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23 11:35: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3日讯(记者王楚齐)郭女士的丈夫从1994年到2014年在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任职,先后担任过通讯员、社区文书、司务长、车队队长等职务,但始终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郭女士寻求司法途径,2018年12月,拿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判决表明郭女士的丈夫自1994年3月至2014年3月一直在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存在劳动关系。
2018年12月27日,郭女士将判决材料交到了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而始终没有得到回音……
7月25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迎来第三期回头看特别节目,节目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梅建华 “返场”直播间,追踪曝光问题,强化监督促落实。
面对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下达的催缴通知书,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办养老保险,别的没法办。
而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针对曝光问题,如今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怎么样?记者从山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节目反映的郭女士配偶李金全,系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的编外人员,要求单位承担其1994年3月至2014年3月在职期间应缴纳的社保费。临清市立即做好整改工作,7月26日,单位和李金全协商一致,双方共同补缴了社会保险费107136.59元。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临清市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不规范用工201人,并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出台《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工作的通知》,对各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用工提出全面要求。
未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开展窗口单位整改为重点。同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依托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省级联动平台、网上书面审查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系统,持续深化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容易出现同类型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加大抽查频次和比例。同时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和日常举报投诉案件线索,严格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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