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7-01-13 09:00:01
中国山东网1月12日讯 (记者 张敏敏) 记者从济南市停车集团获悉,自2017年1月1日开展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示工作以来,截至1月11日,停车集团共粘贴《提示单》违停举报112单,经后台审核通过传送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84单,审核通过率为75%。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济南停车集团2017年1月1日起对全市道路违停车辆粘贴《机动车停放提示单》(以下简称《提示单》)。
停车集团工作人员介绍,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示工作正式实施后,停车管理员发现需要提示的车辆,首先要对违停车辆进行劝阻,以疏导交通秩序为主。停车管理员根据工作要求,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粘贴《提示单》,并使用PDA设备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停车管理员不可跨区粘贴《提示单》。相关停车信息和取证照片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依法对其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提示单》的适用范围是由市停车办根据交通状况和道路情况施划、停车集团进行管理服务的171条停车收费示范道路。
停车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停车管理员拍摄的机动车违停照片是公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违法线索,停车管理员粘贴的是《提示单》,是一种温馨提示,也是举报、劝阻交通违法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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