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12-04 14:02:12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经费保障、附则。本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是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幼儿园和配备幼儿园教育装备以及管理幼儿园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日制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全日制幼儿园土地规划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他全日制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建设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园,经有关部门批准,其建设和配备标准可适当提高。寄宿制幼儿园的土地规划和园舍建设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分为三类。其中,标准Ⅰ为高标准,标准Ⅱ为较高标准,标准Ⅲ基本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
根据《标准》,幼儿园设置布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确保安全。新建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独立的园舍、户外场地、围墙、大门、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
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1.5公里。
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和农村人口稀少地区可单独设置或在小学附设1—2个班的幼儿园。
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新建幼儿园选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另外,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的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农村幼儿园宜设在乡镇政府、社区驻地或靠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
在幼儿园建设用地方面,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分幼儿园绿地率不宜低于30%,集中绿化用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有条件的幼儿园应扩大绿化面积。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在师资配备方面,幼儿园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并及时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幼儿园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公开招聘配备各类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对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教师。民办幼儿园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幼儿园教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对已在岗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限期取得资格;限期内不能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辞退或者调整岗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郭立伟)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