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3月6日讯 6日,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了解到,临沂市将于2008年3月1日至4月1日对省、市属单位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并从今年起,对省市属低保对象家庭分三类管理。
据介绍,核查采取入户调查和户主提供相关材料的方法进行,核查低保家庭中就业年龄段(18—50岁)及离退休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要求失业、离退休、学生等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对省市属低保对象家庭,临沂市将分三类管理。一类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等,其家庭收入情况无变化且困难较大;二类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已退休或已正式就业,且收入来源比较明确、相对稳定;三类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式就业或无就业行为,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明显不稳定。其中,一类家庭,每一年复核一次;二类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三类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
同时,临沂市还规定了20种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如家庭成员中有离退休人员且家庭收入人均超过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强烈、经职工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