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锐大众
2017-05-12 21:57:05
5月10日,山东证监局发布消息称,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被出具警示函。这已是今年第四家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山东上市公司。
据悉,龙大肉食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伊藤忠(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作为为公司关联方。2016年度,龙大肉食向伊藤忠(中国)全资子公司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026.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但是,龙大肉食未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4月24日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月26日对外披露。
山东证监局表示,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证监会对龙大肉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龙大肉食总部位于山东烟台,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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