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9-04-02 16:36:04
4月1日,济南地铁一号线正式商业运营。广大市民乘车体验中,出了公交卡不能用、人脸不识别不灵敏、多种支付方式混淆等问题。针对这些热点问题,2日,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关负责人做了详细回应。
一、关于部分公交老年卡无法使用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市民手中部分发行较早的老年卡、公交卡,以及部分存量卡因为发行时间跨度大,且存在安全漏洞(M1型卡)正逐步替换,因此济南地铁售检票系统未能全部兼容所有公交卡类型,截至目前济南地铁已将济南公交所提供的全部CPU卡进行适配,基本覆盖绝大部分公交卡,济南地铁和济南公交也就泉城通卡的发行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泉城通卡逐步替代存在安全漏洞的老旧卡片,确保市民财物安全。如乘客所使用为较早卡种(M1),建议乘客前往济南公交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票卡更换或办理泉城通卡。
二、关于人脸识别在济南地铁1号线的应用
作为全国轨道交通首个在全线路试点应用新型人脸识别过闸技术的地铁票务系统。现有的镜头摄录及人脸捕捉技术仍然受到周边环境以及人脸位置等因素影响,同时由于用户自行录入的人脸效果差异,确实存在个别用户由于人脸底图效果不理想或人脸识别现场偶发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导致未识别等个别现象,由于济南地铁所应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具备自学习技术,通过用户不断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逐步学习完善用户个人面部特征信息点,可以有效提高识别速度与准确率。针对首日发现的个别情况,已责成技术人员对人脸识别模块进行针对性系统优化,同时对各人脸识别模块周边环境及光照度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结合首日积累的大量宝贵数据,逐步优化完善人脸识别系统。也希望广大市民给予济南地铁继续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创新适度的宽容与理解。
三、关于多种支付方式混淆的问题
经首日数据统计,大部分采用二维码进出站异常用户,主要为APP上单程票与储值票二维码混用所致,济南地铁创新性尝试单程票二维码除可取实体票卡外,兼容扫码过闸的双重功能,由于使用习惯问题,部分乘客对于两个二维码未能完全了解其使用功能和流程,造成两个二维码混用情况,即出现无进站信息等无法出站的发生,济南地铁将加强乘客对于APP使用引导的同时,在后续版本更新中在界面显示上进行优化,便于用户理解使用。
四、关于济南地铁APP更新的问题
济南地铁支持二维码单程票、二维码储值票、人脸识别等多种新兴支付方式,对地铁APP的兼容性与一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前期测试与运营首日的实际使用中,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同时对功能使用及界面进行了修正,目前已推出了第三个版本的更新(版本号:1.0.3),涉及二维码过闸优化、电子发票功能增加等,为了切实加强用户票款账户的严密性与安全性,目前地铁APP与售票机闸机等设备系统版本要求较严格,为保证用户的使用及功能正常,建议用户及时进行APP版本更新,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济南地铁APP也将继续吸取广大市民的建议,在功能体验和界面美化等多方面进行提升。
目前济南地铁APP已在安卓和苹果市场同步开放下载,原包含参观体验抢票活动的测试版本已停止服务,请广大市民至应用市场进行下载安装。
五、关于发票领取的问题
目前,全线各车站客服中心均提供纸质发票兑换领取。
购买“泉城通卡”及充值可在客服中心领取相应发票;购买“单程票卡”的乘客可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凭有效车票领取本程发票;
同时,济南地铁APP可提供“电子发票”领取服务,乘客在济南地铁APP中的消费(二维码乘车、人脸识别乘车等)都可通过“个人中心”界面中的“电子发票”功能按照提示流程完成电子发票领取。
六、关于济南地铁APP退票退款的问题
退票服务:
济南地铁APP提供电子单程票(二维码)主动退票及被动退票服务,乘客通过地铁APP购买电子单程票在未取实体票卡或扫码进站的情况下,可在“购单程票”→“购票查询”→“已购票”界面上点击“申请退票”完成主动退票操作;如截至当日24:00乘客有未取实体票卡或扫码进站的电子单程票,系统将自动为乘客退票,所退票款将返还至个人账户余额中。
退款服务:
济南地铁APP对于用户预充的个人账户余额提供实时退款服务,可通过“个人中心”界面中的“退款”功能实现全额或自定义金额退还至原充值渠道账户中。
七、关于乘客反映TVM无法现金购票的回复
随着目前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及轨道交通行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的发展,现金购票量越来越少,部分城市已经逐渐取消自动售票机现金购票功能,并逐渐减少自动售票机配置数量。济南地铁1号线运营初期,考虑到大部分乘客已经习惯移动支付技术带来的便利,济南地铁鼓励乘客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TVM上购票,针对无法实现微信或支付宝购票的乘客可将购票现金支付给我们的工作人员,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在TVM上替乘客购票。
八、关于残疾人、老年人乘车的优惠政策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关于济南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的实施意见》(济交﹝2013﹞87号)、《关于在全市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免费政策的通知》(济老龄办字[2014]37号)、《关于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的通知》(济老龄办字[2015]15号)、《关于确定我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8]692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夏晔 李庆斌)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