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3日讯 今天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相关情况。
今年10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省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接待日,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邀请各类企业代表现场反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烦恼。11月25日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首次接待。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介绍:“‘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采取预约登记、信息反馈、案件会商、现场接待、跟踪回访的‘五步’模式,确保服务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旨在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忧解难,助推企业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走得更快,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