017〕46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烟芝环罚告字〔2017〕22号),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立案处罚。
 
51 254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西城村,张灿让养鸡场,8月12日突然被通知不能继续养殖了,想协调一下能否放宽时限。 泰安市 其他     张灿让养鸡场位于泰前街道办事处西城村委南150米,谢过城大街北100米处,属于禁养区内,养殖场周边为村民住房。2017年8月2日,泰前街道办事处召开关于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动员会,按照《泰山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泰山政办发[2014]48号)、《泰山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泰山政办字[2017]16号)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当天下午村支部书记同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工作,该养殖户内无正在养殖的肉鸡,工作人员当面告知不得再从事养殖。8月5号,村工作人员再次入户调查时发现张灿让又新进鸡苗4000只。工作人员遂进行了劝阻并明确要求不得从事养殖。8月11日,泰前街道再次召开调度会,计划在10日内完成关闭搬迁工作。12日,村书记及工作人员到张灿让养殖户进行入户劝导,通知其按时限要求完成关闭,本人同意按时限内完成。2017年8月14日,泰前街道办事处接到转办单后,立即组织开展了调查。西城村书记和包村领导上门入户与张灿让进行了沟通座谈,本人同意按要求完成关闭。 关停取缔     经泰山区畜牧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协调,山东大宝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与张灿让养殖户解除肉鸡养殖保底合同,不再追究其违约责任,张灿让本人已积极配合办事处完成关闭工作,其本人对关闭工作表示理解,不再要求放宽时限。  
52 255 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济阳县第七人民医院路口,银河路路西侧,济南四建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水沟,占了水沟的一半,目前还设置了围挡。向12345反映过,无答复。 济南市 垃圾     经调查核实:1.济南四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路口、银河路西侧水沟进行了回填土作业,用作施工道路,建筑垃圾占了水沟。2.12345市民热线曾于7月22日受理过此举报,济阳县政管办接到济南12345承办单后,立即转办到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城管执法大队于7月22日、8月5日和8月7日,先后3次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于7月26日、8月5日和8月13日对举报人进行了回复。 立案处罚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1.对济南四建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济住建罚告知〔2017〕8号),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
    2.责令济南四建立即清理水沟内垃圾,分别给予5万元和5千元处罚(济阳城执罚字〔2017〕336号、济阳城执罚字〔2017〕337号)。3.截止8月14日20:00,已将沟渠内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河道已经疏通,对河道边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
 
53 256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石马村(石马疃头村):1.村民用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未通自来水。2.村里有人搞养殖,臭气熏天,粪便随意处理,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水、其他     经现场调查,全村共673户,村内有520户使用自流水,还有153户自己打井使用地下水,从2016年秋天至2017年春,使用自流水和地下水一度不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使用,群众对开通自来水的需求很高。全村共有10户养殖户(9户养猪、1户养鸡),均未达规模化要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目前9户猪养殖户正常经营,1户肉鸡养殖户于2017年6月停止养殖,现场看10户养殖物的粪污均不同程度存在随意堆放、溢流及恶臭气味污染问题。2017年8月14日,对距离河道最近的人家地下水进行采样,经海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PH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8月17日,疾控中心再次对地下水、饮用自流水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的细菌、大肠杆菌等指标结果将于8月22日左右出具结果。 责令整改     该村目前已完成打井并铺设了自来水主管道,力争11月将自来水接入村民家中。8月15日,小纪镇政府责令该村各养殖户立即对堆积粪便进行清理,目前10户均已完成粪便清理,恶臭气味已消除;同时,逐户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养殖户务必于8月30日前按要求修建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流)标准的化粪池,逾期不能完成的将予以关闭取缔。  
54 258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与柳泉路交界柳泉新村,7号楼下纪林餐馆、满口鲜餐馆以及舒禾餐馆,油烟管道不起作用,油烟、噪声扰民。餐馆的燃气罐、纸箱、酒瓶随意堆放在地下室,存在安全隐患。前来吃饭的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交通。曾联名反映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要求予以取缔。 淄博市 油烟、噪声、其他     经现场核查,不能够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油烟净化器检验合格报告》。存在扰民问题。 停业整治、追责     1.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三家饭店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三家饭店自8月14日起停止餐饮经营行为,三家饭店已于当日停业。
    2.8月15日,科苑办事处城管中队对三家饭店广告牌匾进行了拆除,8月16日开始拆除三家饭店的油烟净化装置风机及排烟管道,8月20日前拆除完毕。
    3.针对地下室乱堆放问题,8月17日安排专人对三家饭店地下室进行清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诫勉谈话2人
55 259 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赵戈庄的个人养羊场,当地政府突然通知要求8月15日前必须关闭,时间太短根本来不及处理。投诉人表示支持政府的决策,但要求尽量缓冲一下处理时间,建议至少给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处理,之前政府宣传的是年底前彻底处理,现在文件下达的太突然。 潍坊市 其他     宋某某养殖场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赵戈庄村北部,该区域属高密市禁养区范围。高密市密水街道相关人员在给宋某某下达养殖场关停通知时,考虑到其现实情况,让其签订9月14日前清栏的承诺书,并未强令其8月15日前关闭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卖出奶羊48头,剩余60头,其中25头已联系好买家,35头已和买主定好合同,收了定金,买方将于9月13日将奶羊全部运走。该养殖场于9月14日可实现清栏。       密水街道工作人员和宋某某进行了沟通,宋泽亮表示支持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其养殖场于9月14日前清栏时间足以够用。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56 260 烟台市龙口市西城区海岱工业园玮辰电动车,车间用过的硫酸,以及喷漆用的废料都直接排放到投诉人的地里,导致树和鱼都死了。龙口环保局取过土样,但是一直没有处理。目前该企业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 烟台市 水、土壤     调查情况: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生产高档电动车、自行车,2000年12月25日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所产生危废全部交烟台绿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正在运行,产生的含酸废水经处理设施中和处理后排海。现场取水样监测达标。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入生产。2016年4月,环保局接群众举报该公司排放化学污水,污染其承包鱼场,要求赔偿1200万元;4月18日,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取水样监测达标。当事人又举报有油漆渣排放至其院内,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西北墙外确有灰色凝固状废物,该公司承认2012年8月工人清理车间沉淀池时,把沉淀池内油漆渣排放到北墙外。据了解,2008年起当事人鱼场不再养鱼。现场有几棵腐烂的松树桩,周边的树木生长正常。2016年6月2日,环保局委托嘉誉测试对土壤进行了取样化验;8月26日委托省环科院进行检验鉴定;2017年1月29日该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该公司排放的油漆废渣应归类于HW12危险废物。2017年5月初环保局收到正式检验鉴定意见后,于5月8日、10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勘验,固定证据。为确定该案是否具备移送标准,与公安局法制大队沟通会商,法制大队阅卷后提出,该案缺乏关键的入刑证据《环境损害评估报告》,2017年6月30日环保局与省环科院签订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合同,现正等待来龙进行损害评估。 停产整顿、立案处罚、约谈     1.已邀请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来龙,与相关单位和信访当事人共同确认了取样及固废清理方案并签字同意后,于8月15日中午完成对现场水质和土壤分层取样工作,并将样品紧急送往济南进行鉴定。信访当事人表示对环保局和开发区管委等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龙口市环保局于8月16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7]第34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第340号),责令其停产,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自愿接受环保处罚。
    3.该公司已于8月14日下午停产整改,实施达标水回用改造工程,已于8月16日上午完成;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了分层清理并对样品进行编号、集中封存在玮辰公司危废仓库,现场已于8月15日全部清理完毕。
    4.相关机构正在对倾倒污染物提取样进行检验,并做损害评估报告,如构成犯罪将予以立案,并责令该公司对其给信访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对其所污染的土壤进行生态修复。       
    5.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57 261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东青路213省道道路两侧的耕地改为沙土停车场,扬尘严重,当地政府不予管理。 东营市 扬尘     检查核实附近建设5家停车场。其中万源停车场等3家停车场存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5家停车场进出口道路均未硬化,导致进出车辆存在带泥上路和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对3家停车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退还土地。对5家停车场下发了抑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成,包括拆除停车场牌、清除停放车辆、苫盖裸露土地、进出口道路洒水抑尘,清理集中停放的130余辆大型油罐车。  
58 262 威海市荣成市供热公司有四个供热站申报了荣成市烟气治理项目,但只改造了两个,其余两个供热站尚未改造,继续供热。 威海市 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荣成市立即组织由环保局、监察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8月14日15时到达人和、靖海供热站。现场检查,两个供热站均处于停运状态。人和供热站有10吨和20吨两台锅炉,先后于2011年、2013年投入使用,两台锅炉共用一套“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废气治理设施,供热范围主要涉及人和镇驻地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生活区,2016年度用煤量为5143吨。靖海供热站有一台20吨锅炉,2014年投入使用,采用“多管除尘、湿法脱硫”废气治理设施,供热范围主要涉及靖海镇驻地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生活区,2016年度用煤量为2786吨。人和、靖海供热站隶属荣成市热电燃气集团,仅在供热季使用。根据《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荣成市热电燃气集团今年重点实施人和、靖海、寻山、俚岛四个镇街供热站超低排放达标改造工程,总投资2333万元,计划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工,供热季正式投入使用。 停产整治     荣成市制订了集中供热替代实施方案,已经完成论证,将在确保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基础上,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治,保证10月30日前完成。  
59 263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陶然路交汇向北80米处路西,有一处非法侵占公共用地的集装箱,用于无证销售水泥,造成周边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接倾倒,臭味熏天。要求调查后予以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经调查核实:
    1.非法侵占公共用地问题。该处用地位于九曲街道赵庄社区,属社区闲置用地。2012年5月赵庄社区居民李某某私自将此处平整后放置一集装箱使用,用地面积约40平方米。
    2.无证销售水泥问题。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该经营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312600243039,注册日期为2012年6月7日,经营者姓名为李某某,经营项目为销售水泥及建筑材料(需经许可生产经营证、资质证生产经营)。目前该营业执照按年度报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经营户主要是零售水泥,平时将水泥放在拖盘上出售,客户购买时从车斗中将水泥卸至客户车上运走,未发现地上有水泥堆放痕迹,但在水泥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
    4.废水直排,臭味熏天问题。该经营点仅零售水泥,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生产废水。现场检查时地上有少量生活用水痕迹,是经营者父母在此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现场无异味。
是  关停取缔     因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放置集装箱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河东区城管局于2017年7月11日,对当事人李某某(注:经营者李某某之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河东)城管限改字[2017]0711号No0001031)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改正。在下达限改通知后,河东区城管局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拒不配合。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区城管局、九曲街道办事处联合将该经营者现场放置的集装箱清除,水泥、拖斗彻底清理。  
60 265   1.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郭岑石社区化武路与郭苑路交汇处向东1000米处有一个工厂排污水沟,污染多年,水质恶劣。
  2.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魏石处和郭岑石社区多家板皮厂用小锅炉烘板皮,存在烟气污染。
临沂市 水、大气     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工厂排污水沟问题。经现场调查,举报人所反映位置无排水沟,在反映位置西侧300米左右有条水沟,即老龙沟。该水沟流经高新区境内长度11.1公里,是高新区南北排涝的主要沟道。之前,该区域生产、生活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流入河道,导致河流水质较差。
    近年来,高新区对老龙沟沿河全线敷设了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周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涑河;沿线镇街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和垃圾清理工作。老龙沟在枯水期水量较小,且存在附近居民在河岸偷倒生活垃圾现象,导致有时河流水质较差。
    现场核实发现共有3个问题。一是1家养殖场废水进入河道;二是河道沿线存有5处生活垃圾;三是老龙沟启阳路桥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
    2.板皮厂污染问题。经走访调查,群众反映的罗西街道办事处魏石处应为罗西辖区东石埠社区(群众俗称魏石埠)。经前期排查,东石埠社区共有117家板皮厂,郭岑石有1家板皮厂。2017年7月20日,该类企业已全面断电整改,正在改装燃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擅自生产和使用小锅炉烘板皮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我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马厂湖镇政府对养殖场进行清理取缔,并对该养殖场生猪产生的尿液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到未防渗的土坑中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2.我区已组织人员完成沿河垃圾全面清理工作。
    3.组织相关部门、镇街将启阳路桥排污口废水接入高新区污水管网,并开展截污管道工程。目前,工程方案和招标工作已完成,计划45天完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为高新区建设局、马厂湖镇,责任人为许鹤腾、刘涛。                
    4.罗西街道督促板皮厂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并加强监管,杜绝出现擅自复产问题。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2人。
61 266 青岛市李沧区晋中路79号越秀星汇蓝湾小区附近的环湾路和铁路线,对小区居民造成了噪音污染。当地各个部门出现推诿,未采取相关措施。 青岛市 噪声      8月14日,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现场调查。经核查:该铁路建设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1月10日正式运营。越秀星汇蓝湾小区A、D1地块分别于2015年11月、2017年5月建成,建设单位为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环湾路和铁路线,对小区居民造成了噪音污染情况属实。该段环湾路设施管理权于2014年移交至李沧区建管局,李沧区建管局负责道路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维护。针对噪音污染问题,李沧区政府与济南铁路局进行了沟通联系,协商设置隔音屏,济南铁路局表示积极配合。 责令改正     1.解决环湾路噪声问题,措施如下:由李沧区政府出资,在环湾路人行道东侧设置声屏障,于60日内完成方案论证、招标、安装施工。
    2.解决该区域铁路噪声问题,措施如下:李沧区政府出资,在该区域铁路线东侧增设声屏障,8月下旬完成设计,委托济南铁路局10月下旬组织施工,计划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李沧区政府在铁路线东侧密植高大植物,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62 268 临沂市沂南县历山路新星花园小区自打井用水有异味,水有汽油味,水面有油花。请有关部门关闭水井,集中使用自来水. 临沂市     经调查核实:1.新星花园小区位于沂南县城历山路北首,小区共有6座楼,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住户134户,由星港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开发。该小区前身为安通管业公司。因当时自来水管网未铺设至该地块,遂打深井一眼,用于生产和居民用水。2006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内自备水源井封闭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发〔2006〕40号),要求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自备水源井封闭,该水井被列入第三批封闭范围予以封闭。2017年8月初,因自来水水压过低,开发商擅自启用了老水井。
    2.2017年8月6日,开发商安排维修人员对水泵进行维修,在维修时,曾用柴油浸泡过生锈螺丝等零部件,导致井水有油花异味。
    3.2017年8月14日上午,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收到该小区居民张某某送检自备井水样一份。
责令改正

约谈

行政处罚
   1.2017年8月16日下午,县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NO.FSPW20170322)。《检验报告》的21项指标中,总硬度547mg/L,超标0.21倍;氨氮2mg/L ,超标3倍;总大肠杆菌23MPN/100ml,三项数据不符合GB5749—2006标准要求,单项判定不合格。除上述三指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标准。县水利局已对小区自备井予以关停,切断水源;县自来水公司对供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水压过低问题,安装了加压泵,已正常供水。
    2.2017年8月14日,县水利局对新星花园小区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沂水责停字〔2017〕005号),责令2日内封堵原水井,改用自来水;2017年8月14日,县水利局向开发商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3万元。2017年8月16日,对该自备水源井永久性关闭。
    3.针对该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尽快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规范管理。
 
63 269 济南市槐荫区铁配路9号济南压铸厂的电镀废水排到兴济河,市中区环保部门取缔后,工厂又重新开工。有检查时电镀废水会处理,平时直接排放。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位于槐荫区铁配路4号,2000年通过“一控双达标”考核。2003年由济南市环保局转交槐荫区环保局正常监管,不存在市中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取缔行为。槐荫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严格监督管理中未发现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分别于2011年9月、2017年8月对该公司相关区域开展暗管探测工作,未发现私设暗管等偷排违法行为。 其它    
64 270 大店镇泡花碱生产基地非法使用含硫酸钠成分极高的副产纯碱作为原料来生产,而且使用煤气发生炉用于加热,在配料过程中,石英砂和纯碱原料粉尘飘散严重。虽然安装了在线监测,但仍浓烟滚滚,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粉尘,不达标。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要求工厂搬入工业园区,远离居民居住地,改善生活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扬尘     8月14日,莒南县委县政府组织环保、安检、大店镇等责任单位对所有9家泡花碱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时发现,其中3家企业长期停产,另外6家已被勒令停产整顿。对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1.非法使用含硫酸钠成分极高的副产纯碱作为原料来生产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泡花碱原料进行检测。
    2.使用煤气发生炉用于加热问题。该6家企业使用二段式煤气发生炉生产,符合环评要求及相关产业政策。
    3.在配料过程中,石英砂和纯碱原料粉尘飘散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物料输送设施密封不严。
    4.虽然安装了在线监测,但仍浓烟滚滚,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粉尘,不达标问题,经查阅在线数据,各家企业均符合要求,并且自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环保部门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未见超标。
    5.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问题,2017年4月18日,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泡花碱生产企业环境问题的函》(临环函〔2017〕70号)要求,莒南县政府责成环保部门开展泡花碱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限期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7月,莒南县环保局对泡花碱企业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因治理任务未完成,6家企业于7月底全部申请停产整改,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问题。

停产整治     1.14日送检的库存原料样品经检测,硫酸根检测结果显示:6家泡化碱企业的原料均为纯碱(碳酸钠),不含高浓度的硫酸钠成份;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物料输送设施密封不严,造成粉尘、扬尘污染问题,莒南县环保局于6月20日分别给予莒南县正阳化工有限公司、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厂各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号:莒南环罚字〔2017〕第32.33.34号);8月11日给予莒南县昱昇固体碱厂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号:莒南环罚字〔2017〕第56号)。
 
65 271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银东铝业,环保局检查时治污设备运行,没有检查时就偷排偷放。红日管业存在同样问题,环保局没检查时,污水直排下水道。 临沂市     罗庄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环保、盛装街道等单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突击调查,在现场取样后,对所涉企业进行了检查:
    1.银东铝业问题。8月14日下午和晚上,两次对山东银东铝业水质进行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对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和入网总排口分别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站出水PH值为7.31,总镍、总铬未检出,入网总排口出水PH值为7.13,总镍、总铬未检出,未发现企业偷排漏排现象。
    2.红日管业问题。8月14日对山东红日管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发现厂内北侧循环水池因水井持续补水造成溢流,通过厂内下水道进入厂区门口处的清河南路城市雨水管网,经过取水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为水井供水,并非污水直排下水道,未造成污染危害。
责令整改     责令红日管业立即封堵排水口,并关闭补水阀。  
66 272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办事处海村,莱玉化工厂,十多年间每天都蒸发100多吨硫酸,夜间有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村里很多人得癌症。向山东省环保厅、烟台市环保局都反映过,未得到回复和解决。希望工厂搬入工业园区。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莱州市莱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姜升林,主要产品是硫酸镁和二烯丙基双酚A。硫酸镁生产主要原料是轻烧粉、硫酸,生产工艺为反应—压滤—结晶—离心—烘干—筛分—成品,年产能8万吨;二烯丙基双酚A生产主要原料是双酚A二烯丙基醚,生产工艺为加热—冷却—成品,年产能200吨。公司于1998年6月建成,硫酸镁项目1999年6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1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验收;二烯丙基双酚A项目2007年7月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07年11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验收。1.信访反映的“十多年间每天都蒸发100多吨硫酸,夜里有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硫酸为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每日使用量约70吨,建有反应釜、尾气吸收塔等环保设施,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标准。由于企业检修已于8月11日停产,无法对周边大气进行监测,调阅2016.2017年废气监测报告,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取周边地下水样3份监测分析,根据HK10215170815-30号检测报告显示,特征污染物、PH值、硫酸盐均符合标准。2.信访反映的“村里很多人得癌症”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莱州市疾控中心调查,2012—2016年,莱州市恶性肿瘤死亡率为221.52/10万,企业所在村庄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65.84/10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2014—2016年该村无恶性肿瘤死亡人员。3.信访处理情况。经查阅环保部门接访处理记录,群众先后于2013年6月、8月、11月;2014年5月、12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共7次向省、烟台市环保部门举报该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等环保问题。接到上级转办件后,经现场核查,2013年8月举报的废水排放问题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8月6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莱环令字[2013]5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并向信访人出具了《信息答复意见书》,该企业于2014年3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后环评评审。其余6次举报经查情况不属实,已全部结服。      
67 273 济宁市金乡县:1.卜集镇化工园区,大多数企业都存在违规排放的问题,周边农作物没有收成,尤其是阳光染料、凯赛生物、黑猫炭黑三个企业,导致附近的新万福河河水盐超标很多倍。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多次,都没有解决。2.鱼山镇食品开发园区,有个污水处理厂没有任何手续,园区还有很多蒜片加工企业没有环保措施,异味刺鼻。3.金乡县有100多家登记的电动车电镀喷漆企业,没有手续。 济宁市 大气、水     1.化工园区问题。卜集镇化工园区,即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2009年5月由金乡县政府批准成立,2009年11月园区规划环评由济宁市环保局批复;2017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园区部分区域设立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同年7月环境影响跟踪评级报告书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园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均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平台联网,污水全部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新万福河。经调查,未发现违规排放问题,周边农业生产活动也未受到影响。
    新材料产业园区所在地卜集镇和胡集镇,历史上就是有名的盐碱地,据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环评数据显示,园区地下水含盐量1258-4070mg/L。黑猫炭黑生产废水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经本厂污水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没有生产废水进入新万福河。8月14日,金乡县委托第三方对新万福河、阳光化学、凯赛生物水质全盐量进行监测,新万福河湘子庙含盐量1360mg/L,新万福河105国道含盐量1450 mg/L,新万福河金丰线桥含盐量1410 mg/L。阳光化学外排废水全盐量约为7140mg/L,凯赛生物外排废水全盐量约为4030mg/L,超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1600mg/L要求,阳光化学平均每天外排水为4000余吨,凯赛生物平均每天外排水为5000余吨,企业外排水对新万福河水含盐量的升高有轻微影响。按照《济宁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园区重点涉水企业2017年底完成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
    2.食品园区问题。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金乡县环保局于2016年5月审批,2016年10月验收。目前,企业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设备均已验收,并向县、市实时上传数据,规范运行、达标排放。8月14日,市、县调查组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未经批准,正在建设4个水池(其中2个酸化池、2个沉淀池)。
    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内共有蒜片加工企业20家,均安装了环保处理设施,并经县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批复。目前,企业封闭生产,并在车间重点部位增加了集气罩,废气经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产生的污水经初级沉淀后,通过专用大蒜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但是,部分企业生产异味收集不完全,污水处理厂厌氧池及蒜片加工企业废水沉淀收集池密闭不严,异味较明显。
    3.电动车厂问题。为加快推进电动车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金乡县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喷漆、打磨、酸洗磷化、电泳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补充通知》,并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原有电动车登记企业136家,经过大力度清理整顿,陆续关停清理电动车企业99家,累计处罚违规电动车企业39家,罚款98.96万元,行政拘留3人。目前,全县尚存电动车企业37家,涉及冲压、焊接、涂装、总装生产工艺,无电镀工艺,其中已办理环保手续并完成验收的19家,符合生产要求;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经过验收的18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针对化工园区企业脱盐工艺改造问题,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企业整改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坚决予以关停。阳光化学:2017年2月,金乡县政府下达限期治理督办令,要求企业务必于2017年12月底前外排水含盐量达到相关要求。2017年6月,又下达《关于停止高盐车间生产的通知》,目前,该企业二萘酚车间高盐废水的治理已完成,色酚车间、颜料车间和2.3酸车间正在制定整改方案,色酚车间和2.3酸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凯赛生物:该企业自2017年2月开始,先后投资3500万元建设废水脱盐设施,采用生化系统+膜生物反应器MBR+三级反渗透RO+冷冻结晶+热融脱硝工艺,6月20日整体工程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调试,计划9月份投入正式运行。
    2.对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2个酸化池、2个沉淀池的问题,金乡县环保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处3万元罚款,限期完善手续,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建设。
对于蒜片加工企业异味问题,金乡县政府已责令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异味整治方案,确保10月底前完成异味整治工作。
    3.对于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经过验收的18家电动车企业,前期金乡县环保局已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68 274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常河店村:1.村主任建了个污水处理设备,合伙套取国家补贴100多万元,设备从来没有用过。2.村里60多亩果园强行被收回,现在是被砂石废料堆积,耕地全部被毁坏,已举报过多次。3.东经119.758,北纬35.669,取土挖风化砂加工青石子,毁坏耕地60多亩。2010年水利批复建个塘坝,后来铺路又平填了三分之一。4.东经119.759,北纬35.663这里接近73亩地,2008年建临时搅拌站,国家批复是两年,但是后来没有复耕,现在有大量违建,是为了获得拆迁赔偿款。这里有个水库,当年拨款建惠农水利设施,但是一直没用,成了搅拌站的蓄水池。要求青岛市水利局或者环保局来查处,村里和镇上要回避。 青岛市 水、土壤、其他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1.常河店村污水处理项目为2012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日处理能力8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块1处。经查,该污水处理模块自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使用不正常。2017年7月,泊里镇政府委托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模块进行专业运营,目前运行正常。2.该地块于原承包给本村村民用于果树种植,后经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60多亩果园清除,并收回土地出租给青岛弗尔重工有限公司。青岛弗尔重工有限公司租赁后,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现场存放约3000立方米土堆。3.该地块因2008年建设滨海大道工程时在此取土后形成一处深坑。2010年,常河店村在深坑处建设塘坝(约41亩),后在实施塘坝清淤扩容工程过程中,施工单位擅自将清淤过程中产生的石料用于石子加工。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加工厂已被依法取缔。2016年5月,泊里镇修建道路经过该塘坝,实施回填6.26亩。4.该问题涉及的水库实为大口井。2010年1月,经常河店村“两委”研究,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将大口井周边约70亩土地出租给山东晨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用于混凝土生产项目建设。目前,该区域建有东西两处搅拌站、东西两处大棚和临时办公室、宿舍。西侧搅拌站由山东晨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于2013年办理环评手续;东侧搅拌站由青岛砼芯砼德环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投资建设,无相关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针对污水处理运行不正常问题。镇政府委托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模块进行专业运营,目前运行正常。
    2.针对耕地被破坏问题。泊里镇政府和常河店村委会已责令承包方于8月21日完成清理复耕。
    3.针对反映的搅拌站及大口井问题,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8月14日对该公司东侧搅拌站2条生产线无相关环保手续进行立案调查(青环黄岛立字〔2017〕334号)拟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罚款3.2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8月19日送达,目前该搅拌站办公用房、临时活动板房、大棚屋顶已拆除。西侧搅拌站内设施及大棚已拆除一半,8月31日将完成拆除。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
69 276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高架桥,桥下有个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马路上都有脏水。建议拆除,或者迁移到别处。给济南市政府反映过,答复是要改善,但是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济南市 水、垃圾、其他     槐荫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现场落实该转运站地面已硬化平整,通风良好,转运站标志牌规范,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站点名称、管理人员、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设有渗滤液沉淀池且运转正常。但因该处垃圾中转站地方狭小,转运量较大,机械较为陈旧,每天冲刷作业频次多,确实存在转运站冲刷垃圾运输车辆及垃圾箱体时污水外流。2016年12月安装了四台朗逸牌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异味仍存在。 其它     自2017年8月14日起,该转运站暂停使用,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采取措施进一步消除异味,保持整洁有序。承担的垃圾收运任务改由压缩车直运和周边转运站分流的方式替代。
8月15日两个垃圾中转箱已拆除。

 
70 277 东营市利津县:1.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政府文件的要求,禁养区会给予养殖户补偿,但该县一直没有给养殖户进行赔偿,而东营市其他县区都有赔偿金。2.限养区也不允许村民进行养殖。 东营市 其他     根据《关于利津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津县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均位于禁养区,且未办理合法手续,不符合补偿政策规定,未给予养殖户赔偿。
对限养区,禁止新建养殖场,对已有的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无法完成治理或经治理仍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县政府未出台任何“限养区不允许村民养殖”的规定。
其他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畜禽养殖政策。组织进村入户宣传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禁养区关闭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等政策和管理要求等。  
71 278 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西刘家村,当地政府下文不允许养羊,只给几天时间进行处理,否则羊和人都要带走。投诉人认为不合理。 济宁市 其他     2017年8月14日14时,兖州区案件落实组会同区畜牧兽医局、新驿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济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济面源办〔2017〕11号)的要求,2017年8月10日,新驿镇政府印发了《新驿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停养实施方案》(新政发〔2017〕64号),文件中确实提出了“2017年8月15日前,依法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要求,与群众反映的“只给几天时间处理”相符。调查中发现,村支书刘长平为完成镇里下达的任务,急于求成,在做工作时存在不细致、不深入、简单化的情况,导致群众对禁养区停养政策不理解。
约谈     根据信访投诉的问题,兖州区组织包保工作组进一步入户宣传解释政策,并对上次入户宣传中不到位、不细致的问题向户主道歉,也取得了户主的理解。2017年8月15日10时,该养殖户已全部完成22只羊的销售,并签订了停养协议书、进行了现场清理,镇政府也兑现了每只羊50元的补偿政策。户主也表示支持配合镇里的工作。  
72 279 菏泽市单县东外环路有几个化工厂,烟囱冒烟导致粉尘污染严重,24小时都有刺鼻气味。 菏泽市 大气扬尘     经调查,单县东外环仅有一个化工厂(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3个烟囱,其中2个锅炉烟囱自2014年使用园区集中供热后已停止使用,另1个烟囱为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烟囱,外排废气中粉尘污染物浓度较低,8月15日单县环保局监测该烟囱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3.74mg/m3,达标排放。烟囱冒烟导致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厂外有异味,异味问题属实。造成异味的原因是该公司蓄热式氧化炉处理吸收系统正在调试过程中,工况不稳定,异味物质焚烧不彻底造成异味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单县环保局对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流速,确保废气在蓄热式氧化炉系统中充分焚烧;提高尾气吸收塔中喷淋碱液的浓度,增强处理效果;加快蓄热式氧化炉的调试进度,确保8月22日前稳定运行。目前,该公司厂外已基本无异味。
诫勉谈话1人
73 280 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办事处北桑村养殖户8月7日收到乡政府电话通知要求养殖场搬迁,该地已划成禁养区。之前无人告知该地是禁养区,前期设备已投入大量资金,限期搬迁存在诸多问题,后续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处理。 聊城市 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东昌府区区委、区政府组织区信访案件受理处置组、区环保分局和区畜牧局赴现场开展调查。该养殖场位于聊莘路以东,道口铺办事处北臧村北100米,占地30亩。环评、备案、土地等手续齐全,共有存猪4200余头。经查,2017年4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以东昌政办〔2017〕22号文件印发了《东昌府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订稿)》对禁养区重新划分,由于畜牧局制定起草文件时四环界定不明确,道口铺街道办工作人员上报名单时工作不细致,将该养殖场列为限养区范围并上报,区畜牧局未对其上报名单进行复核,上报有偏差。道口铺街道办事处于8月8日再次对辖区内养殖场(户)摸底排查时,将该养殖场重新划定为禁养区内,但因禁养区上报名单已如实向上级汇报并无法更改。 关停取缔、问责     区政府协助养殖场搬迁工作,已于8月16日凌晨3时搬迁完毕。 党内警告2人,记过处分2人。
74 282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力天建材有限公司,炉渣没有做防尘处理,粉尘污染严重。向天桥区环保部门反映后,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济南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1.该公司位于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太平村,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储存符合防尘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西侧留有院墙拆除建筑垃圾,未覆盖,但配有降尘设备,未发现其他粉尘污染现象。该单位燃煤锅炉已经拆除,现场未发现炉渣。2.环保局调阅相关举报情况,2013年以来未发现有举报该公司炉渣没有防尘处理,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目前该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责令改正     接到转办件后,天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现场要求其立即将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当日18:30分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启动问责程序
75 284 济宁市兖州区太阳三区小区,晚间篮球场的探照灯很亮,噪声扰民。晚上网球场的广场舞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济宁市 噪声、其他     8月14日,接到转办件后,兖州区案件落实组会同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篮球场与网球场位于太阳三区4#楼与职工公寓楼之间,由于正处于暑假期间,晚间球场探照灯从7月5日起使用至8月31日,便于社区居民健身活动。部分小区居民近期有在网球场跳广场舞的活动,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约谈     1.8月14日下午,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关闭篮球场、网球场周边探照灯;在篮球场、网球场周边设置隔离护栏,制定健身活动制度,规定球场开放时间为8时-12时和14时-18时;由物业公司劝导广场舞爱好者不在网球场跳舞,完善网球场设施,在场地中央设置球网,恢复球场功能。14日晚,篮球场、网球场周边探照灯已关闭,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会同物业公司到现场与跳广场舞的居民进行沟通、说服,劝导到距离小区较近的太阳财富广场跳广场舞。
    2.8月15日上午,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进驻物业公司现场办公,落实围挡施工资金、时限和夜间人员值守职责。物业公司已经联系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连夜加班进行整改。8月17日,整改工作已完成。
 
76 285 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初级中学向西府前街西路中段有个铝合金加工作坊,没有相关手续,晚间偷加工有异味和灰尘。 泰安市 大气、扬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铝合金加工作坊企业全称为山东泰安银河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泉沟镇。2007年1月30日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新泰环保局批复建设,但因该公司项目建设中存在批建不符现象,先后将主要设备中频电炉擅自更改为燃煤熔铸炉、燃气熔铸炉,原料由铝锭改为废旧铝材,一直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016年11月环保局按废旧铝合金加工生产铝棒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对其处罚,责令废旧铝合金加工生产铝棒项目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4万元。当事人至今未履行处罚决定,拟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8月14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投诉案件交办单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只有一人看家,未生产,窑炉是凉的、也没有生产的迹象。厂区内堆放有废旧铝合金和产品。
    
关停取缔     鉴于该公司存在批建不符,擅自更换生产设备和原料,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责成市泉沟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标准予以取缔。当晚,环保局工作人员将老板从临沂约回谈话,告知其违法行为和处理依据、决定,当事人表示同意且积极配合。
    2017年8月15日泉沟镇政府对该公司生产设备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77 286 部分污水外溢污染海水 威海市     8月14日下午,管委分管领导带领市政、环保、水务等部门负责人调查,发现部分污水外溢,对外溢污水进行截流。 责令改正     1.对外溢污水进行截流,全部进入污水管网;2.对文化路1350米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加班加点,于19日凌晨4:30提前完成铺设任务。  
78 287 滨州市滨海新区北圈村西头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白天不生产,晚间偷加工羽毛,排放气体异味很重。 滨州市  大气     滨州市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其年产15000吨蛋白饲料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月14日下午、夜间,北海新区环保局联合马山子镇政府、区农林水牧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据了解,企业正常生产时间在夜间(每天18时至次日9时左右),白天检查时企业停产,夜间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光氧除臭等措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日常无明显异味。8月17日,再次突击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污染物浓度达标。      
79 288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庶村,有污水排入庄稼地,并到处掩盖,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解决。 烟台市 水、其他     调查发现:庶村养殖户于某某(50头猪)堆积在路边少量养殖物粪便,该养殖户2006年建设,未达到规模化要求,不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因近期连续降雨未及时清运,随雨水流入路边玉米地。对于“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解决”问题,2016年1月4日海阳市信访局收到行村镇庶村崔建明养鸭场环境污染投诉,环保局与行村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责令当事人进行了清理,2016年1月28日环保局、行村镇政府带“答复意见书”面见信访人,信访人签字“同意”,表示满意。 责令
整改
    责成于某某对流入他人庄稼地的粪便进行清理并覆土,消除污染,目前已全部完成。督促于某某8月25日前按照“三防”标准建设养殖场化粪池,逾期未建成将对其进行强制关闭取缔。进一步畅通来访渠道,接受群众投诉,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80 813-01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东营恒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违规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在无相关资料情况下,利用环保局副局长的关系,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强行霸占废机油收集市场,还曾冒充环保执法人员,但是没人管,私下交易废机油给其他单位,资金不走公司账户,牟取暴利。 东营市 其他     2016年5月9日,东营恒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持有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废机油转移过程全面落实五联单制度。公安部门检查未发现冒充环保人员问题。经区监察局调查核实,未发现许可证的发放过程存在问题。      
81 813-04 1.淄博市高新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工艺落后,无环保验收、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情况,VOCs排放不达标。2.淄博市张店村南定镇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南厂区)焚烧烟气、废气排放不达标,无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3.为应对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北厂半负荷生产,南厂停车检修,所有整改方案均为纸面内容,无实际方案,均为应付督察。 淄博市 大气、污水、其他     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一是关于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两个项目批而未验,二是关于VOCS不达标问题。经监测,反应单体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超标1倍以上。三是关于企业半负荷生产应付督察问题。由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南厂区丙烯腈装置于2017年7月15日启动停车,储存的成品运往北厂区腈纶装置,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加之北厂区外购原料不足,且运输成本增加,亏损加大,公司遂要求北厂区腈纶装置于7月18日开始实施降负荷生产。
腈纶厂南厂区自2017年7月14日因公司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无法监测废气,排污许可证待国家统一要求后执行。污水处理厂年处理量为70万吨,满足需要,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责令整改、停产整治、立案处理、问责     对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环评手续及超标排污问题立案处罚,责令北厂区实施停产,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停产过程安全。企业已制定安全停产工作方案,现已按方案启动,8月30日前全面停产。北厂区及南长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诫勉谈话1人
82 813-05 泰安市岱岳区开发区鲁航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常年违规排污,导致水体污染,相关部门查处后仍不认真整改,新上环保设施未进行科学论证,有些设备不合格。 泰安市 水、大气     1、泰山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初步排查,来信人反映的岱岳开发区鲁航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是泰山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东岳分公司,8月15日,泰山区环保局及泰山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对鲁抗医药进行现场了检查。该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东区巨菱路北首,总资产9144万元,占地5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小容量注射剂6000万支,生产工艺主要是原料—称量—浓配—稀配—灌封—灭菌检漏—灯检—印字包装—成品。
    2、该公司废水主要是灌装之前洗瓶机洗瓶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厂已停产,执法人员对其排污口留存废水进行监测,经监测PH值6.52,COD32mg/l,氨氮7.56mg/l,废水符合进入污水处理厂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3、2017年4月,省环保督察期间曾收到过来信反映该公司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泰山区环保局进行了检查并对废水进行了监测,COD137mg/l,氨氮5.72mg/l,PH值6.67,六价铬未检出。4月19日、21日区环保局分别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未监测出有毒有害物质。针对该公司环保管理不够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相对老化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泰山环改字[2017]51号),限期整改。2017年5月12日整改完成后,该公司恢复生产。2017年7月14日至8月12日进行试生产并进行了验收监测。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4、该公司2017年5月-6月委托山东鲁抗中和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了填料,安装了1台污泥板框压滤机但未使用,所有设备均通过公司进行规范采购,产品质量合格。根据环评法相关规定,该公司生产项目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新上1台污泥板框压滤机是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升举措,对环境改善是正效益。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83 813-06/813-07 济宁市兖州区太阳纸业常年偷排污水,区镇政府帮助其偷挖排污管道,使污水直排至泗河。该厂臭气问题严重,8大烟囱每天排气。 济宁市 水、大气      2017年8月14日,兖州区组织区环保局、新兖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偷排污水问题。太阳纸业污水处理厂及中水资源化工程属于废水治理节能减排及资源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新兖镇徐营村西侧,2010年9月6日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3月14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验收,主要接纳太阳纸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处理后中水经徐营氧化塘排放到杨家河湿地。经中水资源化工程将杨家河河水通过提水泵站、北输水管线(地下管道)排放至泗河。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1和表2标准。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自动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眼观较好,无明显异味,经监测,排入泗河的中水未发现超标情况。不存在偷挖排污管道,污水直排至泗河情况。
    2.臭气问题。太阳纸业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周边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受不利天气影响,气压低扩散缓慢,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但未达到恶臭难闻程度。
    太阳纸业异味主要产生于2011年投运的硫酸盐化学浆及配套1000t/d碱回收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2月5日经山东省环保局审批,2011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12年7月9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异味治理采用国际先进的低臭型高压碱回收炉,车间内进行负压收集,经管道排入高压碱回收炉焚烧。该公司不定期申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接到此信访投诉,区环保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枣庄宜维检测公司)于8月15日22时40分开始在太阳纸业厂区周围进行布点检测,检测数据未超出标准范围,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8大烟囱每天排气问题。反映的8大烟囱排放废气均经过自动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废气达标排放。    厂区共有8根烟囱,其中5根在用,1根在建,另外2根已停用(分别为原200t/d碱回收和原300t/d碱回收配套烟囱,因烟囱四周均为厂房和设备,不具备拆除条件,未拆除)。上述5根在用的烟囱均配套建设了在线监控设施,检查时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上传正常,运行记录完整,废气达标排放。
约谈   
    8月18日上午,兖州区政府对太阳纸业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生产各环节管控,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收集、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84 813-09 反映滨州市沾化县城北工业园几家化工厂气味污染问题。例如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氨味等刺激性气体。 滨州市  大气     2017年3月,沾化县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期间对存在异味问题的5家企业(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沾化联创化学有限公司、沾化欧亚化工有限公司、滨州宏旭化学有限公司)制定了异味治理整改方案,责令5家企业按照方案完善废气治理设施。
    8月14日,沾化县现场检查发现:1.沾化联创化学有限公司、滨州宏旭化学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自行停产)。2.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沾化欧亚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生产厂区有一定异味。监测显示巨佳生物、欧亚化工下风向臭气最大值分别为51.37,均超标(标准20),沾化区环保局已实施行政处罚。8月15日,这3家企业也已停产,其中天九化工自行停产。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对臭气超标的两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分别予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85 813-12 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浮山驿村书记霸占唐家山,并擅自让外面工厂往山里倒化工废料、生活建筑垃圾等,导致下雨天污水横流。 淄博市 其他、水     经查,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现场未发现化工废料、生活垃圾积存,但存有大量填补矿坑用的建筑渣土。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进山道路均为土路,下雨天存在泥泞积水现象。 责令整改、问责     1.傅家镇政府今年6月份再次对进山路口设置限高杆。2.安排应急简易处理,确保雨天道路畅通3.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现已被规划入唐家山生态森林旅游公园项目,同步开展渣土清理及公园建设工作。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86 813-13 投诉人为淄博市小企业业主,反应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企业已做完环境监测,但当地环保部门不予验收,同时要求一个月不准生产,理由是等中央督察组走后再说;基层政府害怕承担责任,让辖区内企业全部停产,环保督察看不到真实情况。 淄博市 其他     梳理相关“散乱污”审批、监测、验收相关进展情况。1.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2.市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当前综合整治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淄环函〔2017〕106号)采取各种方式为企业减轻负担。3.为防止基层政府怕承担责任导致企业停产停工,淄博市要求各区县政府立即进行排查,彻查本辖区内是否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办发电〔2017〕78号)。在调研和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监、土地、发改等部门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故部分乡镇政府要求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特别是安评手续,造成短时间有部分企业未能及时开工。严格落实淄办发电〔2017〕78号文要求,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良好氛围。      
87 813-14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李官庄村及附近村庄地下水污染,导致村民肾结石、癌症发病率很高。投诉人认为地下水受污染的原因为:1.沂河水质有问题;2.沂河河底沙粒过度开采(主要由时任村书记李保江负责),导致河底裸露;3.武河水属于劣五类甚至黑臭水质,有化工废水排入,有恶臭,推测癌症与此水质有关。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监督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对沂河流域、武河流域罗庄黄山镇李官庄段地下水进行科学检测,提供可靠数据事实,切实解决水污染、水质超标问题。 临沂市     1.反映黄山镇李官庄村地下水污染导致村民肾结石、癌症发病率高的问题。2006年该村集体打80米深机井,用高压泵通至约三分之二住户,其余村民饮用自备井水。调查人员现场了解核实,该村集中供水设备7月下旬电击损毁停用,机井井水无法现场采样。随机从三户村民家中水井取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对地质结构、地下水流向等进行分析研判,确认武河对李官庄村深层地下水影响较小。
    2.反映沂河水质的问题。根据市环保局2015年以来每月对沂河临沂北大桥断面、祊河角沂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沂河水质均值优于Ⅲ类水质。2017年8月14日对沂河李官庄段上游、下游分别进行了人工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两个断面水质均优于Ⅲ类水质。
    3.反映沂河过度采沙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开采经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开采行为,执法巡查未发现存有非法开采行为。
    4.反映武河水质的问题。调取201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武河湿地出口水质均值优于Ⅴ类。该村位于武河湿地出口下游约1公里处。
    5.反映有化工废水排入,有恶臭的问题。调查核实,武河沿线未发现化工企业。
责令整改     1.鉴于该村饮水现状问题,区水务局7月初已拿出李官庄村通自来水方案,黄山镇党委政府立即修复80米机井供水,并尽快筹措资金配合区水务局实施集中供水。
    2.区住建局牵头实施陷泥河罗庄段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12月确定方案,2018年完成沂河路至湖北路段,2019年完成湖北路至南环路段,2020年完成南环路至丕苍分洪道段整治。责任单位罗庄区人民政府。
    3.区水务局牵头实施南涑河罗庄段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8月完成前期准备和工程勘察设计,2020年4月完成工程施工,2020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责任单位罗庄区人民政府。
 
88 813-15 潍坊昌邑市奎聚街办李家埠社区沟北村村志直走到尽头,路南村林子内有一家晾晒加工鸡血的,有臭味,乱排污水,锅炉冒烟。 潍坊市 大气、水     该鸡血晾晒加工点位于昌邑市奎聚街办沟北村村西果园内,负责人是宿某某,曾从事鸡血晾晒加工,已于2017年4月份被奎聚街办、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取缔。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内无锅炉等生产设备,无生产原料及产品存放,未从事鸡血晾晒加工,现场无异味。经进一步排查,周边区域也未发现有污水存在。      
89 813-16 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沟崖社区距村居民区50米有一玻璃钢游艇工厂,玻璃丝粉尘致村民身上起红疙瘩;环氧树脂勾兑涂抹时有致癌气味。多次向青岛市政府12345及崂山环保局投诉未果。 青岛市 大气      8月14日下午,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1.沟崖玻璃钢游艇厂位于北宅街道沟崖社区,离最近的居民住房距离为100米以外,2016年9月1日办理工商登记,2017年2月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验收。2.企业生产过程中树脂勾兑和涂抹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苯乙烯,苯乙烯属低毒、刺激性气体,对人体有害,车间内能闻到刺激性气味,车间开门窗时有废气挥发。企业配套建设了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气体污染防治设施,经青岛环湾检测评价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污染物排放达标。3.崂山区卫生计生局现场询问和查看了8名职工,均无皮肤出现“红疙瘩”问题;走访和电话了解了4家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均表示自2016年9月以来,未发现居民因皮肤出现“红疙瘩”而就诊增多的现象;同时走访了该企业和紧邻企业员工以及近处的区交警大队有关人员,也未发现人员出现“红疙瘩”。4.2016年11月8日,崂山环保分局曾接到居民投诉,对该企业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万元。此后投诉人又投诉5次,均予以答复,要求该企业完善环保处理设施,尽快验收。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接转办件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并予以断水断电;二是对该企业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已经下达处罚告知书,罚款3万元;三是已责令该企业生产车间限期搬迁,五个月内完成搬迁,搬迁之前,崂山环保分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巡查,严禁企业生产。 启动问责程序
90 813-17 聊城市高唐县奥克特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康乐小区居民生活。该厂前几年发生过爆炸,担心有安全隐患。 聊城市 大气     接件后,高唐县组织县环保局赴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高唐县工业园区,产品为:氯化胆碱粉剂、甜菜碱,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原有化学合成的氯化胆碱水剂(2013年发生爆燃事故)主要设备已于2013年全部拆除。1.群众反映的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5月份以前,该公司甜菜碱车间工艺尾气排放点为5个,分别为1个取代过程中的三甲胺排放点(三甲胺参与反应,产生浓度较低)和3个取代后三甲胺排放点(三甲胺过量,产生浓度较大)及1个HCL排放点,HCL治理工艺:两级水吸收+20m高空排放。因原来的异味吸收装置分布零散,在管理及控制方面存在风险隐患,为彻底解决此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5月份实施了环保设施的改造,即甜菜碱车间异味治理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原来的3个取代后三甲胺排放点吸收装置合并为1个。三甲胺的尾气吸收为三级氯乙酸钠溶液,更换顺序为由后向前逐级替换,即一级吸收液打出,二级吸收液转到一级,三级吸收液转到二级,三级打出后更换新的氯乙酸钠溶液。试车初期,吸收效果较好,但是随着处理批次的增多,吸收液的pH值逐渐升高,氯乙酸钠的吸收效果下降,出现临时性刺鼻气味的现象。采取每处理一批取代液,将三级吸收的氯乙酸钠溶液全部更换,新增加一级吸收,改为四级吸收方式;由于设备运行不稳定的现象,2017年7月7日,县化安办要求停产整改至今。2.该厂前几年发生过爆炸,担心有安全隐患的问题。该公司2013年1月14日氯化胆碱水剂项目合成工段发生爆燃事故,已于2013年全部拆除。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高唐县安监局于2017年7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部分车间配电室内未配备灭火器材,电工工具配备不全,绝缘鞋、绝缘手套、电杆等未定期检验,无应急灯具或应急灯具已损坏,通风设施不全或未配备通风设施;(2)车间临时磨光工具外侧无防护罩;(3)架空物料管廊支架不符合规范要求;(4)物料输送管道外侧无介质名称及流向标识;(5)部分车间内的配电箱、控制箱处无绝缘踏板;(6)车间反应平台多处空洞较大;(7)部分物料法兰连接处螺栓不全,部分反应釜与平台搭接护耳处无固定螺栓;(8)氮气钢瓶外侧无防震圈、个别无防护帽,且使用时无防倾倒措施;(9)三甲胺卸车区无卸车操作规程;(10)B2 车间在易碰头位置应加警示标志;(11)各车间蒸汽管道上应加装防止烫伤、防止高温等警示标识;(12)各设备、容器排液处应加盲板或双阀等安全设施;(13)各车间内的液位计应加高液位警示标志;(14)部分压力表指示红线不规范;(15)三甲胺控制室内无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且有一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未使用;(16)临时用电作业票、动火作业票证等特殊作业票证仍需进一步规范填写,严格执行。5.周边敏感目标情况。以该公司为中心需重点保护的目标为:北五里铺村、华银小区及周围村庄,均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停产整治    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现该公司正处于停产整治过程中。  
91 813-18 淄博市沂源县山东瑞阳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排放恶臭气体,影响附近村村民生活,有村民出现过敏症状。 淄博市 大气     1.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2.调取该企业异味治理档案及运行记录,未见异常;3.组织监测人员进行了监测,污水处理厂4个监测点位均达标排放;4.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投诉和过敏调查,未发现有过敏现象;5.与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要求企业加强监管。      
92 813-19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亿家乐(胡某某)罐头厂、喜盈盈(谢某某)罐头厂、旺多多(孙某某)罐头厂、金大地(赵某某)罐头厂、玉泉(孟某某)罐头厂污水直接外排,即便处理也不达标;厂内固废露天堆积未覆盖;每天排放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信访转办单中举报的企业有5家,因举报人将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写为孙某某,而孙某某实际是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群众举报的旺多多罐头厂实为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高某某。因此,调查组现场对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以及法人代表为孙某某的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查,上述6家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均使用费县国电的蒸气作为热源。
    1.污水直排问题。经现场检查,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浚河;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浚河。
    2.处理不达标问题。在对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4家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正常出水,经人工取样监测达标(执行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OD:50mg/l,氨氮:5mg/l),经调取近一个月在线数据,未发现上述4家企业出现超标数据;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2家正常生产,污水预处理环节正常,未出水。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到现场取样,经监测上述2家企业所排废水符合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执行标准为COD:500mg/l,氨氮:45mg/l)。
    3.固废露天堆积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果皮、果渣露天堆存,未做防流失处理;其他5家企业已按“三防”要求建设规范处置场所,未发现果皮、果渣露天堆放未覆盖问题。
    4.每天排放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6家企业生产工艺均为“水果粗检→切瓣→去皮→装罐→预煮→封盖→杀菌→包装”,整个工艺过程中无明显排放有组织刺鼻异味环节,异味主要在污泥、果皮、果渣存放点和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才能闻见,属于堆存的污泥、果皮、果渣发酵和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水解酸化产生的异味,厂外及企业门口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和调阅地图发现6家企业中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以内无居民区,污水处理厂距离最近的居民区339米;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以内无居民区;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厂区300米以内无居民区;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170米;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内无居民区;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厂区距离最近的住户200米,6家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要求。
   
是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问责

    1.对临沂市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内果皮垃圾未做围堰,未采取防流失措施立案查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拟对该单位作以下处理:①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截至8月17日,该企业已按“三防”要求规范建设果皮、果渣贮存场所。
    2.针对每天排放刺鼻异味问题,对六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加强污泥和果皮果渣的清运,减少异味产生。
    经现场检查及查阅台账,该6家企业均能及时对果皮、果渣做到日产日清,有效减少了异味的产生。
通报2人,诫勉谈话1人。
93 813-20 淄博市博山区山东东佳集团每日产生的几千吨工业污泥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冯八峪村污泥厂和金虹钛白分厂,污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该企业六号窑项目未批先建,没有手续。 淄博市 土壤、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山东东佳集团是以生产二氧化钛为主的股份制化工企业,属于第1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底启用冯八峪存放点。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启用开发区尚庄和桃园村存放点。该企业于2016年8月聘请青岛谱尼公司对钛石膏和渗滤液进行检测,堆放场所周边土壤无污染影响。自2017年7月开始,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治理状态。六号窑项目为山东东佳集团节能环保综合升级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9月19日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出据《关于对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综合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淄环审[2016]96号)后,方开始投入建设。主要建设节能煅烧炉替代原有的1#2#3#4#小煅烧窑(产能共6万吨∕年)。项目尚未建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责令改正     一是从源头减少钛石膏产生量。二是进一步规范钛石膏存储场所建设。三是强化对现堆放场所的环境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该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  
94 813-23 济南正在进行的地铁项目会使地下溶洞造成破坏,直接影响济南泉水水质;济南市鲁能、绿地房地产商在济南南部山区水源地附近开发楼盘,山东及济南某些政府机构、单位也在该区域建造了不少别墅。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1.济南市地铁项目已委托国内外专家团队深入研究保泉问题,收集整理了60余年既有成果,划定了泉水敏感区;编制了7部泉水影响评价报告,开展了8次保泉专项评审会;截至目前,施工项目各项监测数据无异常。2.鲁能、绿地房地产商在济南南部开发楼盘位置均位于济南市南部山区,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距离9公里以上,二级保护区距离7公里以上;未发现建造别墅集群问题。      
95 813-24 德州市宁津县淮河路瑞弘生物公司排放氨味影响居民生活;企业偷排放污水到宁津县苍白村村前的河道中,致水质变差,鱼虾死亡 德州市 水、大气     一是“排放氨味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监测报告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均达标。距离该企业最近的居民点为辛庄村,相距570米(卫生防护距离300米)。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31日停产检修。针对企业异味问题,8月22日聘请山东化工研究院2名专家现场评审,专家意见如下:1. 年产10000吨甜菜碱盐酸盐项目生产过程所需原料为三甲胺、氯乙酸、氢氧化钙、硫酸,其生产工艺包括中和、季铵化、酸化等化学反应过程,分析其化学反应原理,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氨味。2. 对该项目生产车间进行了现场巡查,车间内有鱼腥味(类氨味),举报部分属实。3. 对三甲胺装卸区进行了现场巡查,三甲胺的装卸采用封闭式大循环,并配备应急吸收处理装置,不存在三甲胺泄露的风险。
    二是“偷排污水到宁津县苍白村村前的河道中致水质变差、鱼虾死亡”问题,该问题不属实。1.根据环评,该企业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开源集团污水处理站,开源集团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擅自外排、偷排迹象。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河道内提取了水样,经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报告监测数据为:氨氮1.01mg/L、COD 26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检查中未发现河道鱼虾死亡情况。2.经检查人员多次检查,该企业不存在暗管外排情况。3.县环保局每季度对该企业排污口污水例行监测,数据显示能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4.检查2017年以来企业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记录及监测数据,能够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
停产
整治
    在生产车间内增设除味设备,在除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交第三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101件,截至2017年8月23日已办结95件,正在办理6件,其中济南市3件、青岛市1件、烟台市1件、泰安市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经调查,信访所述基本属实。8月14日中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开始对园区企业逐一排查。福莱山公园西侧为南北相邻的正邦工业园、华立工业园,2个园区与西侧居民小区相隔秦淮河路,相距约120米左右。2个园区及周边现有生产性企业15家,均为租赁厂房的机械加工、电子组装、包装印刷等小型企业。检查发现涉废气环境违法问题企业1家,为烟台人立广告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员工10人,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为华夏大厦北一楼,生产场所为正邦工业园9号,租赁厂房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轮转机、磨切机、胶印机等11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制版印刷--配液--胶装,主要产品为票据、不干胶标签等。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未依法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二是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执法人员立即当场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封存,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立案处罚     8月15日完成调查笔录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其当场承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8月16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6万元。  
2 169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夜间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排水沟,排放废气超标,环保设备未安装就生产排放。该厂运输垃圾没有专线道路,从村中穿行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莱芜市第三水泥厂和小型草纸造纸厂对当地空气和水质污染严重。 莱芜市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1.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的废水、废气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反映情况不属实。2.2017年3月,莱城区考虑到该企业沿线途经村庄多,人口密集,且有部分垃圾运输车辆车况较差、垃圾洒落等现象,已向莱芜市政府作出关于尽快启动垃圾莱芜市静脉产业园垃圾运输道路的请示。市政府拟办意见: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按三级公路标准规划、设计并提出项目概算。市领导批示,尽快组织实施。3.莱芜市环境监测站、莱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对该厂进行了夜间突查。经查,莱芜市第三水泥厂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此外,该企业生产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反映情况不属实。4.牛泉镇原有4家废纸小造纸厂,列入“水十条”小造纸厂关停企业名单,2017年1月进行了拆除取缔。2017年6月10日,有两家小造纸厂发现反弹。在2017年6月13日,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供电站、国土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两家小造纸厂进行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同时清理原料与产品。 诫勉谈话     一是8月14日,莱芜市副市长召集莱城区副区长、牛泉镇党委书记召开督办会,确定现场开工建设垃圾专运线。二是加大对涉案企业的巡查、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诫勉谈话2人
3 174 德州市乐陵市的殡仪车,多为报废车辆,无牌无照,噪音大,尾气污染严重。 德州市 大气、噪声     经调查,乐陵市共有从事运营殡仪车37辆,其中,道路交通手续齐全的有8辆,未注册登记的4辆,涉嫌存在污染问题的25辆。 责令改正、问责     由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殡仪车运营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交警部门负责甄别处罚相关车辆。目前,37辆从事运营的车辆中,手续齐全的8辆已经全部在民政局备案;4辆未注册登记的新车给予500元罚款并完成注册登记;对涉嫌存在尾气污染问题的25辆车(手续不齐全)各罚款200元,其中8辆完善了手续,17辆进行报废。对以上4辆完成注册的新车和8辆通过补审的车辆,根据新出台的殡仪车运营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后继续运营。对于车辆噪音问题,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车辆扬声设备强制拆除,并持续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 通报2个单位,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1人。
4 176 济南市市中区九曲路中海国际社区A5区御山华府东侧山体有采石场,晚上有大车运输,凌晨有炸山声音,粉尘噪音污染严重。A3区泉海小学西侧有个汽车配件厂,紧挨学校和居民小区,有焚烧刺鼻气味和噪声污染。 济南市 扬尘、噪声、大气     经调查核实:1.中海A5区东侧原有一处废弃石料厂,已不再开山采石,不存在凌晨炸山问题。2.目前正在实施山体地质环境治理。该项目依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34号)开工建设,计划投入500万元,已于2015年11月开工。工程主要内容是渣土內倒及回填、客种植土、砌筑毛石挡土墙、危岩排险、种植绿化等。2017年8月2日停工整治。3.遗留石粉和裸露渣土覆盖网已破损老化,存在扬尘污染。4.在前期施工过程中,大型运输石粉物料车辆只允许21:00后通行,存在夜间扰民问题。5.泉海小学西侧有一家运丰汽修汽车配件厂,前期有噪音,2017年5月2日已拆除。6.临近汽修厂的济南军区后勤装备维修中心院内存在焚烧垃圾问题。 责令改正、问责     市中区政府责成:1.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和七贤街道办事处对裸露渣土和石料再次进行覆盖,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再作出处罚。2.七贤街道办事处现场告知济南军区装备部工作人员,禁止在院内焚烧垃圾,同时,加强巡查,发现焚烧垃圾问题及时制止。3.区市政局对撒漏车辆进行查处;七贤街道办事处通过设置隔离墩,对大货车限行,对该区域乡间土路进行硬化,抑制扬尘。 诫勉谈话2人
5 177 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过青银高速章丘口往青岛方向十公里,夜间有人偷用二手轮胎熬柴油,空气土壤污染严重,异味很大。 滨州市  大气、土壤     来电反映的青银高速章丘口往青岛方向十公里处,属于邹平县青阳镇韩家村。接到转办单后,8月14日下午,邹平县环保局、青阳镇政府、协同网格化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区域进行拉网排查;8月14日22:00至8月15日3:00,工作人员再次在济青高速章丘至邹平段进行巡查,均未发现信访件中使用废旧轮胎加工柴油企业。综上所述,该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6 179 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试验机厂东侧污水沟臭味大。南辛庄南侧西十里河南脏乱差。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     经调查核实:1、该水沟源头位于槐荫区试验机厂内,试验机厂已停产多年,该水沟污水是雨水及厂内少量生活污水汇聚而成,从厂东墙外流入市中区(约110米),再次流入试验机厂内,最终汇入槐荫区污水管网。该沟旱季时干涸,由于高低落差小,雨季时易形成雨水冲刷污物淤积。2016年9月,对该沟进行了垃圾和淤泥清理,并增设了防护网。2.西十里河南存在卫生脏乱问题。3.对沟内水体进行了监测,水质符合生活污水特征。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1.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对该段边沟进行篷盖处理,将明沟改为暗渠。2.于8月19日,区市政局会同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对该沟附近居民进行回访,居民均对此表示满意。3.与槐荫区市政、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对该水沟加大源头治理力度。4.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和社区志愿者,持续不间断做好辖区路面清扫、垃圾清运等工作,加强清扫的频率和力度,清理垃圾死角。 通报批评2人
7 181 青岛市黄岛区澳柯玛人才公寓生活垃圾未及时处理,垃圾臭味很大。 青岛市 垃圾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小区由青岛鑫龙爱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合同纠纷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7月13日,该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从8月6日起,不再为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提供物业服务。7月31日辛安街道办事处对鑫龙爱家物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8月2日之前清理小区堆放的垃圾。8月2日下午,经多次协调、催促,该物业公司与街道共同清理了小区垃圾。8月3日,辛安街道办事处将该物业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黄岛物业管理信息网”进行了曝光。8月6日,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垃圾清理后,拒绝继续清理并明确表示不再为澳柯玛科技人才公寓提供物业服务。后经辛安街道办事处组织多方协调未果。8月13日下午,辛安街道办事处另抽调环卫人员、行政执法队员、运输车、装载车对小区积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垃圾20余吨,增配垃圾桶80个。 责令改正     8月14日18时,小区堆积的垃圾及卫生死角已全部清理完毕。
    8月14日19时,区城市管理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小区业主委员会、部分小区业主共同研究决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入驻管理,新物业服务企业正式入驻前暂由辛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该小区日常保洁服务;待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后,加强区、街两级日常巡查、考核,督促小区新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并常态化保持。
 
8 183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海风工业园,园区距离高铁特别近,化工企业、塑料企业特别多,容易发生事故。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天桥区桑梓店镇海风工业园在原济南军区装备部农副业基地内。原济南军区装备部农副业基地,是按照1969年8月29日《齐河县“五七”干校关于将原齐河县园林场北场移交军区“干校”的协议书》规定,由齐河县“五七”干校将园林场北场土地3203.2亩及地上物移交济南军区“五七”干校使用。根据济南市天桥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此地为军事用地,由军队后勤部门管理。
    海风工业园区位于该军事用地范围内,园区距离京沪高铁50余米,内有企业15家,包括10家生产经营类企业、3家仓储类企业和2家危化品企业,主要为家具、木材、健身器材、汽车配件等生产和存储。其中2家危化品企业,济南万凯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储存油漆;另一家为农药储存企业;济南市天桥区塑料焊接厂和济南山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塑料加工企业,各距离京沪高铁300米和400米以上。
    据摸排调查,海风工业园内15家企业均未经过环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消防大队、桑梓店街道办事处,与济南军区善后办军事组成立联合工作办公室,协商解决园区企业整治问题,于8月11日下达了《关于清理整顿的通知》,并进行现场办公。
     8月15日,济南万凯商贸有限公司、农药储存企业2家危化企业已取缔,剩余企业已停电停产。9月30日前完成设备、仓库清理。
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9 187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甜水村,因为当地政府说要迎接环保督查,养殖有污染,要求村里的养猪场把猪全部处理掉。村民感到很气愤。 东营市 其他     甜水村有3家养殖户,全部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盐窝镇政府印发《关于禁止村内养殖的告知书》,对村内养殖集中实施搬迁或者停养。      
10 190 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南亢北亢村,经常黎明之前都能闻到刺鼻气味,村里有很多工厂,不能确定具体是哪家企业的问题,据说当地的自来水水质不合格。 济宁市 水、大气     8月14日,济宁市环保局、邹城市环保局、邹城市水利局、邹城疾控中心和太平镇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排查。
    1.异味问题: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北亢村,位于邹城市太平镇镇政府驻地东南。北亢村西北方向1公里左右位置为邹城工业园区,邹城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规划面积达7.72km2,两村距离邹城工业园区较远,不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不属于搬迁村庄。两村内均无企业,距离两村较近的涉气企业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艾孚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有完善的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调查人员分别在北亢村、南亢村共随机走访了10户居民,均表示村内没有企业,最近也没有闻到刺鼻气味。8月15日凌晨4时,邹城市环保局再次对两村附近进行检查,现场闻到有轻微异味。经排查,发现异味源为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初沉池散发的异味。
    2017年4月山东省环保督察期间,省督察组曾下沉到该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异味扰民进行了督办,针对污水处理系统初沉池及附属污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异味问题,该公司一是采用管道集中收集各工段无组织排放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并入废液处理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二是在污水处理站厌氧池上增加了异味收集及治理设施,目前该设施已经正常运行;三是对初沉池及附属污泥池、污泥浓缩池均采用随动式覆膜,负压收集后的气体经碱洗后通过等离子体及UI光解进行处置,达标排放,此项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2.自来水水质问题:邹城市太平镇北亢村饮用水为邹城市太平镇农村饮水安全联合供水工程统一供水,邹城市水利局监测中心每月都对其进行抽检并报邹城市疾控中心监测,水质符合饮用标准;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购买邹城市华美倚兰纯水机商贸中心一吨位纯水机一台,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维护要求,每天清理一次,每两年更换滤芯、石英砂等,严格按照标准使用活性炭、除垢剂等,确保水质优良,水质符合饮用标准。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14日下午16时对邹城市太平镇南亢村、北亢村水质进行了采样,经化验两村水质均能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责令改正     1.因异味问题,邹城市环保局于2017年2月9日向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邹环监察函【2017】11号),限期3个月完成整改治理工作。2017年5月15日,鉴于雨季施工安全、施工难度较大等原因,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向邹城市环保局提出延期申请,2017年5月16日,邹城市环保局作出同意延期的批复,延期至9月底完成。
    2.2017年5月12日,该公司分别同山东迪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污泥浓缩池框架钢结构已经做完,将进行覆膜工程,初沉池正在进行框架钢结构施工,预计2017年9月底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调试,届时完全消除异味。
 
11 191 菏泽市东明县大屯镇湖窑村,加工土木的企业,没有锅炉也没有污水,当地政府断电两个月不让生产,然而其他乡镇类似企业都可以生产,投诉人要求给个说明。 菏泽市 其他     经调查,东明县大屯镇湖窑村,加工木业的企业共有50家,没有锅炉也没有污水,因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已被当地政府断电两个月不让生产,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属实。东明县组织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全县同类企业共有480家,均未生产,其中34家企业属于提升改造类、正在改造,其他446家已取缔。群众反映“其他乡镇类似企业都可以生产”,这一情况不属实。   经与发帖人联系沟通,发帖人认可调查意见,已主动删帖。  
12 193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花根山村,赵文峰建筑模板厂存在锅炉污染,冒黑烟,每天都有刺鼻甲醛味。 青岛市 大气、其它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1.区环保分局6月19日根据投诉对青岛文峰木材营销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合作社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区环保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合作社立即停止生产,并拟罚款6.552万元。该合作社提出听证申请,区环保分局将组织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有关情况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2017年7月,大村镇对该合作社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锅炉未使用。7月11日,约谈了该合作社等5家“散乱污”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停产整治     采取措施如下:
    1.切断了该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性工业用电。
    2.督促该合作社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7:30左右自行拆除了燃煤锅炉。
    3.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日常巡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13 196 济南市济阳县在济阳县曲堤镇设工业区引进污染企业,在济阳县济阳镇设滨河新区占用基本农田用地。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
    1.关于曲堤工业园问题。转办件所反映的在曲堤设立的工业园,名为济南市曲堤化工产业园,位于曲堤镇,规划面积约为11.6平方公里,是济南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化工园区的通知》(济政办[2016]80号)),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产业。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的规划、环评、国土等审批程序,园区概念性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编制区域环评报告。
    2.转办件所反映的滨河新区,是县委、县政府2017年重点实施的城市片区改造工程,涉及济阳街道、济北街道15个村(居),2233户,8096人。根据济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基本农田保护)确定的范围,该区域基本农田1593亩,村庄占地(集体建设用地)3196亩,其他为一般农田(耕地、林地、园地等)、未利用地、建设用地。该区域内正在实施前期的征收拆迁工作,仅涉及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县政府已根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安排,拟将该区域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待批复(济阳国土资字〔2016〕107号)。
     
14 197 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李家沙沟村盖怀念堂,焚烧祭奠品,设焚烧池和公共厕所,与崂山水库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离居民区也很近,破坏了当地山林。还在怀念堂旁建采沙场,灰尘污染大。 青岛市 水、扬尘     2017年8月14日,城阳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李家沙沟怀念堂,位于夏庄街道办事处,距离崂山水库库区最大库容线(海拔54米)约450米,距离居民区约1公里,所在位置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未按规定办理任何规划建设、土地手续,擅自于2006年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8月再次进行扩建,属于违规建设项目。该怀念堂配建焚烧池和公共厕所。该怀念堂所在区域国土部门认定地类为裸地,林业部门认定地类为非林地,属上世纪五十年代采石形成废弃石坑,未发生毁山毁林行为。怀念堂周围未发现采沙场,仅有一处沙料堆场,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行为,此沙料堆场虽已覆盖但遇到大风天气仍会产生扬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问责     8月16日拆除怀念堂焚烧池及公共厕所,8月20日之前对沙堆进行平整,1个月内完成补植绿化。
    下一步,辖区民政部门及所在街道将立即启动新怀念堂的选址建设,尽快将原怀念堂寄存的骨灰盒进行搬迁分流。
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
15 201 济宁市梁山县县城东侧菱花味精厂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到地下,气味很大,环保处理不达标。之前反映过,当地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未有效解决。 济宁市 水、大气     济宁市环保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督办,梁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菱花公司召开专项环保问题案件落实会,进行研究部署。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线项目,由济宁市发改委于2010年8月登记备案,由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审[2010]289号),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5]20号)。
    1.生产废水问题:8月14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公司利用该尾液经过浓缩结晶生产硫酸铵作为复合肥原料,不外排。对于低浓度污水,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0000m3的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202+气浮+沙滤+杀菌”工艺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环降温过程,少部分外排到县城污水管网,进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每天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废水量约为2000方,排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未出现超标。
2014年以来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环保、安监、药监、水利、疾控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并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监测,PH值、色度、总硬度、重金属等18项指标均未发现异常现象。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和省、市、县环保部门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向地下排污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梁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现象。
    2.异味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淀粉车间和发酵车间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厌氧工序产生的臭味。建厂初期,由于气味收集处理工艺落后,设备运行不稳定产生异味,对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异味问题,2016年8月10日,梁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处罚五万元(梁环罚字[2016]033号),同时要求其完善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异味处理工艺。2016年8月,济宁市环保局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进行了约谈;2016年12月,梁山县县长、县纪委、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梁山街道办主任吴某某进行了约谈。
该公司于2016年8月投资600余万元,建设了4套异味气体治理系统,分别对淀粉车间、发酵车间、发酵连消车间异味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将污水处理调节池及厌氧池进行封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2万方光触媒系统进行处理。接到转办件后,该公司于8月14日委托山东国正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上下风向气体进行了采集监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一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约谈     梁山县政府责令梁山县环保局加强现场检查与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责令该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异味治理设施,提升异味治理工艺,对产生的异味深度治理。同时要求生产过程进行全封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异味影响。  
16 202 潍坊市昌乐县营邱镇古城村新万基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酸洗除锈、静电喷塑和家具喷漆,没有相关环保手续。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污染当地水源。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水、大气、其他     1.该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生产配电箱,2014年开始生产,酸洗除锈、静电喷塑和家具喷漆均无环评手续。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3.接到12345热线举报前,昌乐县环保局、营丘镇政府已对该公司进行查处。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县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了断电,关停,加工、喷塑设备全部封存,酸洗池剩余盐酸全部用塑料桶封存于仓库,烤漆房加贴封条,对酸洗池进行了规范化处理,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45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行政警告2人
17 203 聊城市高唐县尹集镇朱庄村河道上游排放大量污水,臭气熏天,影响当地生活。 聊城市 大气、水     高唐县环保局及尹集镇政府接件后赴现场开展调查,该河道位于尹集镇朱庄村北侧,周围河道长度约1500米,平时处于干枯状态。现场调查时沟内水量较少,河水呈淡黄色。通过走访周围居民得知,近期没有臭气熏天现象。经对河道两侧及周边区域调查,未发现排水企业和养殖排污等现象。经监测,河段内水质COD 49mg/L,氨氮1.87mg/L,初步判断前段时间高唐县处于防汛期,降雨量较大,周围雨水汇入河内,形成积水,水面有树叶杂草等漂浮物。由于近期气温较高,造成树叶杂草等漂浮物腐烂,水质较差。高唐县政府已责令尹集镇政府限期将河面漂浮物打捞清理干净,截止8月17日沟渠内积水已基本清理干净。      
18 204 潍坊市滨海区工业园企业众多,有黑烟,气味大。环渤海临港企业乱排污水,化工气味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土小化工企业建在盐田间,气味大,存在东营和潍坊互相扯皮现象。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滨海区现有重点化工企业约160家(其中,44家企业因“四评级一评价”差评已实施断水、断电),投资7.6亿元,督促企业建设脱硫脱硝除尘、RTO、低温等离子异味治理、废水处理等重点水、气治理工程80个。滨海区将继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9 206 威海市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石岛流口大桥,上游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道,导致海水水体发黑,臭气熏天。这个问题向12345.民生110、环保局都反映过,答复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够。 威海市 水、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荣成市由环保局、监察局、石岛管理区组成联合调查组于8月14日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从企业日常运行和环境监管情况看,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外排废水稳定达标,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常。但现场发现:1.流口桥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较早,部分采用污水管网截流口的方式建设,雨季汛期截流口易出现雨污水溢出进入河道,排入流口桥入海口。2.近年来,随着石岛城区拓展和石岛工业园建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量增长较快,高峰期污水可达4.8万吨/天,现有4万吨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需要(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石岛管理区正在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八河污水处理厂)。3.流口桥位于石岛湾最北端入海口,该桥以北区域河流全部通过此入海口入海,因石岛湾属于半封闭海湾,湾内海水循环周期长,自净能力差。 停产整治     一是立即责成石岛管理区对荣成市鑫海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汇水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对违规排污企业全部停产限产,最大程度减少污水排放量。责成市环保部门,对荣成市鑫海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水水质进行严密监控,一旦超标排放,坚决依法处罚,确保各个环节均无缝对接,扼住污染源头。
     二是立即启动流口桥区域4.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于9月15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手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完工,彻底解决雨季汛期截流口污水溢出问题。
    三是加快八河水库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9月中旬建成运行,将峨石山路以北工业园区企业,斥山街道、王连街道和东山街道3个街道的企业村居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处理,彻底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20 208 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街道办事处和信花园二期2号楼东南角,美如家烧烤以及羊羊小镇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美如家和羊羊小镇烧烤均为商住楼,虽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均无专用烟道。 关停取缔     天桥区政府组织食药、环保、市场监管、执法、公安等部门与办事处进行处理,对美如家及羊羊小镇两家业户进行断水、断电,拆除油烟净化设备以及排烟管道、炉灶等设施,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均已关门停业。  
21 209 举报聊城市冠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被冠县环保局的王局长非法处理。 聊城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冠县污水处理厂为山东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8万吨/日,污泥产生量约60吨/天。经检测污泥定性为一般固体废物。2.2013年以来,先后与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十里营窑厂(承包人绳某某,协议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15)、桑阿镇西白塔窑厂(承包人绳某某,与吴村窑厂承包人为同一自然人,协议期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清泉街道办事处吴村窑厂(承包人曹某某,协议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和冠县天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某,协议期为2017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签订了污泥运输及处理协议外运用于制砖。截至目前,除冠县天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外,其余3家窑厂已全部拆除。2013年至今累计依协议处置污泥76462吨。3.关于反映环保局王局长参与非法处置情况。自2013年以来支出的运输处置费用2324650元由绳某某和曹某某领取。未支付给天昊建材马某某的原因是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处理厂开征增值税以及营改增,嘉诚公司在支付大额款项时均要求收款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抵扣税款,鉴于天昊建材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双方约定,待天昊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嘉诚公司及时予以支付相应款项。调查组对污泥处置方当事人绳某某、曹某某、马某某进行了调查,绳某某为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十里营村人,系西十里营窑厂和西白塔窑厂承包人;曹某某为清泉街道办事处吴村人,吴村窑厂承包人;马某某为桑阿镇白塔集北街村人,系天昊建材公司负责人。县环保局班子成员中,王姓有两人,分别为王某伟、王某庆,两人均为桑阿镇籍贯,与绳某某和曹某某既无亲朋关系,又无日常往来。据此,举报所反映的冠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被环保局王局长处理信息不实。      
22 210 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村济聊公路南边,加利福肥料厂全天冒烟,有臭脚丫味,向环保局反映无果 聊城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县环保局立即赴现场调查。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年有机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1.群众反映加利福肥料厂全天冒烟问题。2017年2月19日,茌平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使用燃煤烘干炉进行生产,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企业将烘干炉燃料改为生物质。2017年5月2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四周粉尘污染严重,原料储存间三防措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严重;生产设备未安装有效集气装置;生产用烘干炉为生物质燃料,现场有大量煤炭,炉膛内燃烧物为煤炭等问题。2017年5月25日,茌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该公司自2017年5月25日至7月16日停产整改。2017年7月16日,茌平县环保局现场复查,该公司整改到位于2017年7月22日恢复生产。2017年8月5日,因化工转型升级需要,茌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向该公司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自2017年8月5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顿期间,并未投入生产。2017年8月14日13时,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已按相关规定要求更换为天然气锅炉,正按照要求进行升级改造,不存在全天冒烟问题。2.群众反映加利福肥料厂有臭脚丫味问题。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感官上有异味。4月21日、8月15日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均达标。3.向环保局反映无果问题。2017年以来,茌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于1月23日、2月19日、4月20日、5月24日、7月16日对茌平县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共计五次。分别下达《关于责令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茌环责改[2017]0525-20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处罚款10万元。不存在向环保局反映无果问题。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立案处罚10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  
23 211 聊城市莘县徐庄乡,佐骏电动车厂,没有环评手续,2016年开始大量生产,有喷漆房,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污染空气。最近听说督察组来了刚停产,举报环保局保护企业。 聊城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莘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监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赴现场调查,佐骏电动车厂为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位于莘县徐庄镇驻地。1.关于没有环评手续问题。该项举报属实。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因省政府决定暂停批准低速电动车项目一直未得到批复。2.关于2016年开始大量生产的问题。该项举报属实。经查,2016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并试生产,2017年5月份停产。期间共生产电动汽车260多辆,该企业实际年生产能力为2万辆。3.关于“有喷漆房,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污染空气”问题。该项举报不属实。该企业建有喷漆房,投资78万元,由山东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水旋喷漆室和UV高效光子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4.关于“举报环保局保护企业”问题。该项举报不属实。2014年10月11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违规开工建设行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前不得恢复建设。2016年5月3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私自恢复建设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莘环罚〔2016〕3-0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5万元罚款。2016年年底该公司喷漆房治理设施由山东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建设,2017年7月份建设完成。2017年5月6日,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擅自试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莘环责改字〔2017〕3-20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莘环停〔2017〕3-1),并处以5万元罚款。莘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5月6日、6月12日、7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7年8月1日,莘县环保局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8月3日报请莘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停业关闭的通知》(莘政办〔2017〕40号),县供电公司、水务局和徐庄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实施了彻底断水断电,停业关闭。8月12日,莘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莘环罚〔2017〕3-69),对企业罚款10万元。莘县环保局在整理该企业私自开工生产证据后,于8月14日移交给莘县公安机关。莘县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和生产车间主任行政拘留10天。 立案处罚、立案侦查、停产整治、问责     1、莘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开工生产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罚款10万元。2、莘县县政府下达了《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电动汽车项目停业关闭的通知》进行关停;3、莘县环境保护局将该公司私自开工生产,拒不停止排污的违法案件移交给莘县公安机关。莘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山东佐骏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生产车间主任行政拘留10天。4、莘县县政府责成徐庄镇政府安排两名驻厂员24小时入住该企业,确保该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和落实环评意见之前不得生产。 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24 212 济南市章丘区枣园街道办事处有一闽源钢铁厂,扬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扬尘     接到重复转办件后,章丘区再次安排环保局和枣园街道办对企业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经检查,该企业已将原烧结料场残存的少量物料冲洗干净,废水经收集经沉淀后回用。该企业制订了扬尘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考核。8月13日,章丘区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开展监督性监测,均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13日 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立案处罚,并向其下达处罚决定书(济章环罚字[2017]08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五万元整。  
25 213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香山美墅小区,附近有三个汽车4S店(宝马、奔驰、吉普)、油猴快修,以及汽车加油站,每天排放废气,油漆味、焦糊味很大。后来向市城建档案馆调阅过资料,查阅过土地证、环评报告,该土地性质是住宅。同时投诉青岛市规划局违规审批4s店。要求坚决关停搬走。 青岛市 大气、其他     8月14日,市北区组织现场调查,经核查:2015年8月以来,香山美墅小区居民陆续投诉宝马车4S店等4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烤喷漆气味扰民。市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只有宝马车4S店从事烤喷漆业务。经多次研究会商,宝马车4S店于2016年8月和2017年7月两次改造烤漆房,目前,排气口距离地面16米,与投诉居民楼距离超过100米。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 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1日监测,该店烤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世纪阳光银川西路加油站和吉普4S店土地用途为商业,宝马车4S店、奔驰4S店、油猴公司等3家土地用途为住宅,加油站、吉普4S店为正式建筑,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为临时建筑,上述建筑规划审批手续依法合规, 但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存在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问题。 责令改正     1.关于宝马车4S店烤喷漆气味扰民问题。虽然该店烤喷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鉴于投诉人一直反映有油漆味,经多次调解,责令该店8月16日立即停止烤喷漆作业行为,9月6日前拆除烤喷漆房设备。
    2.对油猴快修、奔驰4S店、宝马4S店等3家超期使用的临时建筑,将根据立案调查事实责令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改正,当事人如不能办理合法手续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26 215 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定时排放废气,向市长热线、环保局等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市长热线称该厂为市里重点项目,不好管。 泰安市 大气、其他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为103案件。
    近年来,针对群众多次信访举报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异味污染问题,市、区两级高度重视,环保部门积极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立即整治,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异味、臭气污染等问题22件信访件。接到信访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和偷排偷放问题,重点加大夜间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加大对渗沥液的监管,消除污染隐患。要求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环节,以及易产生异味的卸料平台、垃圾库及垃圾输送系统全部采用密闭负压运行;对进出厂区运输道路及厂区地面及时维护,定时喷洒除臭剂。对垃圾库房安装了自动闸门,避免气味散发;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密封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新建一套沼气火炬焚烧系统,对垃圾渗滤液产生的气体集中收集焚烧。依据调查处理的情况,岱岳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该区域异味问题信访案件均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复。通过有效治理,该区域异味浓度明显降低。今年7月下旬,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中科环保工程、中科洁能环境工程、垃圾填埋场等单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委托检测,四个监测点数据为15.19、18、17,臭气检测标准为20,没有发现臭气浓度超标现象。
责令改正     一是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面整治。厂区内生产现场、垃圾库、垃圾输送通道门窗,进行全面性修复封闭,严禁私自开窗开门;运行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处理;严格要求运行调整人员,落实燃烧温度不低于850-950℃,垃圾进入炉膛燃烧必须完全燃烧,防止出现异味烟气扩散;强化尾气处理设施及除尘器运行监管,确保除尘布袋完好;除臭剂每天喷洒不低于4次,除人工喷洒外,督促企业购置喷洒车辆用来冲洗道路;加大投入,改造垃圾库自动密封门和分拣池、渣仓门;进入垃圾卸料平台的垃圾,安排专人即时进行清理,垃圾不留在垃圾卸料平台;运输车辆按照顺序进入垃圾库,运输车辆尾部必须悬挂集水箱,防止污水外流,造成环境污染;保证垃圾库为负压运行,垃圾库内臭气全部吸附到炉内进行燃烧;垃圾污水按照污水存量定期排入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池24小时运行吸风机,收集池全部密封,防止臭气外溢;收集池内每周加入100Kg除臭剂,与污水进行共同发酵,减少臭气的产生;垃圾卸料平台切割渗沥液排水沟、保证来往车辆渗沥液通过排水沟打入储存池后,进入污水站;磅房进厂车辆停放地等待区建废水收集池,收集车辆撒漏和冲洗水,然后车辆运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是对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键环节进行整治。对卸料平台、分选区域、预处理车间采取密封措施,保证构筑物处于负压状态,车间产生的气体负压收集后经集气管输送至除臭池采用生物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净化后经15m高、内径0.85m的排气筒排放;针对调节池由于搅拌作用会散发出一定的异味这一原因,在调节池口盖板上部用胶片覆盖,并用结构胶密封,同时引用集气管进行有组织臭气收集并处理;在调节池周边安装了一套自动喷淋装置,通过喷淋设备的雾化喷洒进行除臭。对调节池PV膜进行密封修复,将所有的破裂、开口处进行了补膜等密封性维修。
    三是要求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规范填埋作业。暂存区按规范填埋作业,整体覆盖落实标准,严格遵守填埋顺序倾倒、摊铺、压实洒药、覆土,每天工作日结束覆盖15厘米黄黏土压实。垃圾覆盖区每间隔2.5-5米的垃圾层覆盖0.2-0.3自然土或HDPE膜覆盖,当日完成当日覆盖,作业面控制在15米之内,作业斜坡用0.01米HDPE膜覆盖;垃圾填埋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确保污水不外溢;严格垃圾运输要求。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有效蓬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及时清理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特殊情况需临时存放的临时存放期间,按规定定时喷淋降尘。
    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由岱岳区公安、环保、开发区抽调人员进驻,实行24小时盯靠监督,成立巡视督导组,每天在全公司范围内不停地进行巡检;开展监督性监测,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厂界臭气(异味)检测,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   
 
27 216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西湖口村村民私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西湖口村村民私自开采山石,自己进行加工,产生污水、粉尘(下雨天不生产),每次国土局、行政执法单位检查前就停产。自开采山石,自己进行加工,产生污水、粉尘(下雨天不生产),每次国土局、行政执法单位检查前就停产。 临沂市 水、大气     1.现场基本情况:经查实,反映人反映的西湖口村实为西古口村。采石场位于该村村东南山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采石场当事人盛某某,男,68岁,汉族,费县费城镇永胜村村民,以该村建设水利蓄水池为名,在没有取得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5月份开始安装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8月初私自开采灰岩山石,现场开采面约40米×70米,共两层,每层厚度约0.4米,未外运。                                      
    2.污水、粉尘污染情况:由于该采石场未生产,现场调查时无废水产生和排放现象,无生产粉尘产生。经询问当事人,在切割采石过程中,采用少量水对切割锯降温降尘,喷洒水量较少,加工过程中蒸发加之块石吸附消耗,无加工废水外排;由于处于雨季,采石场属露天作业,下雨天无法生产。
    3.日常检查管理情况:2017年5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其暂停一段时间后又于6月份重新安装设备,于8月份开始开采。8月14日现场查处时未施工,有切割锯1台、装载机1台,开采的石料约600吨。
立案处罚     1.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月14日再次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现场开采设备依法扣押,现场已开采约600吨石料依法没收,并立案调查,8月17日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并处以罚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费县供电公司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对其用电进行销户。
    3.马庄镇人民政府对地上附属建筑物3处及变电箱、水箱等附属设施清理完毕,并对其作业面进行生态恢复。
诫勉谈话1人
28 218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团埠坡村西北角有一家炼油作坊,批建不符,废水中重金属危害物未检验,污水外排导致牲畜、作物死亡。 潍坊市 水、重金属     该案件在2014年就已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是从事鸭血蒸煮加工小作坊,非“小炼油”,2014年已依法取缔,拆除全部设备,恢复了土地原貌。同时,县环保局对信访人水池水样进行了采样检测,未发现直接的污染证据。      
29 219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曹家村村南济青公路往北1公里,济南市振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保鲜膜,无环评、24小时冒黑烟、污水外排。当地环保局进行查处时村委提前通知企业停产。 济南市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无环评手续;无燃煤炉具;工艺废水为加热管循环冷却水,冷却水通过车间管道排入厂区西侧三个暂存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清理;未发现污水外排口。
区监察局调查村委会,未发现区环保局提前通知企业环保检查的问题。
关停取缔     1.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5日对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2.董家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取缔。  
30 221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05号龙泽书苑,小区楼下全部餐馆无油烟净化设施,且无排烟设备。举报至崂山区环保局,未予处理。 青岛市 油烟、其他     2017年8月14日下午,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龙泽书苑小区楼下有20198平方米网点房,网点无专用高空排放烟道,网点内开办了39家餐饮服务业户,全部办理了工商登记,均未办理环保手续。2016年以来市民投诉多次,崂山环保分局对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进行了立案处罚,共处罚18家,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崂山消防大队等七个部门联合执法,关停了11家。 停产整治     已责令全部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停业整顿,整治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部门联动予以取缔,并引导其转型。  
31 224 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王党村位于水源地的两家养殖场,高密市政府、村委先后通知要求养殖场于8月31日前,8月15日前,8月12日晚之前处理养殖场内的羊、鸡及相关设施。投诉人认为政府政令变化太快,未给予养殖户足够准备时间。 潍坊市 其他     高密市朝阳街道王党村水源地的两家养殖场,在禁养区范围内,拟定于8月31日前关闭。8月12日,朝阳街道为加快工作进度,要求两家养殖场尽快清栏并关闭养殖场。工作过程中,高密朝阳街道工作人员始终耐心细致与养殖场沟通,两家养殖场也认清了当前形势和关闭养殖场的意义。与此同时,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系外地养殖户来购买鸡和羊,于8月13日对两家养殖场进行了清栏,8月14日拆除了养殖设备,并对现场进行了消毒。       朝阳街道工作人员与两家养殖场进行了沟通,后者均表示对提前关闭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接受当前结果。  
32 226 泰安市泰山区3家企业:财源街道办事处财源新村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唐訾路南头泰安市福顺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花样年华北侧泰安市泰福餐具保洁配送中心,存在燃煤锅炉污水未处理排放,且无环保手续的问题。 泰安市 水、其他     2017年8月14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财源街道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财源街道财源新村,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业务,现场发现车间内有一台0.5吨生物质热水锅炉,检查时未使用;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进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能够达到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泰安市泰山区福顺餐具消毒服务中心位于上高街道办事处范家灌庄村,从事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现场发现车间内有1台0.7吨热水锅炉,检查时正在使用;生产污水进入泰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经区环保局监测PH8.56mg/l,COD8270mg/l,氨氮20.8mg/l,COD超标。该公司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小散乱污”违法企业。
    泰安市泰山区泰福餐具保洁中心位于省庄镇前省庄村,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生产,车间内有一台0.8吨燃煤热水锅炉,检查时未使用;生产污水经格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区环保局监测,能够达到接入污水处理厂标准。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于2015年6月由泰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2015年7月由泰山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
    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禁燃区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泰山区已责令泰安市佳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生物质锅炉,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行政处罚正在执行中),生物质锅炉已于8月15日11时拆除。泰安市泰山区福顺餐具消毒服务中心无环评手续,属于“小散乱污”企业,上高街道办事处已对其进行取缔,8月16日经现场核实,已落实“两断三清”。泰安市泰山区泰福餐具保洁中心已于8月14日22时拆除了燃煤小锅炉。  
33 227 青岛崂山区牟家村东南方向石子加工厂,张村河旁边属于崂山三类保护区,不应建设石子加工厂,工厂加工过程中扬尘及噪声扰民。拉沙子的货车晚间噪音大影响滨河东路居民休息。崂山区环保局及市长热线避重就轻,未解决问题。 青岛市 扬尘、生态、噪声、其他     8月14日,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牟家村石子厂位于牟家东山和南龙口交界处,2014年6月20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11月办理了环评审批,2015年1月通过了环评验收并投产,该厂厂址不在崂山风景区内。进出该厂的道路是土路,且坑洼不平,拉沙子的车辆经过易产生扬尘和噪声。该企业离居民区最近距离有1000米,并采取封闭和扬尘防止措施,经验收监测,粉尘和噪声达标排放。2016年以来市民投诉4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开山采石。 关停取缔     接到转办件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关闭该石子加工厂;二是一周内完成滨河路限行管控设施到位;三是一个月内拆除地上附着物及设备;四是三个月内对场地进行平整、加强看护并简易绿化。  
34 228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镇卫生院南侧500米左右有一家水泥搅拌站,存在扬尘污染。 泰安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群众信访案件举报的水泥搅拌站,其全称为大金地商砼有限公司。2014年4月24日经泰安市岱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2014年经区环保局审批,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原有房屋5间,2014年租赁后,新建房屋7间。生产流水线于2015年5月份开始安装,2016年下半年安装调试完成。2017年3月底停止生产并开工建设钢结构料仓,并于8月初完工。8月14日,岱岳区城管局、住建局、满庄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经现场调查取证,发现混合主体设备长时间停运、贮料仓库密闭防尘良好,装载设备、运输车辆均处于停机状态,现场没有明显的扬尘产生,群众举报“现场扬尘”不属实。该企业未完善报建审批手续,属违规建设的临时建筑物。 关停取缔     区政府对对企业的动力配电箱和主体设备传输系统进行了依法查封。针对其违法建设问题,进行拆除。8月19日开始拆除工作,预计一周内全部拆完。  
35 229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小黄埠村圣坤耐火材料厂,晚间偷排废气(烟尘)、废水。投诉至环保局,处理效果不明显。督察组进驻前已停产。 滨州市  水、大气     来电反映企业为邹平坤圣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景观砖生产,该项目2000年建成投产,列入邹平县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完善类,于2017年3月27日经邹平县环保局备案(邹环函〔2017〕270号)。
2017年8月14日,邹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临池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用电记录发现,该公司因改电于2017年8月7日停产,现场无生产迹象。该公司景观砖生产项目配套建设了双碱法脱硫设施和布袋除尘器;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污水为生活废水,厂区东南角有旱厕一处,旱厕内生活污水定期外运用作沤肥。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村民表示“该村东头的坤圣耐火厂建厂多年,在生产过程中未见有废物及气味排放。”并出具证明签字确认。
     
36 230 济宁市梁山县县城东侧220国道旁边有一家味精厂,晚间生产。生产废水排放去向未知,排放气体味道很大。当地政府未予处理。 济宁市 水、大气     济宁市环保局会同梁山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沿220国道进行排查,经查所反映味精厂是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批201号转办件为同一问题。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线项目,由济宁市发改委于2010年8月登记备案,由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审[2010]289号),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5]20号)。
    1.生产废水问题:8月14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公司利用该尾液经过浓缩结晶生产硫酸铵作为复合肥原料,不外排。对于低浓度污水,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0000m3的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202+气浮+沙滤+杀菌”工艺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环降温过程,少部分外排到县城污水管网,进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每天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废水量约为2000方,排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未出现超标。
    2014年以来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环保、安监、药监、水利、疾控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并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监测,PH值、色度、总硬度、重金属等18项指标均未发现异常现象。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和省、市、县环保部门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向地下排污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梁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现象。
    2.异味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淀粉车间和发酵车间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厌氧工序产生的臭味。建厂初期,由于气味收集处理工艺落后,设备运行不稳定产生异味,对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异味问题,2016年8月10日,梁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处罚五万元(梁环罚字[2016]033号),同时要求其完善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异味处理工艺。2016年8月,济宁市环保局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进行了约谈;2016年12月,梁山县县长、县纪委、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公司总经理江某某、梁山街道办主任吴某某进行了约谈。该公司于2016年8月投资600余万元,建设了4套异味气体治理系统,分别对淀粉车间、发酵车间、发酵连消车间异味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将污水处理调节池及厌氧池进行封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2万方光触媒系统进行处理。接到转办件后,该公司于8月14日委托山东国正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上下风向气体进行了采集监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一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约谈     梁山县政府责令梁山县环保局加强现场检查与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责令该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异味治理设施,提升异味治理工艺,对产生的异味深度治理。同时要求生产过程进行全封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异味影响。  
37 231 烟台海阳市:1.郭城镇港里村,村边月牙水库因为淘金破坏了水库一米五的土层(泊地),水退之后地面变成沙丘,损失一千多亩地的同时有人偷采砂石;且淘金加入酸,破坏水质。2.郭城镇郭城村月牙水库上游沿线工厂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库,破坏水质。 烟台市 生态、水     经现场调查,1.关于“月牙水库非法淘金”问题情况属实。2008年1月之前,确实存在水域用地内非法淘金,后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依法取缔。关于群众反映的损失“一千亩土地”问题,由于淘金的范围均在库区水域用地范围之内,该范围土地实质就是水库库区土地,干旱时会部分露出水面,并不是耕地,所有权属于水库管理所,而且淘金后的沙土均保留在原地,所以不存在损失土地、破坏土层的问题。2.关于“有人偷采砂石”问题情况不属实。2008年以来,海阳市郭城镇政府与水利局始终加强巡查、严格执法,从未在水库区域内发现偷采砂石现象。群众所反映的“有人偷采砂石行为”,应该是2011年3月海阳市水利局开展的水库清淤工作,有海阳市水利局签订的清淤合同为证。3.关于“淘金加入酸,破坏水质”问题情况不属实。淘金工艺为:采砂——筛子筛选——毛毡吸附——粗金,淘金整个过程中不添加酸,不存在破坏水质行为。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海阳市自来水公司对月牙水库进行了2次水质检测,检测的22项指标均为合格(水质检测报告附后);8月17日,海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水库水质再次进行现场采样,COD、氨氮、PH、溶解氧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监测报告附后)。4.关于“郭城镇郭城村月牙水库上游沿线工厂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库,破坏水质”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月牙水库(建新水库)上游只有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距月牙水库(建新水库)约3公里。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均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郭城河,流经约3公里河道后进入月牙水库(建新水库),没有破坏水质。2017年5月之前,建新水库不属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该企业的存在是合法合规的。2017年5月,因连年干旱,城区供水紧张,市委、市政府建设建新水库向城区供水工程,建新水库因此成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建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已委托第三方正在编制中。 责令改正     1.2008年1月以前的淘金已经取缔;2.海阳市于2017年7月18日已经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要求,提前关停了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待水源地保护区划经省政府批复后,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准,第一时间启动海阳市友谊制线有限公司搬迁工作。  
38 233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甄庙村有一家砖厂,手续不全,污染严重,广饶县环保局贴过封条,但现在一直生产。两个月前投诉至山东省环保厅及县环保局,未予解决。 东营市 大气、其他     该企业无手续,无治污设施,当地环保部门对其进行过查处,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检查生产设施地窑仍有余温,停止生产时间不长。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关停取缔
立案查处
    立案查处,拆除主要设备。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企业责任人郑奎明。  
39 235 1.有一焚烧化学废料的窝点,2016年举报人带领莱芜市环保局稽查大队前往查处,窝点无手续且无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局已贴封条。目前该窝点继续焚烧化学废料。2.有一家炼地沟油小作坊。 莱芜市 大气、其他     经核查,1.焚烧化学废料窝点,举报内容与现场不完全符合,主要存在原材料及杂物清理不彻底的情况,且现场已不具备再生产能力,并不存在举报材料中提到的继续焚烧化学废料的行为。2.炼地沟油小作坊已于今年7月底被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举报属实。 关停取缔、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1.2016年7月中旬,莱城区接到举报后,现场对焚烧化学废料窝点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后续对该单位进行材料补充时,该单位已拆除主要设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2017年4月份,经群众举报,高新区现场调查,得知该单位从莱城区站里村搬至高新区官厂村,高新区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了生产设备。截至8月16日12点,已全部清理完毕。
    2.炼地沟油小作坊已于今年7月底由高新区责令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截至8月16日12点,已全部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40 237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7号新龙科技园2号楼1楼底商,有七八家餐馆,无专用烟道,但部分有手续,油烟扰民,要求取缔。环保厅、街道办事处称有手续即可。 济南市 油烟     经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食药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1.华能路7号新龙科技园2号楼为临街商住楼,一层为商铺,二层为住宅,共有10家餐饮店,未设置专用烟道。2.8家业户前期办过工商手续,2家餐饮服务许可证。 关停取缔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执法局针对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的8家企业下达关停通知;区食药局向1家《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和1家无证餐饮店下达立即停止餐饮服务经营通知。截止到8月18日,10家餐饮经营业户均将设施清运完毕。  
41 240 临沂市平邑县塘村水库,村民私自养鱼,污染水质 临沂市     经调查核实:
    1.村民私自养鱼问题。2003年唐村水库与王某某签订渔业养殖承包合同(合同期10年,2003年至2013年)。2006年唐村水库与赵某某、王某某续签了渔业养殖合同(合同期6年,2013年至2019年)。2012年1月1日,赵某某把合同转让给杨某某。经落实,王某某、赵某某、杨某某均为承包合伙人,2012年以后具体由杨某某不承包经营。承包经营者杨某某在未取得养殖证的情况下,私自伙同他人进行网箱养鱼,杨某某提供养殖水面、供应饲料、协助销售等,具体饲养由同伙人各自管理、分散经营。杨某某及同伙人从未申请办理养殖证。唐村水库养殖网箱最多达到600多只,经过多次清理,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网箱未实施清理。经现场核查,仍有195只网箱未清理。
    2.污染水质问题。唐村水库未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地,也未列入备用饮水源保护地。根据临沂市水文局定期抽测报告显示,2012年至今唐村水库内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县环保局监测站8月14日,在水库北岸、南岸、管理站房下及网箱附近四个点位提取水样送检。
是  关停取缔     1.网箱养鱼清理进展。县渔业办责令经营者杨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8月16日中午12时前拆除养殖设施。为保证网箱顺利清理,我县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唐村水库管理处,责任人为宋汉卿、范新国。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水质情况。监测报告显示,水库内水质优于四类水质标准。
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1人。
42 241 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东的巨野河,上游的章丘区污水、山东财经大学的污水排入巨野河河道,导致河水污染。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东巨野河污水来源主要是世纪大道周边村庄居民生活污水自然流入河道。对东巨野河世纪大道桥下取样,化验显示化学需氧量24mg/l,总磷1.44mg/l,氨氮18.6mg/l,氟化物0.321mg/l。山东财经大学生活污水于2016年排入章丘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责令改正     针对东巨野河污水问题,章丘区政府已实施龙湖路排污管道工程。该工程南起世纪大道,北到龙山街道权庄村南通往第三污水处理厂主干道,全长3370米,管径1.2米,计划投资600万元。该工程现将进入工程施工招标阶段,于8月16日开标,按规定公示三天,预计8月20日开工,10月底前竣工。  
43 242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刘峪村东南方向500米左右有一家开采沙石厂,加工沙子,破坏生态,并在加工、运输中产生中扬尘污染严重。向国土局、市长热线反映未处理。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停产。 济南市 生态、扬尘     经调查核实:举报的采砂石厂实际为刘峪铁矿,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企业在矿区内对原开采的尾料进行破碎分拣加工,将分拣出的铁矿石销售,其余部分粉碎成沙子,用于矿井回填原料。企业扩大料场时对矿区山体进行削坡以及拓宽道路,造成山体破坏,加工运输过程中落实降尘措施不力,造成扬尘污染。 7月6日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该问题,工作人员立即于7月7日到现场调查核实,安装分拣设备,是为矿山恢复治理做准备,核实清楚后,向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复。后来,当事人又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同一问题,区国土局又于7月20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因扩大料场,造成山体破坏,立即责令其停止了作业,后镇国土所巡查,未发现有开采加工行为。不存在反映的“未处理”的情况,也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停产”的问题。 关停取缔     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双泉镇相关人员到刘峪铁矿现场督促整改。区环保局、国土局、双泉镇联合执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至8月16日下午,企业加工设备、地磅全部拆除,对矿区裸露的矿石和土地进行了覆盖,对破坏的山体进行了整修覆土,企业将按期进行绿化。 诫勉谈话2人
44 246 济南市历城区兴港路126号天齐奥东花园小区西侧,有一家鲁冠混凝土搅拌站,每晚20点后搅拌车进出,整晚作业,车辆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距东侧天齐奥东花园约50-60米,现场检查时停产。1.固定噪声源有搅拌机、输送机、装载机、空压机;移动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罐车、原料运输车。2.存在夜间作业扰民问题。3.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4.生产设备密闭,避免偶发噪声产生。5.企业环保设施与设计建设一致。6.扰民噪音为企业出厂车辆发动机躁音(距居民约60米)与风歧路道路交通噪音(距居民40米)叠加所致,晚间噪音敏感问题明显。 责令改正、限制生产     1.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环保网格办公室每晚20点到次日6点,安排两名环保网格员到现场巡查,监督停产。2.历城区环保局将定期加强现场监察、监测,确保企业生产、运输等各环节运行达标,避免噪声扰民。3.企业主动承担责任,作出承诺停止夜间生产,避免噪声扰民。  
45 248 莱州市沙河镇海郑村南有一家铝压铸厂,不定时排放粉尘、废气。 烟台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莱州市沙河海郑村机械配件厂成立于1998年,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采用铸造方式生产电机盖等铝制品配件。该企业属“散乱污”企业,莱州市已于2017年8月9日对其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其当日停产。同时沙河镇政府安排海郑村村主任带领村级人员展开巡查,镇政府干部于2017年8月12日给海郑机械配件厂3台土造铸铝炉加贴了封条,并于8月14日完成取缔。 2.由于企业已停产,现场未发现排放粉尘、废气现象。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1.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顶格罚款10万元。
   2.截至8月15日凌晨2时,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诫勉谈话1人
46 249 济南市市中区万紫巷东街14号楼东头有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1.万紫巷东街14号楼居民楼东头一楼有一处北丽欣家常菜馆,曾进行露天烧烤,造成油烟扰民;2.今年5月,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7第029131号)要求进行整改;3.该店8月7日起已经关停取缔,不再经营露天烧烤、炒菜餐饮业务。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大观园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8月14日下午15时,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立即对其采取了封堵烟道、摘除牌匾等工作,室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清除。  
47 250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永鑫石油化工厂、热电厂、四家造纸厂废气、废水污染严重,排放污水污染土壤。寨郝村房地产开发有四眼地热井用于居民取暖,存在地下污染。 滨州市  大气、水、土壤、其他     经调查核实,来电反映的永鑫能源集团(下属两家公司永鑫化工和成达新能源)、热电厂(山东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四家造纸厂(欧华纸业、华辰纸业、万松纸业、兴华纸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均按照环评及批复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博兴县湖滨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寨郝村房地产开发有四眼地热井,前期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采两眼井问题,后经查处封存整改后,补办相关手续,项目正在建设中。
    1.废气问题。涉及废气排放的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永鑫化工、成达新能源三家企业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监控数据显示达标排放。四家造纸厂依托滨州运通生物质能热电蒸汽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2.废水问题。以上企业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废水经厂内污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处理后,进入博兴县湖滨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3.地热井地下污染问题。地热井开采已通过博兴县批准,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2016年6月,博兴县对该项目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水质分析显示该地热水富含偏硅酸、偏硼酸等多种有益矿物质,有一定的理疗、保健作用,对人体健康无明显不利影响。
     
48 251 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九号院四号楼一单元,有住户常年把中药渣子倒在房顶,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滋生虫蚁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槐村街九号院四号楼一单元502居民因前期开中医门诊,私自倾倒中药渣在楼顶,产生异味扰民。 其它     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安排人员对药渣杂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运垃圾300袋、合计36立方米。 通报批评1人
49 252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蔡家庄东北角,一个无名的个人养鸭场,散发气味刺鼻。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1.该养殖场无任何合法手续,且离居民住宅距离太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2.12345市民热线曾于8月2日7:00受理过此问题举报,济阳县政管办接到承办单后,于8月2日8:30转办到仁风镇人民政府。3.仁风镇立即开展调查处理,要求养鸭场按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升级改造,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予以关闭。 关停取缔     该养殖场进行转场搬迁,截止8月15日上午9:00,养殖的8000只鸭子已经全部转运到其他适养区域,3个鸭棚全部拆除完毕,完成粪堆清理、土地整平和恢复原貌工作。  
50 253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小沙埠村,村南边有个无名的化工厂,晚间散发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但有露天堆放生产原料空桶,存在固体废物储存未落实“三防”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核实,该无名化工厂为烟台星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聚氨酯产品,公司前身为水暖器材厂,后由厂改制为公司,于1998年4月更名为烟台万达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暖气片销售;应市场需求,于2009年3月更名为烟台星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聚氨酯产品。该企业《聚氨酯弹性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4月15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月3日,区安监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烟芝安监现决[2017]B001号)后就停止生产,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安监部门现场检查和环保部门查阅核实生产记录和水电费记录等资料,证实该企业于7月3日停止生产;经调查询问和查阅核实生产记录等资料,证实该企业停产前有时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经调查询问和查阅核实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等资料,证实该企业在停产前,按照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但曾发生过由于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设施停用的情况。企业已着手拆除生产设备,准备搬迁。 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1.该公司已列入区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整治工作清单,按照工作要求,7月3日安监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企业当天即停止生产,未再复工。目前企业决定搬迁,现已开始着手拆除生产设备。现场气味在企业停止生产后即消除,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
    2.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企业露天堆放生产原料空桶,存在固体废物储存未落实“三防”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芝罘区环保局于8月1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改字〔2017〕46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烟芝环罚告字〔2017〕22号),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立案处罚。
 
51 254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西城村,张灿让养鸡场,8月12日突然被通知不能继续养殖了,想协调一下能否放宽时限。 泰安市 其他     张灿让养鸡场位于泰前街道办事处西城村委南150米,谢过城大街北100米处,属于禁养区内,养殖场周边为村民住房。2017年8月2日,泰前街道办事处召开关于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动员会,按照《泰山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泰山政办发[2014]48号)、《泰山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泰山政办字[2017]16号)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当天下午村支部书记同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工作,该养殖户内无正在养殖的肉鸡,工作人员当面告知不得再从事养殖。8月5号,村工作人员再次入户调查时发现张灿让又新进鸡苗4000只。工作人员遂进行了劝阻并明确要求不得从事养殖。8月11日,泰前街道再次召开调度会,计划在10日内完成关闭搬迁工作。12日,村书记及工作人员到张灿让养殖户进行入户劝导,通知其按时限要求完成关闭,本人同意按时限内完成。2017年8月14日,泰前街道办事处接到转办单后,立即组织开展了调查。西城村书记和包村领导上门入户与张灿让进行了沟通座谈,本人同意按要求完成关闭。 关停取缔     经泰山区畜牧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协调,山东大宝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与张灿让养殖户解除肉鸡养殖保底合同,不再追究其违约责任,张灿让本人已积极配合办事处完成关闭工作,其本人对关闭工作表示理解,不再要求放宽时限。  
52 255 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济阳县第七人民医院路口,银河路路西侧,济南四建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水沟,占了水沟的一半,目前还设置了围挡。向12345反映过,无答复。 济南市 垃圾     经调查核实:1.济南四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路口、银河路西侧水沟进行了回填土作业,用作施工道路,建筑垃圾占了水沟。2.12345市民热线曾于7月22日受理过此举报,济阳县政管办接到济南12345承办单后,立即转办到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城管执法大队于7月22日、8月5日和8月7日,先后3次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于7月26日、8月5日和8月13日对举报人进行了回复。 立案处罚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1.对济南四建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济住建罚告知〔2017〕8号),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
    2.责令济南四建立即清理水沟内垃圾,分别给予5万元和5千元处罚(济阳城执罚字〔2017〕336号、济阳城执罚字〔2017〕337号)。3.截止8月14日20:00,已将沟渠内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河道已经疏通,对河道边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
 
53 256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石马村(石马疃头村):1.村民用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未通自来水。2.村里有人搞养殖,臭气熏天,粪便随意处理,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水、其他     经现场调查,全村共673户,村内有520户使用自流水,还有153户自己打井使用地下水,从2016年秋天至2017年春,使用自流水和地下水一度不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使用,群众对开通自来水的需求很高。全村共有10户养殖户(9户养猪、1户养鸡),均未达规模化要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目前9户猪养殖户正常经营,1户肉鸡养殖户于2017年6月停止养殖,现场看10户养殖物的粪污均不同程度存在随意堆放、溢流及恶臭气味污染问题。2017年8月14日,对距离河道最近的人家地下水进行采样,经海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PH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8月17日,疾控中心再次对地下水、饮用自流水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的细菌、大肠杆菌等指标结果将于8月22日左右出具结果。 责令整改     该村目前已完成打井并铺设了自来水主管道,力争11月将自来水接入村民家中。8月15日,小纪镇政府责令该村各养殖户立即对堆积粪便进行清理,目前10户均已完成粪便清理,恶臭气味已消除;同时,逐户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养殖户务必于8月30日前按要求修建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流)标准的化粪池,逾期不能完成的将予以关闭取缔。  
54 258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与柳泉路交界柳泉新村,7号楼下纪林餐馆、满口鲜餐馆以及舒禾餐馆,油烟管道不起作用,油烟、噪声扰民。餐馆的燃气罐、纸箱、酒瓶随意堆放在地下室,存在安全隐患。前来吃饭的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交通。曾联名反映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要求予以取缔。 淄博市 油烟、噪声、其他     经现场核查,不能够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油烟净化器检验合格报告》。存在扰民问题。 停业整治、追责     1.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三家饭店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三家饭店自8月14日起停止餐饮经营行为,三家饭店已于当日停业。
    2.8月15日,科苑办事处城管中队对三家饭店广告牌匾进行了拆除,8月16日开始拆除三家饭店的油烟净化装置风机及排烟管道,8月20日前拆除完毕。
    3.针对地下室乱堆放问题,8月17日安排专人对三家饭店地下室进行清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诫勉谈话2人
55 259 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赵戈庄的个人养羊场,当地政府突然通知要求8月15日前必须关闭,时间太短根本来不及处理。投诉人表示支持政府的决策,但要求尽量缓冲一下处理时间,建议至少给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处理,之前政府宣传的是年底前彻底处理,现在文件下达的太突然。 潍坊市 其他     宋某某养殖场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赵戈庄村北部,该区域属高密市禁养区范围。高密市密水街道相关人员在给宋某某下达养殖场关停通知时,考虑到其现实情况,让其签订9月14日前清栏的承诺书,并未强令其8月15日前关闭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卖出奶羊48头,剩余60头,其中25头已联系好买家,35头已和买主定好合同,收了定金,买方将于9月13日将奶羊全部运走。该养殖场于9月14日可实现清栏。       密水街道工作人员和宋某某进行了沟通,宋泽亮表示支持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其养殖场于9月14日前清栏时间足以够用。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56 260 烟台市龙口市西城区海岱工业园玮辰电动车,车间用过的硫酸,以及喷漆用的废料都直接排放到投诉人的地里,导致树和鱼都死了。龙口环保局取过土样,但是一直没有处理。目前该企业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 烟台市 水、土壤     调查情况: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生产高档电动车、自行车,2000年12月25日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所产生危废全部交烟台绿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正在运行,产生的含酸废水经处理设施中和处理后排海。现场取水样监测达标。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入生产。2016年4月,环保局接群众举报该公司排放化学污水,污染其承包鱼场,要求赔偿1200万元;4月18日,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取水样监测达标。当事人又举报有油漆渣排放至其院内,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西北墙外确有灰色凝固状废物,该公司承认2012年8月工人清理车间沉淀池时,把沉淀池内油漆渣排放到北墙外。据了解,2008年起当事人鱼场不再养鱼。现场有几棵腐烂的松树桩,周边的树木生长正常。2016年6月2日,环保局委托嘉誉测试对土壤进行了取样化验;8月26日委托省环科院进行检验鉴定;2017年1月29日该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该公司排放的油漆废渣应归类于HW12危险废物。2017年5月初环保局收到正式检验鉴定意见后,于5月8日、10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勘验,固定证据。为确定该案是否具备移送标准,与公安局法制大队沟通会商,法制大队阅卷后提出,该案缺乏关键的入刑证据《环境损害评估报告》,2017年6月30日环保局与省环科院签订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合同,现正等待来龙进行损害评估。 停产整顿、立案处罚、约谈     1.已邀请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来龙,与相关单位和信访当事人共同确认了取样及固废清理方案并签字同意后,于8月15日中午完成对现场水质和土壤分层取样工作,并将样品紧急送往济南进行鉴定。信访当事人表示对环保局和开发区管委等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龙口市环保局于8月16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7]第34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第340号),责令其停产,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自愿接受环保处罚。
    3.该公司已于8月14日下午停产整改,实施达标水回用改造工程,已于8月16日上午完成;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了分层清理并对样品进行编号、集中封存在玮辰公司危废仓库,现场已于8月15日全部清理完毕。
    4.相关机构正在对倾倒污染物提取样进行检验,并做损害评估报告,如构成犯罪将予以立案,并责令该公司对其给信访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对其所污染的土壤进行生态修复。       
    5.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57 261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东青路213省道道路两侧的耕地改为沙土停车场,扬尘严重,当地政府不予管理。 东营市 扬尘     检查核实附近建设5家停车场。其中万源停车场等3家停车场存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5家停车场进出口道路均未硬化,导致进出车辆存在带泥上路和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对3家停车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退还土地。对5家停车场下发了抑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成,包括拆除停车场牌、清除停放车辆、苫盖裸露土地、进出口道路洒水抑尘,清理集中停放的130余辆大型油罐车。  
58 262 威海市荣成市供热公司有四个供热站申报了荣成市烟气治理项目,但只改造了两个,其余两个供热站尚未改造,继续供热。 威海市 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荣成市立即组织由环保局、监察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8月14日15时到达人和、靖海供热站。现场检查,两个供热站均处于停运状态。人和供热站有10吨和20吨两台锅炉,先后于2011年、2013年投入使用,两台锅炉共用一套“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废气治理设施,供热范围主要涉及人和镇驻地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生活区,2016年度用煤量为5143吨。靖海供热站有一台20吨锅炉,2014年投入使用,采用“多管除尘、湿法脱硫”废气治理设施,供热范围主要涉及靖海镇驻地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生活区,2016年度用煤量为2786吨。人和、靖海供热站隶属荣成市热电燃气集团,仅在供热季使用。根据《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荣成市热电燃气集团今年重点实施人和、靖海、寻山、俚岛四个镇街供热站超低排放达标改造工程,总投资2333万元,计划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工,供热季正式投入使用。 停产整治     荣成市制订了集中供热替代实施方案,已经完成论证,将在确保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基础上,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治,保证10月30日前完成。  
59 263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陶然路交汇向北80米处路西,有一处非法侵占公共用地的集装箱,用于无证销售水泥,造成周边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接倾倒,臭味熏天。要求调查后予以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经调查核实:
    1.非法侵占公共用地问题。该处用地位于九曲街道赵庄社区,属社区闲置用地。2012年5月赵庄社区居民李某某私自将此处平整后放置一集装箱使用,用地面积约40平方米。
    2.无证销售水泥问题。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该经营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312600243039,注册日期为2012年6月7日,经营者姓名为李某某,经营项目为销售水泥及建筑材料(需经许可生产经营证、资质证生产经营)。目前该营业执照按年度报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经营户主要是零售水泥,平时将水泥放在拖盘上出售,客户购买时从车斗中将水泥卸至客户车上运走,未发现地上有水泥堆放痕迹,但在水泥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
    4.废水直排,臭味熏天问题。该经营点仅零售水泥,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生产废水。现场检查时地上有少量生活用水痕迹,是经营者父母在此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现场无异味。
是  关停取缔     因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放置集装箱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河东区城管局于2017年7月11日,对当事人李某某(注:经营者李某某之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河东)城管限改字[2017]0711号No0001031)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改正。在下达限改通知后,河东区城管局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拒不配合。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区城管局、九曲街道办事处联合将该经营者现场放置的集装箱清除,水泥、拖斗彻底清理。  
60 265   1.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郭岑石社区化武路与郭苑路交汇处向东1000米处有一个工厂排污水沟,污染多年,水质恶劣。
  2.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魏石处和郭岑石社区多家板皮厂用小锅炉烘板皮,存在烟气污染。
临沂市 水、大气     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工厂排污水沟问题。经现场调查,举报人所反映位置无排水沟,在反映位置西侧300米左右有条水沟,即老龙沟。该水沟流经高新区境内长度11.1公里,是高新区南北排涝的主要沟道。之前,该区域生产、生活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流入河道,导致河流水质较差。
    近年来,高新区对老龙沟沿河全线敷设了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周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涑河;沿线镇街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和垃圾清理工作。老龙沟在枯水期水量较小,且存在附近居民在河岸偷倒生活垃圾现象,导致有时河流水质较差。
    现场核实发现共有3个问题。一是1家养殖场废水进入河道;二是河道沿线存有5处生活垃圾;三是老龙沟启阳路桥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
    2.板皮厂污染问题。经走访调查,群众反映的罗西街道办事处魏石处应为罗西辖区东石埠社区(群众俗称魏石埠)。经前期排查,东石埠社区共有117家板皮厂,郭岑石有1家板皮厂。2017年7月20日,该类企业已全面断电整改,正在改装燃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擅自生产和使用小锅炉烘板皮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我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马厂湖镇政府对养殖场进行清理取缔,并对该养殖场生猪产生的尿液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到未防渗的土坑中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2.我区已组织人员完成沿河垃圾全面清理工作。
    3.组织相关部门、镇街将启阳路桥排污口废水接入高新区污水管网,并开展截污管道工程。目前,工程方案和招标工作已完成,计划45天完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为高新区建设局、马厂湖镇,责任人为许鹤腾、刘涛。                
    4.罗西街道督促板皮厂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并加强监管,杜绝出现擅自复产问题。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2人。
61 266 青岛市李沧区晋中路79号越秀星汇蓝湾小区附近的环湾路和铁路线,对小区居民造成了噪音污染。当地各个部门出现推诿,未采取相关措施。 青岛市 噪声      8月14日,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现场调查。经核查:该铁路建设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1月10日正式运营。越秀星汇蓝湾小区A、D1地块分别于2015年11月、2017年5月建成,建设单位为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环湾路和铁路线,对小区居民造成了噪音污染情况属实。该段环湾路设施管理权于2014年移交至李沧区建管局,李沧区建管局负责道路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维护。针对噪音污染问题,李沧区政府与济南铁路局进行了沟通联系,协商设置隔音屏,济南铁路局表示积极配合。 责令改正     1.解决环湾路噪声问题,措施如下:由李沧区政府出资,在环湾路人行道东侧设置声屏障,于60日内完成方案论证、招标、安装施工。
    2.解决该区域铁路噪声问题,措施如下:李沧区政府出资,在该区域铁路线东侧增设声屏障,8月下旬完成设计,委托济南铁路局10月下旬组织施工,计划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李沧区政府在铁路线东侧密植高大植物,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62 268 临沂市沂南县历山路新星花园小区自打井用水有异味,水有汽油味,水面有油花。请有关部门关闭水井,集中使用自来水. 临沂市     经调查核实:1.新星花园小区位于沂南县城历山路北首,小区共有6座楼,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住户134户,由星港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开发。该小区前身为安通管业公司。因当时自来水管网未铺设至该地块,遂打深井一眼,用于生产和居民用水。2006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内自备水源井封闭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发〔2006〕40号),要求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自备水源井封闭,该水井被列入第三批封闭范围予以封闭。2017年8月初,因自来水水压过低,开发商擅自启用了老水井。
    2.2017年8月6日,开发商安排维修人员对水泵进行维修,在维修时,曾用柴油浸泡过生锈螺丝等零部件,导致井水有油花异味。
    3.2017年8月14日上午,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收到该小区居民张某某送检自备井水样一份。
责令改正

约谈

行政处罚
   1.2017年8月16日下午,县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NO.FSPW20170322)。《检验报告》的21项指标中,总硬度547mg/L,超标0.21倍;氨氮2mg/L ,超标3倍;总大肠杆菌23MPN/100ml,三项数据不符合GB5749—2006标准要求,单项判定不合格。除上述三指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标准。县水利局已对小区自备井予以关停,切断水源;县自来水公司对供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水压过低问题,安装了加压泵,已正常供水。
    2.2017年8月14日,县水利局对新星花园小区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沂水责停字〔2017〕005号),责令2日内封堵原水井,改用自来水;2017年8月14日,县水利局向开发商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3万元。2017年8月16日,对该自备水源井永久性关闭。
    3.针对该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尽快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规范管理。
 
63 269 济南市槐荫区铁配路9号济南压铸厂的电镀废水排到兴济河,市中区环保部门取缔后,工厂又重新开工。有检查时电镀废水会处理,平时直接排放。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位于槐荫区铁配路4号,2000年通过“一控双达标”考核。2003年由济南市环保局转交槐荫区环保局正常监管,不存在市中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取缔行为。槐荫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严格监督管理中未发现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分别于2011年9月、2017年8月对该公司相关区域开展暗管探测工作,未发现私设暗管等偷排违法行为。 其它    
64 270 大店镇泡花碱生产基地非法使用含硫酸钠成分极高的副产纯碱作为原料来生产,而且使用煤气发生炉用于加热,在配料过程中,石英砂和纯碱原料粉尘飘散严重。虽然安装了在线监测,但仍浓烟滚滚,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粉尘,不达标。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要求工厂搬入工业园区,远离居民居住地,改善生活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扬尘     8月14日,莒南县委县政府组织环保、安检、大店镇等责任单位对所有9家泡花碱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时发现,其中3家企业长期停产,另外6家已被勒令停产整顿。对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1.非法使用含硫酸钠成分极高的副产纯碱作为原料来生产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泡花碱原料进行检测。
    2.使用煤气发生炉用于加热问题。该6家企业使用二段式煤气发生炉生产,符合环评要求及相关产业政策。
    3.在配料过程中,石英砂和纯碱原料粉尘飘散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物料输送设施密封不严。
    4.虽然安装了在线监测,但仍浓烟滚滚,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粉尘,不达标问题,经查阅在线数据,各家企业均符合要求,并且自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环保部门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未见超标。
    5.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问题,2017年4月18日,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泡花碱生产企业环境问题的函》(临环函〔2017〕70号)要求,莒南县政府责成环保部门开展泡花碱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限期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7月,莒南县环保局对泡花碱企业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因治理任务未完成,6家企业于7月底全部申请停产整改,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督查组进驻前,企业已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全部停产,等督查组结束后在恢复生产”问题。

停产整治     1.14日送检的库存原料样品经检测,硫酸根检测结果显示:6家泡化碱企业的原料均为纯碱(碳酸钠),不含高浓度的硫酸钠成份;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物料输送设施密封不严,造成粉尘、扬尘污染问题,莒南县环保局于6月20日分别给予莒南县正阳化工有限公司、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厂各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号:莒南环罚字〔2017〕第32.33.34号);8月11日给予莒南县昱昇固体碱厂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号:莒南环罚字〔2017〕第56号)。
 
65 271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银东铝业,环保局检查时治污设备运行,没有检查时就偷排偷放。红日管业存在同样问题,环保局没检查时,污水直排下水道。 临沂市     罗庄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环保、盛装街道等单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突击调查,在现场取样后,对所涉企业进行了检查:
    1.银东铝业问题。8月14日下午和晚上,两次对山东银东铝业水质进行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对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和入网总排口分别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站出水PH值为7.31,总镍、总铬未检出,入网总排口出水PH值为7.13,总镍、总铬未检出,未发现企业偷排漏排现象。
    2.红日管业问题。8月14日对山东红日管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发现厂内北侧循环水池因水井持续补水造成溢流,通过厂内下水道进入厂区门口处的清河南路城市雨水管网,经过取水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为水井供水,并非污水直排下水道,未造成污染危害。
责令整改     责令红日管业立即封堵排水口,并关闭补水阀。  
66 272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办事处海村,莱玉化工厂,十多年间每天都蒸发100多吨硫酸,夜间有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村里很多人得癌症。向山东省环保厅、烟台市环保局都反映过,未得到回复和解决。希望工厂搬入工业园区。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莱州市莱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姜升林,主要产品是硫酸镁和二烯丙基双酚A。硫酸镁生产主要原料是轻烧粉、硫酸,生产工艺为反应—压滤—结晶—离心—烘干—筛分—成品,年产能8万吨;二烯丙基双酚A生产主要原料是双酚A二烯丙基醚,生产工艺为加热—冷却—成品,年产能200吨。公司于1998年6月建成,硫酸镁项目1999年6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1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验收;二烯丙基双酚A项目2007年7月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07年11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验收。1.信访反映的“十多年间每天都蒸发100多吨硫酸,夜里有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硫酸为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每日使用量约70吨,建有反应釜、尾气吸收塔等环保设施,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标准。由于企业检修已于8月11日停产,无法对周边大气进行监测,调阅2016.2017年废气监测报告,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取周边地下水样3份监测分析,根据HK10215170815-30号检测报告显示,特征污染物、PH值、硫酸盐均符合标准。2.信访反映的“村里很多人得癌症”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莱州市疾控中心调查,2012—2016年,莱州市恶性肿瘤死亡率为221.52/10万,企业所在村庄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65.84/10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2014—2016年该村无恶性肿瘤死亡人员。3.信访处理情况。经查阅环保部门接访处理记录,群众先后于2013年6月、8月、11月;2014年5月、12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共7次向省、烟台市环保部门举报该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等环保问题。接到上级转办件后,经现场核查,2013年8月举报的废水排放问题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8月6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莱环令字[2013]5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并向信访人出具了《信息答复意见书》,该企业于2014年3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后环评评审。其余6次举报经查情况不属实,已全部结服。      
67 273 济宁市金乡县:1.卜集镇化工园区,大多数企业都存在违规排放的问题,周边农作物没有收成,尤其是阳光染料、凯赛生物、黑猫炭黑三个企业,导致附近的新万福河河水盐超标很多倍。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多次,都没有解决。2.鱼山镇食品开发园区,有个污水处理厂没有任何手续,园区还有很多蒜片加工企业没有环保措施,异味刺鼻。3.金乡县有100多家登记的电动车电镀喷漆企业,没有手续。 济宁市 大气、水     1.化工园区问题。卜集镇化工园区,即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2009年5月由金乡县政府批准成立,2009年11月园区规划环评由济宁市环保局批复;2017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园区部分区域设立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同年7月环境影响跟踪评级报告书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园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均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平台联网,污水全部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新万福河。经调查,未发现违规排放问题,周边农业生产活动也未受到影响。
    新材料产业园区所在地卜集镇和胡集镇,历史上就是有名的盐碱地,据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环评数据显示,园区地下水含盐量1258-4070mg/L。黑猫炭黑生产废水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经本厂污水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没有生产废水进入新万福河。8月14日,金乡县委托第三方对新万福河、阳光化学、凯赛生物水质全盐量进行监测,新万福河湘子庙含盐量1360mg/L,新万福河105国道含盐量1450 mg/L,新万福河金丰线桥含盐量1410 mg/L。阳光化学外排废水全盐量约为7140mg/L,凯赛生物外排废水全盐量约为4030mg/L,超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1600mg/L要求,阳光化学平均每天外排水为4000余吨,凯赛生物平均每天外排水为5000余吨,企业外排水对新万福河水含盐量的升高有轻微影响。按照《济宁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园区重点涉水企业2017年底完成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
    2.食品园区问题。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金乡县环保局于2016年5月审批,2016年10月验收。目前,企业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设备均已验收,并向县、市实时上传数据,规范运行、达标排放。8月14日,市、县调查组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未经批准,正在建设4个水池(其中2个酸化池、2个沉淀池)。
    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内共有蒜片加工企业20家,均安装了环保处理设施,并经县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批复。目前,企业封闭生产,并在车间重点部位增加了集气罩,废气经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产生的污水经初级沉淀后,通过专用大蒜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但是,部分企业生产异味收集不完全,污水处理厂厌氧池及蒜片加工企业废水沉淀收集池密闭不严,异味较明显。
    3.电动车厂问题。为加快推进电动车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金乡县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喷漆、打磨、酸洗磷化、电泳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补充通知》,并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原有电动车登记企业136家,经过大力度清理整顿,陆续关停清理电动车企业99家,累计处罚违规电动车企业39家,罚款98.96万元,行政拘留3人。目前,全县尚存电动车企业37家,涉及冲压、焊接、涂装、总装生产工艺,无电镀工艺,其中已办理环保手续并完成验收的19家,符合生产要求;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经过验收的18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针对化工园区企业脱盐工艺改造问题,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企业整改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坚决予以关停。阳光化学:2017年2月,金乡县政府下达限期治理督办令,要求企业务必于2017年12月底前外排水含盐量达到相关要求。2017年6月,又下达《关于停止高盐车间生产的通知》,目前,该企业二萘酚车间高盐废水的治理已完成,色酚车间、颜料车间和2.3酸车间正在制定整改方案,色酚车间和2.3酸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凯赛生物:该企业自2017年2月开始,先后投资3500万元建设废水脱盐设施,采用生化系统+膜生物反应器MBR+三级反渗透RO+冷冻结晶+热融脱硝工艺,6月20日整体工程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调试,计划9月份投入正式运行。
    2.对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2个酸化池、2个沉淀池的问题,金乡县环保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处3万元罚款,限期完善手续,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建设。
对于蒜片加工企业异味问题,金乡县政府已责令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异味整治方案,确保10月底前完成异味整治工作。
    3.对于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经过验收的18家电动车企业,前期金乡县环保局已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68 274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常河店村:1.村主任建了个污水处理设备,合伙套取国家补贴100多万元,设备从来没有用过。2.村里60多亩果园强行被收回,现在是被砂石废料堆积,耕地全部被毁坏,已举报过多次。3.东经119.758,北纬35.669,取土挖风化砂加工青石子,毁坏耕地60多亩。2010年水利批复建个塘坝,后来铺路又平填了三分之一。4.东经119.759,北纬35.663这里接近73亩地,2008年建临时搅拌站,国家批复是两年,但是后来没有复耕,现在有大量违建,是为了获得拆迁赔偿款。这里有个水库,当年拨款建惠农水利设施,但是一直没用,成了搅拌站的蓄水池。要求青岛市水利局或者环保局来查处,村里和镇上要回避。 青岛市 水、土壤、其他     2017年8月14日,黄岛区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1.常河店村污水处理项目为2012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日处理能力8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块1处。经查,该污水处理模块自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使用不正常。2017年7月,泊里镇政府委托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模块进行专业运营,目前运行正常。2.该地块于原承包给本村村民用于果树种植,后经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60多亩果园清除,并收回土地出租给青岛弗尔重工有限公司。青岛弗尔重工有限公司租赁后,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现场存放约3000立方米土堆。3.该地块因2008年建设滨海大道工程时在此取土后形成一处深坑。2010年,常河店村在深坑处建设塘坝(约41亩),后在实施塘坝清淤扩容工程过程中,施工单位擅自将清淤过程中产生的石料用于石子加工。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加工厂已被依法取缔。2016年5月,泊里镇修建道路经过该塘坝,实施回填6.26亩。4.该问题涉及的水库实为大口井。2010年1月,经常河店村“两委”研究,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将大口井周边约70亩土地出租给山东晨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用于混凝土生产项目建设。目前,该区域建有东西两处搅拌站、东西两处大棚和临时办公室、宿舍。西侧搅拌站由山东晨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于2013年办理环评手续;东侧搅拌站由青岛砼芯砼德环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投资建设,无相关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针对污水处理运行不正常问题。镇政府委托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模块进行专业运营,目前运行正常。
    2.针对耕地被破坏问题。泊里镇政府和常河店村委会已责令承包方于8月21日完成清理复耕。
    3.针对反映的搅拌站及大口井问题,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8月14日对该公司东侧搅拌站2条生产线无相关环保手续进行立案调查(青环黄岛立字〔2017〕334号)拟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罚款3.2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8月19日送达,目前该搅拌站办公用房、临时活动板房、大棚屋顶已拆除。西侧搅拌站内设施及大棚已拆除一半,8月31日将完成拆除。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
69 276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高架桥,桥下有个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马路上都有脏水。建议拆除,或者迁移到别处。给济南市政府反映过,答复是要改善,但是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济南市 水、垃圾、其他     槐荫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现场落实该转运站地面已硬化平整,通风良好,转运站标志牌规范,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站点名称、管理人员、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设有渗滤液沉淀池且运转正常。但因该处垃圾中转站地方狭小,转运量较大,机械较为陈旧,每天冲刷作业频次多,确实存在转运站冲刷垃圾运输车辆及垃圾箱体时污水外流。2016年12月安装了四台朗逸牌中转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异味仍存在。 其它     自2017年8月14日起,该转运站暂停使用,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采取措施进一步消除异味,保持整洁有序。承担的垃圾收运任务改由压缩车直运和周边转运站分流的方式替代。
8月15日两个垃圾中转箱已拆除。

 
70 277 东营市利津县:1.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政府文件的要求,禁养区会给予养殖户补偿,但该县一直没有给养殖户进行赔偿,而东营市其他县区都有赔偿金。2.限养区也不允许村民进行养殖。 东营市 其他     根据《关于利津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利津县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均位于禁养区,且未办理合法手续,不符合补偿政策规定,未给予养殖户赔偿。
对限养区,禁止新建养殖场,对已有的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无法完成治理或经治理仍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县政府未出台任何“限养区不允许村民养殖”的规定。
其他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畜禽养殖政策。组织进村入户宣传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禁养区关闭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等政策和管理要求等。  
71 278 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西刘家村,当地政府下文不允许养羊,只给几天时间进行处理,否则羊和人都要带走。投诉人认为不合理。 济宁市 其他     2017年8月14日14时,兖州区案件落实组会同区畜牧兽医局、新驿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济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济面源办〔2017〕11号)的要求,2017年8月10日,新驿镇政府印发了《新驿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停养实施方案》(新政发〔2017〕64号),文件中确实提出了“2017年8月15日前,依法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要求,与群众反映的“只给几天时间处理”相符。调查中发现,村支书刘长平为完成镇里下达的任务,急于求成,在做工作时存在不细致、不深入、简单化的情况,导致群众对禁养区停养政策不理解。
约谈     根据信访投诉的问题,兖州区组织包保工作组进一步入户宣传解释政策,并对上次入户宣传中不到位、不细致的问题向户主道歉,也取得了户主的理解。2017年8月15日10时,该养殖户已全部完成22只羊的销售,并签订了停养协议书、进行了现场清理,镇政府也兑现了每只羊50元的补偿政策。户主也表示支持配合镇里的工作。  
72 279 菏泽市单县东外环路有几个化工厂,烟囱冒烟导致粉尘污染严重,24小时都有刺鼻气味。 菏泽市 大气扬尘     经调查,单县东外环仅有一个化工厂(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3个烟囱,其中2个锅炉烟囱自2014年使用园区集中供热后已停止使用,另1个烟囱为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烟囱,外排废气中粉尘污染物浓度较低,8月15日单县环保局监测该烟囱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3.74mg/m3,达标排放。烟囱冒烟导致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厂外有异味,异味问题属实。造成异味的原因是该公司蓄热式氧化炉处理吸收系统正在调试过程中,工况不稳定,异味物质焚烧不彻底造成异味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单县环保局对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流速,确保废气在蓄热式氧化炉系统中充分焚烧;提高尾气吸收塔中喷淋碱液的浓度,增强处理效果;加快蓄热式氧化炉的调试进度,确保8月22日前稳定运行。目前,该公司厂外已基本无异味。
诫勉谈话1人
73 280 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办事处北桑村养殖户8月7日收到乡政府电话通知要求养殖场搬迁,该地已划成禁养区。之前无人告知该地是禁养区,前期设备已投入大量资金,限期搬迁存在诸多问题,后续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处理。 聊城市 其他     8月14日接件后,东昌府区区委、区政府组织区信访案件受理处置组、区环保分局和区畜牧局赴现场开展调查。该养殖场位于聊莘路以东,道口铺办事处北臧村北100米,占地30亩。环评、备案、土地等手续齐全,共有存猪4200余头。经查,2017年4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以东昌政办〔2017〕22号文件印发了《东昌府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订稿)》对禁养区重新划分,由于畜牧局制定起草文件时四环界定不明确,道口铺街道办工作人员上报名单时工作不细致,将该养殖场列为限养区范围并上报,区畜牧局未对其上报名单进行复核,上报有偏差。道口铺街道办事处于8月8日再次对辖区内养殖场(户)摸底排查时,将该养殖场重新划定为禁养区内,但因禁养区上报名单已如实向上级汇报并无法更改。 关停取缔、问责     区政府协助养殖场搬迁工作,已于8月16日凌晨3时搬迁完毕。 党内警告2人,记过处分2人。
74 282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力天建材有限公司,炉渣没有做防尘处理,粉尘污染严重。向天桥区环保部门反映后,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济南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1.该公司位于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太平村,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储存符合防尘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西侧留有院墙拆除建筑垃圾,未覆盖,但配有降尘设备,未发现其他粉尘污染现象。该单位燃煤锅炉已经拆除,现场未发现炉渣。2.环保局调阅相关举报情况,2013年以来未发现有举报该公司炉渣没有防尘处理,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目前该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责令改正     接到转办件后,天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现场要求其立即将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当日18:30分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启动问责程序
75 284 济宁市兖州区太阳三区小区,晚间篮球场的探照灯很亮,噪声扰民。晚上网球场的广场舞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济宁市 噪声、其他     8月14日,接到转办件后,兖州区案件落实组会同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篮球场与网球场位于太阳三区4#楼与职工公寓楼之间,由于正处于暑假期间,晚间球场探照灯从7月5日起使用至8月31日,便于社区居民健身活动。部分小区居民近期有在网球场跳广场舞的活动,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约谈     1.8月14日下午,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关闭篮球场、网球场周边探照灯;在篮球场、网球场周边设置隔离护栏,制定健身活动制度,规定球场开放时间为8时-12时和14时-18时;由物业公司劝导广场舞爱好者不在网球场跳舞,完善网球场设施,在场地中央设置球网,恢复球场功能。14日晚,篮球场、网球场周边探照灯已关闭,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会同物业公司到现场与跳广场舞的居民进行沟通、说服,劝导到距离小区较近的太阳财富广场跳广场舞。
    2.8月15日上午,兖州区执法局、龙桥街道办事处进驻物业公司现场办公,落实围挡施工资金、时限和夜间人员值守职责。物业公司已经联系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连夜加班进行整改。8月17日,整改工作已完成。
 
76 285 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初级中学向西府前街西路中段有个铝合金加工作坊,没有相关手续,晚间偷加工有异味和灰尘。 泰安市 大气、扬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铝合金加工作坊企业全称为山东泰安银河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泉沟镇。2007年1月30日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新泰环保局批复建设,但因该公司项目建设中存在批建不符现象,先后将主要设备中频电炉擅自更改为燃煤熔铸炉、燃气熔铸炉,原料由铝锭改为废旧铝材,一直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016年11月环保局按废旧铝合金加工生产铝棒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对其处罚,责令废旧铝合金加工生产铝棒项目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4万元。当事人至今未履行处罚决定,拟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8月14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投诉案件交办单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只有一人看家,未生产,窑炉是凉的、也没有生产的迹象。厂区内堆放有废旧铝合金和产品。
    
关停取缔     鉴于该公司存在批建不符,擅自更换生产设备和原料,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责成市泉沟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标准予以取缔。当晚,环保局工作人员将老板从临沂约回谈话,告知其违法行为和处理依据、决定,当事人表示同意且积极配合。
    2017年8月15日泉沟镇政府对该公司生产设备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77 286 部分污水外溢污染海水 威海市     8月14日下午,管委分管领导带领市政、环保、水务等部门负责人调查,发现部分污水外溢,对外溢污水进行截流。 责令改正     1.对外溢污水进行截流,全部进入污水管网;2.对文化路1350米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加班加点,于19日凌晨4:30提前完成铺设任务。  
78 287 滨州市滨海新区北圈村西头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白天不生产,晚间偷加工羽毛,排放气体异味很重。 滨州市  大气     滨州市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其年产15000吨蛋白饲料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月14日下午、夜间,北海新区环保局联合马山子镇政府、区农林水牧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据了解,企业正常生产时间在夜间(每天18时至次日9时左右),白天检查时企业停产,夜间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光氧除臭等措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日常无明显异味。8月17日,再次突击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污染物浓度达标。      
79 288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庶村,有污水排入庄稼地,并到处掩盖,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解决。 烟台市 水、其他     调查发现:庶村养殖户于某某(50头猪)堆积在路边少量养殖物粪便,该养殖户2006年建设,未达到规模化要求,不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因近期连续降雨未及时清运,随雨水流入路边玉米地。对于“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解决”问题,2016年1月4日海阳市信访局收到行村镇庶村崔建明养鸭场环境污染投诉,环保局与行村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责令当事人进行了清理,2016年1月28日环保局、行村镇政府带“答复意见书”面见信访人,信访人签字“同意”,表示满意。 责令
整改
    责成于某某对流入他人庄稼地的粪便进行清理并覆土,消除污染,目前已全部完成。督促于某某8月25日前按照“三防”标准建设养殖场化粪池,逾期未建成将对其进行强制关闭取缔。进一步畅通来访渠道,接受群众投诉,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80 813-01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东营恒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违规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在无相关资料情况下,利用环保局副局长的关系,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强行霸占废机油收集市场,还曾冒充环保执法人员,但是没人管,私下交易废机油给其他单位,资金不走公司账户,牟取暴利。 东营市 其他     2016年5月9日,东营恒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持有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废机油转移过程全面落实五联单制度。公安部门检查未发现冒充环保人员问题。经区监察局调查核实,未发现许可证的发放过程存在问题。      
81 813-04 1.淄博市高新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工艺落后,无环保验收、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情况,VOCs排放不达标。2.淄博市张店村南定镇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南厂区)焚烧烟气、废气排放不达标,无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3.为应对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北厂半负荷生产,南厂停车检修,所有整改方案均为纸面内容,无实际方案,均为应付督察。 淄博市 大气、污水、其他     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一是关于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两个项目批而未验,二是关于VOCS不达标问题。经监测,反应单体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超标1倍以上。三是关于企业半负荷生产应付督察问题。由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南厂区丙烯腈装置于2017年7月15日启动停车,储存的成品运往北厂区腈纶装置,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加之北厂区外购原料不足,且运输成本增加,亏损加大,公司遂要求北厂区腈纶装置于7月18日开始实施降负荷生产。
腈纶厂南厂区自2017年7月14日因公司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无法监测废气,排污许可证待国家统一要求后执行。污水处理厂年处理量为70万吨,满足需要,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责令整改、停产整治、立案处理、问责     对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环评手续及超标排污问题立案处罚,责令北厂区实施停产,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停产过程安全。企业已制定安全停产工作方案,现已按方案启动,8月30日前全面停产。北厂区及南长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诫勉谈话1人
82 813-05 泰安市岱岳区开发区鲁航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常年违规排污,导致水体污染,相关部门查处后仍不认真整改,新上环保设施未进行科学论证,有些设备不合格。 泰安市 水、大气     1、泰山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初步排查,来信人反映的岱岳开发区鲁航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是泰山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制药有限公司东岳分公司,8月15日,泰山区环保局及泰山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对鲁抗医药进行现场了检查。该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东区巨菱路北首,总资产9144万元,占地5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小容量注射剂6000万支,生产工艺主要是原料—称量—浓配—稀配—灌封—灭菌检漏—灯检—印字包装—成品。
    2、该公司废水主要是灌装之前洗瓶机洗瓶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厂已停产,执法人员对其排污口留存废水进行监测,经监测PH值6.52,COD32mg/l,氨氮7.56mg/l,废水符合进入污水处理厂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3、2017年4月,省环保督察期间曾收到过来信反映该公司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泰山区环保局进行了检查并对废水进行了监测,COD137mg/l,氨氮5.72mg/l,PH值6.67,六价铬未检出。4月19日、21日区环保局分别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未监测出有毒有害物质。针对该公司环保管理不够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相对老化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泰山环改字[2017]51号),限期整改。2017年5月12日整改完成后,该公司恢复生产。2017年7月14日至8月12日进行试生产并进行了验收监测。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4、该公司2017年5月-6月委托山东鲁抗中和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了填料,安装了1台污泥板框压滤机但未使用,所有设备均通过公司进行规范采购,产品质量合格。根据环评法相关规定,该公司生产项目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新上1台污泥板框压滤机是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升举措,对环境改善是正效益。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83 813-06/813-07 济宁市兖州区太阳纸业常年偷排污水,区镇政府帮助其偷挖排污管道,使污水直排至泗河。该厂臭气问题严重,8大烟囱每天排气。 济宁市 水、大气      2017年8月14日,兖州区组织区环保局、新兖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偷排污水问题。太阳纸业污水处理厂及中水资源化工程属于废水治理节能减排及资源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新兖镇徐营村西侧,2010年9月6日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3月14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验收,主要接纳太阳纸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处理后中水经徐营氧化塘排放到杨家河湿地。经中水资源化工程将杨家河河水通过提水泵站、北输水管线(地下管道)排放至泗河。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1和表2标准。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自动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眼观较好,无明显异味,经监测,排入泗河的中水未发现超标情况。不存在偷挖排污管道,污水直排至泗河情况。
    2.臭气问题。太阳纸业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周边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受不利天气影响,气压低扩散缓慢,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但未达到恶臭难闻程度。
    太阳纸业异味主要产生于2011年投运的硫酸盐化学浆及配套1000t/d碱回收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2月5日经山东省环保局审批,2011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12年7月9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异味治理采用国际先进的低臭型高压碱回收炉,车间内进行负压收集,经管道排入高压碱回收炉焚烧。该公司不定期申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接到此信访投诉,区环保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枣庄宜维检测公司)于8月15日22时40分开始在太阳纸业厂区周围进行布点检测,检测数据未超出标准范围,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8大烟囱每天排气问题。反映的8大烟囱排放废气均经过自动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废气达标排放。    厂区共有8根烟囱,其中5根在用,1根在建,另外2根已停用(分别为原200t/d碱回收和原300t/d碱回收配套烟囱,因烟囱四周均为厂房和设备,不具备拆除条件,未拆除)。上述5根在用的烟囱均配套建设了在线监控设施,检查时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上传正常,运行记录完整,废气达标排放。
约谈   
    8月18日上午,兖州区政府对太阳纸业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生产各环节管控,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收集、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84 813-09 反映滨州市沾化县城北工业园几家化工厂气味污染问题。例如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氨味等刺激性气体。 滨州市  大气     2017年3月,沾化县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期间对存在异味问题的5家企业(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沾化联创化学有限公司、沾化欧亚化工有限公司、滨州宏旭化学有限公司)制定了异味治理整改方案,责令5家企业按照方案完善废气治理设施。
    8月14日,沾化县现场检查发现:1.沾化联创化学有限公司、滨州宏旭化学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自行停产)。2.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沾化欧亚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生产厂区有一定异味。监测显示巨佳生物、欧亚化工下风向臭气最大值分别为51.37,均超标(标准20),沾化区环保局已实施行政处罚。8月15日,这3家企业也已停产,其中天九化工自行停产。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对臭气超标的两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分别予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85 813-12 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浮山驿村书记霸占唐家山,并擅自让外面工厂往山里倒化工废料、生活建筑垃圾等,导致下雨天污水横流。 淄博市 其他、水     经查,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现场未发现化工废料、生活垃圾积存,但存有大量填补矿坑用的建筑渣土。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进山道路均为土路,下雨天存在泥泞积水现象。 责令整改、问责     1.傅家镇政府今年6月份再次对进山路口设置限高杆。2.安排应急简易处理,确保雨天道路畅通3.唐家山浮山驿村地片现已被规划入唐家山生态森林旅游公园项目,同步开展渣土清理及公园建设工作。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86 813-13 投诉人为淄博市小企业业主,反应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企业已做完环境监测,但当地环保部门不予验收,同时要求一个月不准生产,理由是等中央督察组走后再说;基层政府害怕承担责任,让辖区内企业全部停产,环保督察看不到真实情况。 淄博市 其他     梳理相关“散乱污”审批、监测、验收相关进展情况。1.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2.市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当前综合整治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淄环函〔2017〕106号)采取各种方式为企业减轻负担。3.为防止基层政府怕承担责任导致企业停产停工,淄博市要求各区县政府立即进行排查,彻查本辖区内是否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办发电〔2017〕78号)。在调研和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监、土地、发改等部门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故部分乡镇政府要求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特别是安评手续,造成短时间有部分企业未能及时开工。严格落实淄办发电〔2017〕78号文要求,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良好氛围。      
87 813-14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李官庄村及附近村庄地下水污染,导致村民肾结石、癌症发病率很高。投诉人认为地下水受污染的原因为:1.沂河水质有问题;2.沂河河底沙粒过度开采(主要由时任村书记李保江负责),导致河底裸露;3.武河水属于劣五类甚至黑臭水质,有化工废水排入,有恶臭,推测癌症与此水质有关。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监督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对沂河流域、武河流域罗庄黄山镇李官庄段地下水进行科学检测,提供可靠数据事实,切实解决水污染、水质超标问题。 临沂市     1.反映黄山镇李官庄村地下水污染导致村民肾结石、癌症发病率高的问题。2006年该村集体打80米深机井,用高压泵通至约三分之二住户,其余村民饮用自备井水。调查人员现场了解核实,该村集中供水设备7月下旬电击损毁停用,机井井水无法现场采样。随机从三户村民家中水井取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对地质结构、地下水流向等进行分析研判,确认武河对李官庄村深层地下水影响较小。
    2.反映沂河水质的问题。根据市环保局2015年以来每月对沂河临沂北大桥断面、祊河角沂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沂河水质均值优于Ⅲ类水质。2017年8月14日对沂河李官庄段上游、下游分别进行了人工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两个断面水质均优于Ⅲ类水质。
    3.反映沂河过度采沙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开采经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开采行为,执法巡查未发现存有非法开采行为。
    4.反映武河水质的问题。调取201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武河湿地出口水质均值优于Ⅴ类。该村位于武河湿地出口下游约1公里处。
    5.反映有化工废水排入,有恶臭的问题。调查核实,武河沿线未发现化工企业。
责令整改     1.鉴于该村饮水现状问题,区水务局7月初已拿出李官庄村通自来水方案,黄山镇党委政府立即修复80米机井供水,并尽快筹措资金配合区水务局实施集中供水。
    2.区住建局牵头实施陷泥河罗庄段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12月确定方案,2018年完成沂河路至湖北路段,2019年完成湖北路至南环路段,2020年完成南环路至丕苍分洪道段整治。责任单位罗庄区人民政府。
    3.区水务局牵头实施南涑河罗庄段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8月完成前期准备和工程勘察设计,2020年4月完成工程施工,2020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责任单位罗庄区人民政府。
 
88 813-15 潍坊昌邑市奎聚街办李家埠社区沟北村村志直走到尽头,路南村林子内有一家晾晒加工鸡血的,有臭味,乱排污水,锅炉冒烟。 潍坊市 大气、水     该鸡血晾晒加工点位于昌邑市奎聚街办沟北村村西果园内,负责人是宿某某,曾从事鸡血晾晒加工,已于2017年4月份被奎聚街办、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取缔。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内无锅炉等生产设备,无生产原料及产品存放,未从事鸡血晾晒加工,现场无异味。经进一步排查,周边区域也未发现有污水存在。      
89 813-16 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沟崖社区距村居民区50米有一玻璃钢游艇工厂,玻璃丝粉尘致村民身上起红疙瘩;环氧树脂勾兑涂抹时有致癌气味。多次向青岛市政府12345及崂山环保局投诉未果。 青岛市 大气      8月14日下午,崂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核查,1.沟崖玻璃钢游艇厂位于北宅街道沟崖社区,离最近的居民住房距离为100米以外,2016年9月1日办理工商登记,2017年2月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验收。2.企业生产过程中树脂勾兑和涂抹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苯乙烯,苯乙烯属低毒、刺激性气体,对人体有害,车间内能闻到刺激性气味,车间开门窗时有废气挥发。企业配套建设了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气体污染防治设施,经青岛环湾检测评价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污染物排放达标。3.崂山区卫生计生局现场询问和查看了8名职工,均无皮肤出现“红疙瘩”问题;走访和电话了解了4家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均表示自2016年9月以来,未发现居民因皮肤出现“红疙瘩”而就诊增多的现象;同时走访了该企业和紧邻企业员工以及近处的区交警大队有关人员,也未发现人员出现“红疙瘩”。4.2016年11月8日,崂山环保分局曾接到居民投诉,对该企业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万元。此后投诉人又投诉5次,均予以答复,要求该企业完善环保处理设施,尽快验收。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接转办件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并予以断水断电;二是对该企业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已经下达处罚告知书,罚款3万元;三是已责令该企业生产车间限期搬迁,五个月内完成搬迁,搬迁之前,崂山环保分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巡查,严禁企业生产。 启动问责程序
90 813-17 聊城市高唐县奥克特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康乐小区居民生活。该厂前几年发生过爆炸,担心有安全隐患。 聊城市 大气     接件后,高唐县组织县环保局赴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高唐县工业园区,产品为:氯化胆碱粉剂、甜菜碱,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原有化学合成的氯化胆碱水剂(2013年发生爆燃事故)主要设备已于2013年全部拆除。1.群众反映的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5月份以前,该公司甜菜碱车间工艺尾气排放点为5个,分别为1个取代过程中的三甲胺排放点(三甲胺参与反应,产生浓度较低)和3个取代后三甲胺排放点(三甲胺过量,产生浓度较大)及1个HCL排放点,HCL治理工艺:两级水吸收+20m高空排放。因原来的异味吸收装置分布零散,在管理及控制方面存在风险隐患,为彻底解决此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5月份实施了环保设施的改造,即甜菜碱车间异味治理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原来的3个取代后三甲胺排放点吸收装置合并为1个。三甲胺的尾气吸收为三级氯乙酸钠溶液,更换顺序为由后向前逐级替换,即一级吸收液打出,二级吸收液转到一级,三级吸收液转到二级,三级打出后更换新的氯乙酸钠溶液。试车初期,吸收效果较好,但是随着处理批次的增多,吸收液的pH值逐渐升高,氯乙酸钠的吸收效果下降,出现临时性刺鼻气味的现象。采取每处理一批取代液,将三级吸收的氯乙酸钠溶液全部更换,新增加一级吸收,改为四级吸收方式;由于设备运行不稳定的现象,2017年7月7日,县化安办要求停产整改至今。2.该厂前几年发生过爆炸,担心有安全隐患的问题。该公司2013年1月14日氯化胆碱水剂项目合成工段发生爆燃事故,已于2013年全部拆除。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高唐县安监局于2017年7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部分车间配电室内未配备灭火器材,电工工具配备不全,绝缘鞋、绝缘手套、电杆等未定期检验,无应急灯具或应急灯具已损坏,通风设施不全或未配备通风设施;(2)车间临时磨光工具外侧无防护罩;(3)架空物料管廊支架不符合规范要求;(4)物料输送管道外侧无介质名称及流向标识;(5)部分车间内的配电箱、控制箱处无绝缘踏板;(6)车间反应平台多处空洞较大;(7)部分物料法兰连接处螺栓不全,部分反应釜与平台搭接护耳处无固定螺栓;(8)氮气钢瓶外侧无防震圈、个别无防护帽,且使用时无防倾倒措施;(9)三甲胺卸车区无卸车操作规程;(10)B2 车间在易碰头位置应加警示标志;(11)各车间蒸汽管道上应加装防止烫伤、防止高温等警示标识;(12)各设备、容器排液处应加盲板或双阀等安全设施;(13)各车间内的液位计应加高液位警示标志;(14)部分压力表指示红线不规范;(15)三甲胺控制室内无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且有一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未使用;(16)临时用电作业票、动火作业票证等特殊作业票证仍需进一步规范填写,严格执行。5.周边敏感目标情况。以该公司为中心需重点保护的目标为:北五里铺村、华银小区及周围村庄,均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停产整治    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现该公司正处于停产整治过程中。  
91 813-18 淄博市沂源县山东瑞阳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排放恶臭气体,影响附近村村民生活,有村民出现过敏症状。 淄博市 大气     1.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2.调取该企业异味治理档案及运行记录,未见异常;3.组织监测人员进行了监测,污水处理厂4个监测点位均达标排放;4.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投诉和过敏调查,未发现有过敏现象;5.与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要求企业加强监管。      
92 813-19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亿家乐(胡某某)罐头厂、喜盈盈(谢某某)罐头厂、旺多多(孙某某)罐头厂、金大地(赵某某)罐头厂、玉泉(孟某某)罐头厂污水直接外排,即便处理也不达标;厂内固废露天堆积未覆盖;每天排放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信访转办单中举报的企业有5家,因举报人将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写为孙某某,而孙某某实际是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群众举报的旺多多罐头厂实为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高某某。因此,调查组现场对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以及法人代表为孙某某的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查,上述6家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均使用费县国电的蒸气作为热源。
    1.污水直排问题。经现场检查,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浚河;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浚河。
    2.处理不达标问题。在对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4家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正常出水,经人工取样监测达标(执行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OD:50mg/l,氨氮:5mg/l),经调取近一个月在线数据,未发现上述4家企业出现超标数据;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2家正常生产,污水预处理环节正常,未出水。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到现场取样,经监测上述2家企业所排废水符合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执行标准为COD:500mg/l,氨氮:45mg/l)。
    3.固废露天堆积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果皮、果渣露天堆存,未做防流失处理;其他5家企业已按“三防”要求建设规范处置场所,未发现果皮、果渣露天堆放未覆盖问题。
    4.每天排放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6家企业生产工艺均为“水果粗检→切瓣→去皮→装罐→预煮→封盖→杀菌→包装”,整个工艺过程中无明显排放有组织刺鼻异味环节,异味主要在污泥、果皮、果渣存放点和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才能闻见,属于堆存的污泥、果皮、果渣发酵和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水解酸化产生的异味,厂外及企业门口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和调阅地图发现6家企业中临沂市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以内无居民区,污水处理厂距离最近的居民区339米;临沂市喜盈盈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以内无居民区;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厂区300米以内无居民区;临沂市家家旺食品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170米;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米内无居民区;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厂区距离最近的住户200米,6家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要求。
   
是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问责

    1.对临沂市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内果皮垃圾未做围堰,未采取防流失措施立案查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拟对该单位作以下处理:①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截至8月17日,该企业已按“三防”要求规范建设果皮、果渣贮存场所。
    2.针对每天排放刺鼻异味问题,对六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加强污泥和果皮果渣的清运,减少异味产生。
    经现场检查及查阅台账,该6家企业均能及时对果皮、果渣做到日产日清,有效减少了异味的产生。
通报2人,诫勉谈话1人。
93 813-20 淄博市博山区山东东佳集团每日产生的几千吨工业污泥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冯八峪村污泥厂和金虹钛白分厂,污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该企业六号窑项目未批先建,没有手续。 淄博市 土壤、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山东东佳集团是以生产二氧化钛为主的股份制化工企业,属于第1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底启用冯八峪存放点。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启用开发区尚庄和桃园村存放点。该企业于2016年8月聘请青岛谱尼公司对钛石膏和渗滤液进行检测,堆放场所周边土壤无污染影响。自2017年7月开始,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治理状态。六号窑项目为山东东佳集团节能环保综合升级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9月19日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出据《关于对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综合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淄环审[2016]96号)后,方开始投入建设。主要建设节能煅烧炉替代原有的1#2#3#4#小煅烧窑(产能共6万吨∕年)。项目尚未建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责令改正     一是从源头减少钛石膏产生量。二是进一步规范钛石膏存储场所建设。三是强化对现堆放场所的环境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该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  
94 813-23 济南正在进行的地铁项目会使地下溶洞造成破坏,直接影响济南泉水水质;济南市鲁能、绿地房地产商在济南南部山区水源地附近开发楼盘,山东及济南某些政府机构、单位也在该区域建造了不少别墅。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1.济南市地铁项目已委托国内外专家团队深入研究保泉问题,收集整理了60余年既有成果,划定了泉水敏感区;编制了7部泉水影响评价报告,开展了8次保泉专项评审会;截至目前,施工项目各项监测数据无异常。2.鲁能、绿地房地产商在济南南部开发楼盘位置均位于济南市南部山区,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距离9公里以上,二级保护区距离7公里以上;未发现建造别墅集群问题。      
95 813-24 德州市宁津县淮河路瑞弘生物公司排放氨味影响居民生活;企业偷排放污水到宁津县苍白村村前的河道中,致水质变差,鱼虾死亡 德州市 水、大气     一是“排放氨味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监测报告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均达标。距离该企业最近的居民点为辛庄村,相距570米(卫生防护距离300米)。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31日停产检修。针对企业异味问题,8月22日聘请山东化工研究院2名专家现场评审,专家意见如下:1. 年产10000吨甜菜碱盐酸盐项目生产过程所需原料为三甲胺、氯乙酸、氢氧化钙、硫酸,其生产工艺包括中和、季铵化、酸化等化学反应过程,分析其化学反应原理,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氨味。2. 对该项目生产车间进行了现场巡查,车间内有鱼腥味(类氨味),举报部分属实。3. 对三甲胺装卸区进行了现场巡查,三甲胺的装卸采用封闭式大循环,并配备应急吸收处理装置,不存在三甲胺泄露的风险。
    二是“偷排污水到宁津县苍白村村前的河道中致水质变差、鱼虾死亡”问题,该问题不属实。1.根据环评,该企业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开源集团污水处理站,开源集团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擅自外排、偷排迹象。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河道内提取了水样,经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报告监测数据为:氨氮1.01mg/L、COD 26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检查中未发现河道鱼虾死亡情况。2.经检查人员多次检查,该企业不存在暗管外排情况。3.县环保局每季度对该企业排污口污水例行监测,数据显示能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4.检查2017年以来企业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记录及监测数据,能够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
停产
整治
    在生产车间内增设除味设备,在除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交第三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101件,截至2017年8月23日已办结95件,正在办理6件,其中济南市3件、青岛市1件、烟台市1件、泰安市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杨凡、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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