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1-06-07 16:33:06
原标题:6月10日到6月底 山东主要为已接种第1剂次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7日讯 (记者 李明) 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根据国家统一安排,6月10日到6月底,我省主要为已接种第1剂次的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服务。公众在接种第2剂次接种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了解完成全程接种的重要性。疫苗全程接种的剂次数是基于临床试验科学数据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三种,其中灭活疫苗全程接种需要2剂次,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3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仅需1剂次。
接种时间应≥3周
按照规定,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时间≥3周,尽量在8周内完成;新冠病毒重组亚单位疫苗相邻两剂次间隔时间≥4周,第2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需要说明的是,即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即可,无需从头接种;延迟接种只会使获得免疫保护的时间晚一些,不会降低最终的接种效果。
尽量选择原接种点
第2剂次建议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的原接种点进行,对于流动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地址有变动的,当地也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好后续的接种服务。如果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原接种地接种的,我们也对跨区域接种进行了专门安排和培训,建议关注现居住地的接种工作安排,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就近的接种点咨询。
同种疫苗均可完成接种
目前我省使用七个疫苗企业的三种新冠病毒疫苗,要使用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也就是说,第1剂次使用灭活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灭活疫苗;第1剂次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按照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可使用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预约方法
根据不同需要,目前我省采取集体预约和个体预约两种形式。个人可登陆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约;预约完成后,出示接种凭证码即可进行接种。
“最后需要提醒公众的是,如接种首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第2剂次疫苗;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属于严重过敏反应,可以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免疫所所长张丽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如药物控制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需向接种医生主动说明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过敏史、服药情况等,医生会综合判断做出适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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