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1日讯 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日照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教发〔2021〕27号)等有关规定,日照承恩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经董事会决议终止办学,我局依法受理终止办学的申请,拟进入注销清算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日照市教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