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
2017-09-15 14:17:09
9月13日凌晨4时30分,一场由威海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打击行动在朦胧夜色中开启。9月13日,全市各法院分别邀请了政法委和检察院领导观摩。
与此前三次行动有所不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行政机关,被执行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9月13日的行动中,两级法院共拘留拘传41人,处理国土资源局等行政部门的涉行政非诉案件25起,履行标的额115.5万元。此次攻坚克难行动,以点带面,打开了威海市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新局面。
被荣成人民法院拘捕的被执行人家属(右一)在交罚款。
25起案件多涉及私占集体用地
“同志们,出发!”随着一声号令,威海市两级法院的执行人员趁着夜色分多组前往各个被执行人家中。在熟睡中惊醒的“老赖”看到执行人员,纷纷面露惭色,比较配合地跟随执行人员回到执行局中。
行动开始不久,荣成法院的两队执行人员分别前往位于荣成市人和镇晏家庄村冯某和夏庄镇小夏庄村闫某家中。
冯某自2012年8月起,未经批准便擅自占用村集体用地1409平方米,用水泥硬化来建晒场,其中,27平方米是设施农业用地,236平方米为果园,还有1148平方米原来是农田。
闫某则从2013年4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了村里293平方米来建猪舍,而这些用地均为基本农田,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分别要求两人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对二人分别处罚人民币34410元和8790元。
此后,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冯某、闫某。但是在法定期限满后,当事人没有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也没有缴纳罚款。因此,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向荣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在本次集中执行中,25起涉行政非诉案件大多涉及到国土资源部门,被执行人往往私占基本农田等集体土地,用于自身的生产和生活。
迫于压力,5人当天还款41142元
当日上午8时许,当本次行动暂时告一段落后,荣成法院里却多了几位来交罚款的人,正是他们的这一主动行为,最终与被拘传、拘留擦肩而过。
原来,在行动之前一周内,市中级法院发布了此次活动公告,执行法官们也分别做各个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部分被执行人在活动公告的压力或在法官的劝说下,主动与法官约定时间前来还款。
刘某从2015年5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764平方米,用于建设海产品加工车间及库房,形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根据标准,刘某最终被罚款16450元。
据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林军介绍,因为在行动前做通了刘某的思想工作,刘某于行动当天来到法院,主动缴纳了所有罚款。
而就在此前的12日,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造牛棚的李某也按照与林军的约定,提前将1万元罚款交到法院。
在一份会审记录中,记者看到,李某交代自己村的西北方向有一个场屋,场屋的前面是李某的菜园地。2012年4月,李某在将自己的一部分菜园地以及场屋西面的一处采石场平整之后,建了一个养牛场用于养牛,而原来的场屋被当作仓库,用于存放饲料。就是这部分多达1245平方米的用地,破坏了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形成了违法占地的事实。
据了解,在此次执行过程中,共有5名被执行人或是慑于法院执行公告的压力,或因执行法官晓之以理,最终主动缴纳执行款41142元。(威海网 记者 于娅菲 文 桑春磊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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