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5-21 16:05:05
近日,济南市中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经过三天的侦查,迅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市中分局在紧抓大要案不放松的同时,一直大力加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民生“小案”的打击和防范工作。
5月8日上午9时许,十六里河派出所接到群众孟某报警称, 5月4日晚上6时其将电动车(黑色,电动折叠自行车,价值2000余元)停放在市中区鲁能领秀城某区单元楼一楼大厅,5月7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发现电动自行车被盗。
虽然案件涉案价值不高,但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违法犯罪。案发后,十六里河派出所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协调力量,利用现形行队队伍优势,所队配合,迅速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开展侦查工作:一路认真勘察被盗现场、仔细询问被害人,最大可能的获取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路对案发现场周边监控以及进行调取分析,尽可能的绘制出嫌疑人作案轨迹。
通过调取周边的“市中云眼”微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凌晨有一男子在小区徘徊,后将电动车骑走,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宁虎、张嘉锐利用监控一路追踪嫌疑人踪迹,最后看到其骑电动车行驶至玉函路某小区,办案民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先由车找人。民警来到现场发现了被盗电动自行车,通过走访得知嫌疑人李某现在在山大路培训,民警立即前往李波培训地点将其抓获。
经审讯,李某(男,39岁,济宁人)如实交代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因最近手头拮据还欠了许多外债,见楼下电瓶车便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目前,李某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洪雷 实习生 蒋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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