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2024-04-12 14:19:04
原标题: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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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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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报4月11日讯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进驻青岛市以来,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用问询座谈、下沉督导、突击夜查、信访件抽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督察。4月10日,督察组组长马承新带队对西海岸新区“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督察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实地督导。副市长解宏劲参加调研督察。
督察组实地查看了镰湾河入海口断面、青港公寓东侧雨水管网入河排口、天海花园附近雨水排口及周边河道,对镰湾河流域水质长期不稳定、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督察组指出,群众信访举报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待和关切,抓好信访举报反馈问题整改不仅是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全面提升的务实举措。要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迅速组织核查,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长期推动解决的,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督察组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以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聚焦问题真改实改,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注重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和建章立制,切实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岛举报电话、信箱
专门举报电话:0532—86718475
专门邮政信箱:青岛市A053邮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时至20时
青岛市对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 帅 梁 超
本报4月11日讯 4月11日,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共212人分37个组,分别对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的49个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上午,现场核查组对“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融创都会中心小区卧龙湖有污水排入湖内,并伴有异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看到,卧龙湖东北角的暗渠有少量排水现象,水质较清澈,现场无明显异味。李沧区开发建设推进中心河道科科长高展介绍,卧龙湖东侧卧狼齿山的水经过青银高速涵洞排入卧龙湖。水源来自山水和地下渗水,前期由于桃园小区专用污水管线堵塞造成冒溢,部分污水进入暗渠。目前,已第一时间联系社区对小区内的污水管线进行维修,同时安排养护队伍对暗渠内的淤泥进行清理。下一步,将发挥“河长制”作用,联合街道、社区加强周边专用管线的巡查力度,同时要求卧龙湖的养护单位加强巡逻,对此类偶发性污水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确保水质不受污染。
现场核查组对“城阳区夏庄街道银河路违法建筑产生废水、垃圾直排崂山水库”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崂山水库西北坡未见有废水排放及垃圾堆放现象。
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科负责人孙丕栓介绍,已联合区综合执法及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沿线排查,暂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崂山水库沿线巡查力度,全方位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批)有关情况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4月11日讯 4月10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批信访举报件49件(重点关注件4件),累计交办71件(重点关注件7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共涉及10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1个市直企业。其中,西海岸新区16件、市北区6件、即墨区5件、胶州市5件、平度市5件、城阳区3件、李沧区2件、崂山区2件、莱西市2件、高新区1件、市民政局1件、市地铁集团1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涉及环境问题83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28个、噪声污染问题17个、水污染问题16个、生态破坏问题10个、固废污染问题9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2个。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区(市)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要在3天内反馈到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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