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2019-07-16 09:53:07
为依法依规、清晰准确地规范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权力和责任事项,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涉及公安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多个领域,包括行政许可52项、行政处罚316项、行政强制3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等总计452项。
为了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山东省公安厅共梳理公安行政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对公安机关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条研究论证,逐项编写事项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内容。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清单将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融为一体,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清单中所有职责事项都有明确的追责依据,实现“两单融合”,构建了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充分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精神。清单逐项统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实现“三级四同”,使公安系统权责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职能体系。
清单是全省公安机关明晰职责、厘清边界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公安机关权力运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警种将全力做好公布的清单实施工作,将权责清单使用贯彻到公安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确保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公安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为服务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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