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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助推山东加快实现“双碳”目标 全国两会住鲁代表委员畅谈电力发展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3-05 18:00: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电力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行业,倍受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住鲁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带着他们对电力行业、供电服务的新期许、新期待,提交了相关建议和提案,聚焦外电入鲁和清洁能源发展、消费,擘画全省能源结构调整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

1000千伏特高压曹湖线检修现场(隗茂春 摄)

“陇东—山东直流”成为山东对外电的新期待

“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文化大省,能源发展依旧存在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保障山东能源电力供应安全,需要继续加快推进‘外电入鲁’战略实施。”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董事冯艺东在《关于加快推进陇东—山东直流工程实施的提案》中分析说。

在山东省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煤电占总装机的比重均高达7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左右,以煤为主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为此,全国人大代表、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出口部课长兼工会副主席王雁在《关于加快推动全省能源结构调整 服务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建议 》中,把加快实施“外电入鲁”战略、推动陇东—山东直流工程核准、建设,上升到助力山东省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高度。

在国家电网公司3月1日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六个方面18项重要举措。第一方面举措就是“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其中包括,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在受端,扩展和完善华北、华东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持续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新增跨区输电通道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十四五”规划建成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

多年来,山东省“外电入鲁”战略实施成效显著。“十三五”规划的5项特高压工程全部建成投运,投运规模位居国网系统第一,形成了“五交两直一环网”的特高压网架结构。2020年,全省最大接受外电2198万千瓦,较2015年提升193%,占全省最大负荷的比重达到19%,有力保障了电力可靠供应。“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累计接受外电388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1.3亿吨,减排二氧化碳3.9亿吨,减排二氧化硫30万吨,有力地促进了能源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 

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风电场(任梦雪 摄)

但据国网山东电力预测,即便考虑到已建成的“外电入鲁”通道按照规划充分发挥作用,“十四五”“十五五”全省电力供应还有约700万千瓦和1250万千瓦缺口,迫切需要在“十四五”中期建成投运一条新的特高压直流工程,破解电力供应难题。“陇东—山东直流工程规划输送容量800万千瓦,且送端规划电源进展较快,能够有效填补山东省‘十四五’电力供应缺口。”王雁在建议中分析说。

冯艺东则建议,将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及配套电源、送受端配套电网工程同步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尽快具备同步实施的条件,推动通道及电源“十四五”建成投运;为有效应对电网交直流耦合日趋紧密,送端多回直流集中外送,受端馈入直流落点密集,直流故障易引发电压、频率稳定问题等挑战,建议将烟台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泉城—枣庄特高压线路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进一步完善特高压网架结构,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性,提高“外电入鲁”输电通道利用效率。

清洁能源发展和消费寄托山东低碳新未来

国家电网公司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提出的能源电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包括在能源供给侧,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在能源消费侧,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

山东省能源结构中以煤为主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2019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为7.2%,不到全国水平的一半,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电力消费中煤电比重分别为67%、68%左右,“两高”问题依然突出,亟需加快转型发展,大力推动清洁电力在能源消费中的替代水平。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省委主委,济南市政协副主席段青英把目光投向能源消费侧,并在《关于落实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提案》中,全面分析了山东省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可行的解决之道。

针对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部分地方管理界面不清晰、配建要求执行不到位、监督考核机制缺位、物业配合度不高、工程建设手续多实施难等问题,段青英建议,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电网主动、多方协作”的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新模式,明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各个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充电桩行业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本地区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实施细则,分别明确新建、存量居民区充电桩建设原则;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快研究制订居民区充电桩设计标准,提出相应的验收标准;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居民区充电桩建设任务督导问责机制,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指导与督查;新建居民区应按车位10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电缆管线、综合计量箱等充电桩安装条件,鼓励按10%—20%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配建充电桩,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各地政府应将存量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范畴,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制定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挂牌推进。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综能储能电站(杜飞摄)

近年来,山东新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79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突破30%,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27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65万千瓦,均居全国第一位。“但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存在强耦合关系,山东由于经济结构偏重,碳排放体量大,完成‘双碳’目标面临很大压力。”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潍坊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潍坊市劳模协会会长高明芹在《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建议》中分析说。

加快能源转型,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45%。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电力发展初步规划,“十四五”期间,山东将积极推进核电规划建设,到2025年建成核电装机695万千瓦,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在《关于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推动山东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中建议,继续加大对山东省核电、海上风电等大型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的支持,将相关规划和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为满足山东东部核电、海上风电基地电力安全送出需求,夯实省内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安全基础,将配套建设烟台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泉城—枣庄特高压线路等特高压骨干网架完善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推动工程尽早建成投运。

闪电新闻记者 吕文涛  通讯员 徐宁 崔浩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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