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线济南
2017-03-21 22:12:03
今天,济南市中交警大队对一辆报废上路的大货车进行拆解。近期,市中交警大队将严查大货车、渣土车的违法行为,还良好的交通秩序于市民。
工作人员对大货车进行拆解
3月14日晚,市中交警大队民警在二环东路怪坡路段进行整治时,依法拦下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大货车,经进一步核实,被查获车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且涉嫌为已报废车辆仍上路行驶。
大货车被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不仅该车辆暂扣后要强制报废,驾驶人还将面临数千元的处罚,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民警将严查这些违法行为
近期针对季节特点和各施工工地陆续开工,渣土车和大货车违法的情况也日益突出,市中交警大队联合各辖区各执法部门,重点对未取得运营资质上路;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有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无牌或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准假不符、未安装发光放大号牌或放大号牌污损;非法改装车辆(含改装前、侧、尾大灯);未加装软覆盖装置或软覆盖未封闭漏撒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查处和管控力度。
自3月10日以来,市中交警大队共处罚渣土车各类违法62起,处罚其他大货车各类违法137起;查扣大货车24辆,其中涉嫌超载车辆14辆。
违法查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一、采取多警种联动,设置固定检查站、流动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
二、在查处过程中,对于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做到违法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对于涉事企业加大处罚力度,采取“约谈”机制;
三、对涉嫌拼装、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处罚,责令整改,恢复原貌,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四、对销售报废大货车的企业进行查处,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大队还将通过交通安全委员会,协调工商、交通、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对涉嫌非法改装、销售报废车等企业和个人进行追责,对涉事改装企业责令整改,消除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建议工商部门吊销执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6字底线要遵守
另外,市中交警大队还总结了36字大货车、渣土车运行应遵循的底线,大家一定要遵守。
有资质(具有普通货车交通局核发的运输资质,渣土车城管局核发的运输渣土资质。)
牌证全(牌为车牌、城建牌,证为驾驶证、行驶证及禁行区域的通行证,货车的运输许可证。)
号牌清(放大号、车牌号以及相应城建牌干净易看清辨认,无污损、遮挡、伪造、挪用等。)
无改装(无加装栏板、弓子板以及前、侧、后灯等。)
平槽下(栏板以上看不到渣土、物料等易撒、易漏、易扬、易超载物品。)
遮盖严(全覆盖、软覆盖盖的严实不撒漏。)
车况好(车身干净、轮胎花纹磨损不严重、相关机件安全。)
守时间(按照规定时间通行)
守线路(按照规定线路以及车道通行)
无结队(不成群结队运行)
无违法(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道,驾驶员无严重计分、车辆无抓拍记录等。)
服管理(服从交警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听从指挥、服从检查、文明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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