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5-30 16:49:05
5月30日,省人社厅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山东博新计划”)10名获选人员。据了解,省里为获选人员提供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包括25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和15万元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按20万元/年拨付。
其中,博士后日常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日常经费从获选人员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应由设站单位承担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部分不得从“山东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博士后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等。除劳务费外,其他开支范围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30%。
据了解,组织实施“山东博新计划”是我省加速培养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获选人员及其博士后合作导师、团队其他成员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对获选人员的支持培养,并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博士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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