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今天印发,旨在加强专家库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办法》共分七章、21条,主要从规范专家入库条件,明确专家权利义务,完善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来管理专家库。
在专家入库基本条件中,《办法》提出专家要从事相关行业研究或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取得一定的技术研究成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特殊行业除外)以上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及以上或取得国家级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并在相关机构专职执业5年以上等。在年龄方面,《办法》提出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但两院院士或有特殊需求的专家不受此年龄限制。
据了解,专家入库采用公开征集和邀请入库相结合方式。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准予入库的同时将发放“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注册专家(电子)证书”,聘用期为三年。入库专家基本信息在山东省工信厅网站具有可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