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网
2017-12-04 16:52:12
鲁网菏泽12月4日讯(记者 李朋)4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对城区交通拥堵路段内施划的停车泊位采取限时停放的交通管制措施,禁停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段内可按照交通标志提示有序停放,凡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车辆将一律抓拍和处罚。据悉,12月20日开始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杜绝车辆长期占用、私自占有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让停车泊位为市民便捷出行而服务,经菏泽市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城区交通拥堵路段内施划的停车泊位采取限时停放的交通管制措施。
鲁网记者了解到,禁停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段内可按照交通标志提示有序停放,凡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车辆将一律抓拍和处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15日后,自2017年12月20日开始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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