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龙网
2018-07-05 15:41:07
华龙网7月5日15时讯(记者 刘艳)日前,重庆交通执法江北大队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张某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而在源头追溯中发现,张某所驾车辆所属的租赁公司同样存在违法行为。今(5)日,重庆交通执法江北大队对该案进行了通报。
执法队员介绍,6月28日10时20分,他们在观音桥环道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渝DW12**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非法网约车运输嫌疑,随即对该车实施执法检查。
经调查,乘客称其在324医院附近使用手机下单,乘坐该车前往华新街,车费约8元。对于乘客的说法,驾驶员张某承认其通过网约车平台揽客。
不过,执法队员发现,张某并没有取得网约车司机从业资格,其车辆也无《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且是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
那这个汽车租赁公司是否参与非法营运呢?执法队员根据该车的租赁合同找到了这个租赁公司。
“经调查,租赁公司鼓励承租人租赁类似车辆实施网约车经营行为,而其在明知张某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情况下,并未收回车辆。”执法队员说,租赁公司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汽车租赁经营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的规定,将面临最高2万元的处罚。
同时,该车驾驶员张某因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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