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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海安全生产先进事迹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7-04-26 14:27:04

李文海同志现年45岁,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已经22个年头,自2005年调至德州市安监局工作以来,该同志历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规划科技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多个岗位,始终以饱满的工作激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立足所热爱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怨无悔,始终牢记一名安监人的责任和义务,去推动事业的发展,实践和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该同志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一、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该同志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注重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整治敏锐性和坚定性,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要求高度一致。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安监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该同志自觉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丰富积累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该同志通过深入钻研业务工作,既丰富了自身业务知识水平,又不断提高了驾驭工作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使自己从一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心人”转变成为用专业知识武装起来的“明白人”和安监局的主要业务骨干之一。

二、踏实肯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该同志立足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理念,本着抓“安全工作无小事”和“百密而无一疏”的工作原则,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协调和具体落实,体现出较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该同志一贯保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工作作风,乐于奉献,不辞辛劳。做到凡是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迅速按要求抓到位抓落实,尽量争取主动,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该同志对负责的工作兢兢业业,不断创新,高标准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审查备案要求、发布程序和责任追究等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无违法创设行政权力,无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况。对所有需要以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文件都经过前期调研论证、法规科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正”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查。 二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及时配合做好执法证申领、换发、更新、信息充实等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本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德州市安监局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等执法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积极开展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指出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案件审理、行政处罚送达、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以及案卷归档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四是加强对局机关执法程序和质量的提高,为基层做好表率作用。制定了《德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和《德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考核标准》,定期对全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适时召开案件评审会,推广经验,改进不足,要求案件审查人员对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高度负责,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精神,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使每起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在该同志的努力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多年来局机关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在警示活动月期间进一步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单位沟通联系,在德州日报通过开辟警示教育月活动专栏、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安全法治宣传专栏,刊发稿件300多篇。在市安监局网站开辟警示教育征文专题和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专题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安全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先进典型做法,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事故教训在警示教育方面的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了“五个一”活动(给全体职工上一堂警示教育课,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宣讲一个典型案例,张贴一组警示宣传标语,职工受到一次教育),充分发挥了事故典型警示推动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2016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活动等9项重点活动。在法制宣传月期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带领局有关科室的同志,在中心广场摆放展板,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安监局执法责任制方案。向过往群众讲解违犯安全生产法的责任。分发宣传资料,通过参与开展全市整体宣传活动,为促进法律实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实施环境。为推动我市法制建设进程添动力。

三、廉洁自律,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

该同志严于律己,作风扎实细致,严谨认真。牢记作为一名安监人员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身体力行。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八条禁令”。注重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个人利益坚持警钟长鸣,严格自律,努力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轻名利、远是非、正心态作为行动准则,并把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本职岗位第一要求和神圣职责,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体现了一名安监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积极主动搞好与各科室间协作配合和团结共事,倡导机关正风正气。作为一名老同志,能处处以大局为先,注重从自身作起,以诚为本,与人为善,真心实意对待同事,尊重领导。坚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组织和领导忠诚,对同事坦诚相待,胸怀坦荡,展现了安监人履职尽责、热情服务、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苏琛、于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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