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3-21 11:11:03
春暖花开,出游踏青,清明小长假来临,即将迎来游客出行高峰。20日,枣庄市旅服委在其官网发布2017年第3号旅游出行警示公告,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旅游安全时时注意、文明旅游随身莫忘、理性维权常记心间。
公告指出,春季踏青与清明扫墓两股人流将汇合,郊游人数在清明节前后或出现高峰。有计划出游的市民要提早设计好出游线路,合理安排踏青、扫墓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避免大客流时的拥挤。踏青游选择登山、游览森林公园等景区的,要注意防火,坚决杜绝带火种进山和野外用火等行为,不要盲目攀高,按景区导引游览,确保安全。
公告提醒选择“一日游”的市民,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一日游旅游合同。选择自驾游的游客,要提前了解天气、道路、交通和旅游信息,及时关注景区游客流量预警信息,避免游客拥挤景区(点)。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过敏性体质者出游时要注意花粉等过敏原;采摘游客要注意清洗蔬果之后再享用,防止出现疾病;选择风险性旅游项目要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建议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出旅游的同时,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遵法规、爱护环境、不随意毁坏公共设施。购物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购物之后要保存好购物发票、物品资质认定等。游客如在旅游行程中遇到违约或侵权行为,请提供旅游合同或者发票、行程单及旅游投诉信等有效证据,及时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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