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5 17:25:12
齐鲁网济南12月15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将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同时,山东将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年轻化高素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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