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24小时
2017-09-15 20:57:09
2017年9月13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抓获违法人员雷某某,有力保障了执法民警的执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事情经过
2017年9月13日14时许,北塔公安分局状元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资园社区某地有民事纠纷,状元洲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辅警到资园社区江北大市场现场处理纠纷。
经了解,当事人伍某因工资问题与店老板发生争执,并喊来其继父雷某某,一起在老板店里吵闹。民警上前进行调解,但未果,于是建议双方当事人到劳动部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本文图均为 微信公众号:北塔公安分局 图
当事人伍某及其继父雷某某不但不听民警建议,而且态度十分嚣张,继续在现场叫闹,声音越来越来大,造成群众围观,影响恶劣。为避免矛盾激化,民警依法口头传唤雷某某父子到派出所调查处理,雷某某拒不配合,用手拍打警车的引擎盖。在辅警上车准备请求支援时,雷某某推车门阻拦,车门夹伤辅警的左手指。
北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请求支援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将违法行为人雷某某传唤至北塔公安分局,经询问,雷某某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违。
目前,违法行为人雷某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小编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原题为《【警情通报】北塔公安分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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