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6-13 07:27:06
6月1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日前,德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意见》。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全市将整合现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大救助政策制度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确保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让社会救助政策更精准
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整合。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全面梳理现有的低保、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10大类24项救助政策,对目前政策存在遗漏或界限不清的,通过政策创制予以堵漏补缺,对“目标一致、功能相近”的,通过分类归并予以整合,清理规范地方自主实施的救助制度和救助项目。
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融合。进一步明确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功能定位,建立统一的救助人员大数据库和工作网络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库取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分口施救、各负其责”。对可以享受多渠道救助的贫困群众,实施全方位融合式救助,从多方面进行脱贫帮扶。
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坚持“先保险、后救助、再福利”的原则,做好社会救助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制定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相衔接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信息统计、事先报告和备案管理制度,确保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良性互动。
构建四级衔接互通救助网络
建设社会大救助工作网络。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市、县(市、区)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社会大救助的统筹衔接、机制建设、运行保障、监督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
落实社会大救助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意见》要求,辖区人口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编制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编制不少于5人;每个乡镇(街道)增设3个社会工作岗位,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村(居)明确1名村(居)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政助理员,根据服务对象数量聘用1名至2名民政协理员,协助做好民政工作。上述人员,同时承担大救助相关工作。
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确保那些不了解政策、没有申请能力的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救助事项网上办理
开发建设德州市社会大救助服务信息网。科学设置网站栏目,丰富网站服务功能,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运行。
建设市级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和社会救助对象等级评定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资金在线管理。
此外,完善社会大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深入推进核对信息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整合共享和实时比对,形成动态化管理的社会大救助对象“大数据库”。建立社会大救助呼叫平台。负责业务咨询、受助核查、信访投诉、转办交办等工作,与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开通线上救助服务窗口,实现“多线受理、一门反馈”。
加强与脱贫政策统筹衔接
加强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的统筹衔接。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省定扶贫线。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3个月。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龄失能老年人、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实行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全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保障制度。
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逐步延伸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综合救助范畴。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注重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与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红、邻里互助、孝善养老、实物供给等政策的联动配合,综合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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