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8-11-05 21:30:11
2日,记者从烟台市莱山公安分局获悉,今年8月份,某高校工作人员赵某做起了“黑出租”生意。赵某从别人手里买来了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然后又购买了顶灯、计价器、行车灯等配套设施,将车牌换成烟台当地牌照。
据警方介绍,每天下班后赵某换上工作服,驾驶着假牌出租车,多次违法,烟台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早已将其列为重点查处目标。2018年10月23日晚上6时许,赵某的假牌出租车再次出现,交警部门联系莱山公安分局,安排多组警力对该车进行追击堵截。在莱山区桐林路上,赵某似乎察觉了异常,面对路上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赵某驾驶的假出租车油门已经达到五千转,企图冲开警察的关卡。
最终,赵某驾驶的假出租车与围堵他的警车相撞,被截停。目前,赵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莱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希望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儿。任何公民,都应该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讯员 莱公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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