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1-13 07:49:01
近日,记者从济阳县城管执法局了解到,自1月1日起,除县政府划定的纬三路烧烤街允许使用无烟烧烤炉进行露天烧烤外,其他路段、区域禁止一切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为取得好的露天烧烤治理效果,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夏病冬治”,从1月1日起提前开展2017年的露天烧烤治理工作。
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依法取缔除纬三路烧烤街以外的露天烧烤摊点,依法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并依法查处通过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或制造其他噪音扰民的行为。
近日,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食药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治理的通告》,并在城区主要路段、居民区周围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条幅30条,营造氛围。
“我们提前摸底,逐户登记烧烤业户信息,登记造册,掌握烧烤业户经营状况,并与业户签订《承诺书》督促业户依法依规文明经营。”该负责人说,对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露天经营的烧烤业户,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直至取缔。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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