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日报
2017-03-24 11:14:03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明确将注射用地西他滨等18种特药纳入大病保险资金补偿范围。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特药费用,按我省特药规定的医保结算价和有关规定补偿。
我省对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和定零售药店。通知还规定,对适应症和作用机理相同的靶向治疗药物,原则上不能同时使用。2017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补偿从1月1日起计算。对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异地就医取药的患者,应尽量简化审核、评估流程,方便异地参保患者及时享受特药待遇。记者王红妮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