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6 14:28:04
尽心履职 用心执法
为安监事业的美好明天努力奉献
郑成东,男,42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2002年至2008年2月,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任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市安监局窗口首席代表;2009年2月至今,任临沂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危险化学品执法室主任(正科级)。先后获全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临沂市执法监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荣记山东省安监局颁发的三等功一次。
该同志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15年以来,始终坚持用心干事业、尽心履职责、倾心保安全,认真负责,严格执法,敢于碰硬,树立了勇担当、敢碰硬、强执法的安监卫士形象。尤其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8年来,先后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000余家次,查处隐患1.1万余条,消除重大隐患80余处;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立案146起,行政处罚累计2100余万元,年行政处罚260多万元。在该同志努力下,临沂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曾连续8年实现零死亡,开创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潜心钻研会执法。该同志有着7年的危化品许可监管、8年的危化品执法监察工作经历,对危化品监管监察轻车熟路,被同事们称为“老安全”、“老危化”。该同志深深懂得,“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危化品执法监察人员,仅靠危化品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是不够的,还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办案能力;不但要掌握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程和生产工艺、设备性能等专业知识,更要掌握法律体系、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大量的法律知识。日常工作中,该同志铆足了劲儿抓学习、提素质,一方面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做到向领导学习、向老执法监察员学习,尽快掌握执法监察方式方法和办案技巧;另一方面,在紧张工作的同时,该同志努力克服工、学矛盾,挤周末、晚上时间刻苦自学,晚上常常学习到半夜,考取了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随后坚持两年牺牲周末时间参加硕士学业学习,顺利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为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夯实了基础。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该同志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在全省率先创新实行许可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将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处罚执行、隐患整改和违法纠正融为一体,以处罚促许可、以许可促执行,推动安监部门内部高效联动。这一创新不仅在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还得到了省安监局肯定,并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二、身先士卒严执法。临沂市危化品执法监察工作起步较晚,面临着人员少、任务重,且办案数量不多、处罚数额不大、执法积极性不高、执法权威不强等问题。该同志上任之初,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执法开局面、以执法促监管、以执法树权威”的工作思路。他带领危化品执法人员主动出击,持续展开严打攻势,采取果断措施,该查封的查封,该处罚的处罚,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严查大案要案。在办理重大案件过程中,多次遭到企业拒不配合和非法干涉,但该同志不怕威胁报复,顶住压力、带头执法、敢于碰硬,果断出击、坚决查处,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非法违法单位和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工商、供电、法院等部门单位,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暂缓许可、暂扣证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有力震慑了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树立了安监部门的权威。在一次执法过程中,危化品执法室执法人员发现某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擅自生产危险物品粗苯、煤焦油的违法行为。为充分获取违法事实证据,该同志带领执法人员先对该企业进行正常执法检查,尽量不打草惊蛇。进入企业后按部就班检查,果然发现该企业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建成2条共40万吨生产线并投产。该同志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当场对生产现场和发货现场进行了初步取证,还缺少违法所得准确数据,在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回避的情况下,该同志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在企业放松警惕时,当天下午又杀了个“回马枪”,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直奔财务室,一路去销售现场,并在销售现场获取了全部销售记录。企业老板知道后,带领一伙人把执法人员团团围住,采取威胁等手段竭力阻挠。该同志沉着应对,稳住局势,严词喝阻众人,顺利取得了非法收入证据,最终成功采取了行政处罚,处罚到位100万元。
三、开拓思路巧执法。行政处罚是安监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最强力的 “拳头”,如何让这个“拳头”掷地有声,把每个处罚案件办成铁案,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关键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也是当前安监执法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为突破这一执法瓶颈,该同志在长期的执法监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执法方法技巧,与违法企业斗智斗勇。每次进行调查取证前,他都结合实际情况,与执法人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取证方案,活学活用“三十六计”,对拒不配合的企业采取欲摛故纵、外围取证等方式,先从外围调查,逐步深入,掌握确凿证据;对举报情况比较详实或者违法事实比较清楚的,采取开门见山、正面出击方式,选准切入点,一举拿下;对警惕性较高的违法企业,采取虚实并举、瞒天过海方式,以了解其它情况为名,隐蔽调查目的,从侧面获取所需证据;对参与非法生产的工人或知情人,利用政策攻心或给付举报奖励等方式,发展“线人”,使其提供及时准确的情况为我所用,做到釜底抽薪,起到及时取证的目的。有一次,在对某化工公司进行执法抽查时,发现该公司扩建三氯化磷生产线涉嫌无证生产,企业负责人说仓库的产品为老生产线生产的,拒不承认,调查取证陷入僵局。该同志采取迂回战术从侧面取证,联合公安部门对该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库存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企业为摆脱非法销售会受到公安部门处罚的心理,非常配合提供了全部的生产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从而准确掌握了扩建项目违法所得证据,案件得以顺利突破。同时,该同志对举报核查更是深挖细找,绝不敷衍,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曾经有人举报一家加油站非法经营,该同志带人一连2次前去核查,该加油站都大门紧闭,没有发现异常。后来,该同志开着私家车带领执法人员蹲点守候到晚上10点多,终于发现其开门营业,非法经营当事人被抓了“现形”,成功查处了这起非法经营案件。多年来,该同志先后多次破获安全生产大案要案,曾在全省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中国安全生产报》也到临沂市深度调研,并就该同志开拓思路巧执法、破解执法难题的做法,以《打破僵局办好案》为题进行了专门报道。
四、作风优良善执法。在严格执法、巧妙执法的实践中,该同志注重做到法理相融、寓情于法、互谅共赢,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坚持讲理在前、理法并举,总是先向行政相对人耐心讲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严厉指出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讲明违法行为如果不制止将要造成的后果,并与其共同商讨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的最佳方式方法。对于被处罚的企业,认真充分地听取企业的陈述申辩,阐明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依法履行职责,不处罚就是不尽职甚至失职渎职的观点,最大限度取得企业的理解支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有一些企业由于认识不足,采取多种方式逃避行政处罚,他都通过其他途径找到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劝导其配合处罚,讲究策略,用事实说话,用道理服人,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地消除隐患,纠正违法行为。有的企业负责人想采取请客送礼的方式让他放过一马、逃避处罚,但都被该同志严词拒绝。曾经有位企业老板为了逃避处罚约他吃饭,约了三次都被拒绝了,后来直接找到办公室。该同志耐心向这位负责人讲解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形势,探讨分析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帮助该企业尽快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使该负责人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缴纳了罚款、消除了隐患。这名企业老板临走时说了三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安监部门作风确实正派;二是想不到他对企业服务这么到位;三是想不到受了处罚心里反而很踏实!也正是这位老板的“想不到”,让该同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价值。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方显本色。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常态,该同志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措施上更加有力、行动上更加坚定、执法上更加严格,深刻分析新形势下监管执法新特点,不断创新执法监察新举措,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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