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9-05-10 16:00:05
近日,记者获悉,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命名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经研究,现将拟表彰第十九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31—51771532;0531—51771553(传真)
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东1号楼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邮编:250001
第十九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推荐标兵单位(1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司职工生产生活实践,在助力强省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2018年潍坊寿光抗洪救灾工作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向灾区捐赠价值45万元的柴油、募捐救灾款11万元;在每个加油站设立了“爱心驿站”,服务环卫工人、农民工等广大群体,提供热水、热饭、休息、洗澡等爱心服务;在党的十九大、上合组织峰会等关键时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制定应急预案,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期的保供任务和上合峰会等重点期间的安保防恐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国家防恐办的发文嘉奖。
第十九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推荐标兵个人(1名)
省文化和旅游厅 辛淑玲
辛淑玲,女,2016年10月任省文化厅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妇委会主任。近年来,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职工最信赖“娘家人”,一次荣立“二等功”等。
积极开展和组织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宣传栏、道德讲堂、举办“爱岗敬业奉献”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方式,学习和宣传先模人物、职业道德典型事迹。先后开展了“争创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岗)”“中国梦﹒劳动美—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活动。
近年来,先后有1个直属单位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干事创业好团队”,3人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艺德标兵)”,1人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1人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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