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从11月20日起到12月5日,可持相关材料申报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并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2008年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夫妻双方均失业的)。
此次认定条件包括需持市直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档案在劳动部门代理机构托管,个人在代理机构缴纳了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并且目前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等方式就业。申报人持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档案托管证明和个人2008年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失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档案均在劳动保障部门托管的证明。
此次认定的受理窗口为山东临沂人力资源市场(金一路与羲之路交会处)一楼18-20号窗口,认证后就业困难人员可领取相应补贴。(通讯员 范宗慧 记者 田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