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6日讯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3起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农村小型汽车、面包车、大货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存在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2人挤一车赴喜宴 严重超员被查处
7月7日16点,临沂费县交警部门在城乡结合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异常。民警发现车内人坐得满满当当,涉嫌严重超员。面包车驾驶人李某自称是参加完喜宴后拉亲戚回家,经过清点人数,包括小孩在内,共计22人。面对严重超员的违法事实,李某声称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最终经过民警耐心说服教育,李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同意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联系其他车辆将车上人员安全转送回家。
醉酒驾车酿事故 小剐蹭却“摊上大事”
7月22日17点,在聊城冠县东古城镇十字路口南,郎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P1****小型轿车,与一辆车牌号为冀DX****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发现,肇事驾驶人的身上似乎散发着一股酒气,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郎某某疑似醉驾,经医院血液酒精检测,郎某某确实已经醉驾。当民警问郎某某是否知道不能饮酒后驾车上路时,郎某某说他也知道不能酒驾,但自己觉得不会有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事故,真是后悔莫及。
酒后驾车出事故 驾驶人终生禁驾
2020年5月17日21点,黄某松饮酒后驾驶鲁V2****号小型轿车(载黄某西),沿潍坊市昌乐县10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102+204KM乔官镇永顺泰麦芽厂路口处左转弯向南行驶时,与刘某宝驾驶的沿胶王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鲁UF****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黄某松受伤、黄某西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0年6月3日,经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某松承担主要责任。2021年6月24日,经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黄庆松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1年7月14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黄某松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