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6 14:27:04
先进事迹材料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郑军
(2017年4月)
郑军,男,1972年10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警督,199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负责人。近年来,他身兼两职,既分管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及一、二、五中队工作,又担任二中队负责人,既是副大队长,又是排头兵。工作中,他加班加点制定工作方案,亲力亲为谋划调度工作开展,铺下身子参与秩序整治,深入民警抓好思想教育,充分发挥了指挥员、战斗员、引导员的积极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7次,多次受到市局嘉奖,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交警系统岗位标兵”、市政法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以“刚柔并济”引领队伍建设“正能量”。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对此,作为中队负责人,他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刚柔并济”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和规范化建设,适时开展警营文体活动,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他健全大队—中队—民警“三级”链条管理机制,将“遵纪守法、执法形象、工作成效、群众评价”等内容实施责任共担、成绩共享,推进以制治警;加强警营文化,丰富文体生活,弘扬先模事迹,传递警营“正能量”;完善“五小”工程,实施“民警难事全队解”、“六谈六必到”制度(即:“情绪变化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发生纠纷必谈、工作失误必谈、受到表彰必谈、家庭变故必谈和平时关心到、节日慰问到、矛盾调解到、喜事祝贺到、困难帮扶到、心理化解到”),推进“家庭式”警队创建。至今,二中队队伍建设规范,民警斗志昂扬,各项工作均走在大队前列,实现了违法违纪和有效执法投诉“零”发生。2014年,中队被市局表彰为“双为”先进集体,协警朱波被表彰为“双为”先进个人。
二、以“循环交通”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针对辖区地处西城老城区,且以石油管理局为主的道路狭窄、商场密集、流量较大等实际,全力推进交通“微循环”通行,施划停车泊位,完善交通标志,优化勤务部署,加大科技建设,既盘活了道路通行资源,又成功地解决了以石油管理局周边路段为代表的交通拥堵等问题,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2014年至今,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施划临时停车泊位3216个,新增维修标志标牌128块,安装智能科技抓拍设备22套;帮助辖区8家商场、娱乐场所改造、规范了停车场;指导6个社区施划标志标线,构建社区“微循环”交通。对此,胜利石油管理局领导专门发来感谢信,表示感谢、给予充分认可。
三、以“惠民举措”助推服务群众“高效能”。他始终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针对辖区部分群众反映违法处理及部分车驾管等业务办理时间与自己上班时间同步不方便,以及周末通行证业务办理难等问题,公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中队安装了2台违法处理自动服务终端设备,开通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业务,推出了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周六、周日正常办理业务制度,民警加班加点最大限度的为办理业务群众提供方便,真正成为了服务群众的家门口的交警队。目前,二中队每月借助违法处理自动服务终端设备处理各类违法3500余起,是所用中队中受理最多的一个。同时,他带领全体民警、协警深化尊老敬老、助学结对、慰问帮扶事故受害人家属等活动,结对、帮扶困难学生3名,定期走访慰问孤寡老和事故受害人,真正把党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四、以“铁腕整治”筑牢生命工程“防火墙”。他坚持“实时警务、错时警务、合作警务”理念,推进勤务改革,深化秩序整治,着力在能纠会教、能查会处上下功夫,主动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引导与帮扶并举,凝聚了抓好交通秩序的各方合力。在做群众工作上,他坚持“以人为本”,用真情和真爱化解对立、赢得支持。2014年8月,李某某涉嫌醉酒驾驶被查获,开始纠集同伙在现场滋事抗拒执法,后通过他的规范执法、刚正执法、晓知以情,李某某配合了执法。后来,在该案件办理时李某某拒不到案接受处理。在对其进行传唤当日,得知其妻子得了急性阑尾炎,急需送医院治疗。郑军同志立即安排专人将其妻子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疗费。李某某刑拘期满后,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并说:民警对我们全家的真情帮助,让我感受到自己的无知和内疚,我再也不会酒后驾驶了,谢谢交警同志!在交通违法整治中,他强化主业意识,发扬担当精神,锁定重点违法,坚守工作一线,强化打击手段,保持凌厉攻势,以严管重罚筑牢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火墙”。2013年至今,二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6万起,其中查获酒驾2639起(含醉酒747起)、超员560起、超载2650起、涉牌涉证2270起,实施万元处罚37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在忠实履职上,他始终“人在路上,路在心上”,加班加点、深入一线、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对他来说是常事,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于担当的忠诚。2015年8月26日,郑军同志在支队开会返回途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E08767的小型货车存在套牌嫌疑,只身将其查获。经进一步核查,该车确系挪用其它车辆号牌,且该车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这就是他“人在路上,路在心上”的真实写照。
郑军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丝不苟地履行着一名公安交警的神圣职责,以扎实的作风战斗在最前线,以过硬的本领守护着大平安,以求实的举措展现出爱民情,为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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