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6-27 08:54:06
近日,莱芜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核心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城市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确定我市将在2017年完成城市核心区7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任务,其中,莱城区完成60万平方米,高新区完成10万平方米。
《意见》指出,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城中村”的改造、安置、建设配套等工作。要做到包改造、包安置、包安全、包稳定。市级负责对“城中村”改造任务的确定、区级改造方案的备案以及调度、督导和考核。
“城中村”改造坚持“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高标准编制“城中村”改造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市级、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等要求,通盘考虑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城市景观等,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城中村”改造项目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的文件要求,搞好道路、水系、绿化、停车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管,对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就百姓最关心的安置政策,《意见》也给出明确规定:“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实行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实物安置实行改造房屋评估价款与还迁房价款对冲账的方式,相互找差价。
选择实物安置,多层住宅的每户还房建筑面积最多不超过180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住宅的每户还房建筑面积最多不超过210平方米,被改造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以货币形式结算。只有一套住房且合法建筑面积不足46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46平方米还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经营性用房、工业用房、公益事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