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03-06 14:46:03
大众网3月6日讯 3月8日,一年一度的国际妇女节又来了,恰逢《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再度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女性长期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家庭暴力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更是全社会的一个隐痛。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更多女性选择诉诸法律途径来救济自身的权利。尤其是人身保护令作为民事强制措施,一时间成为长期遭受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伞”。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7年10月底,全国各地法院签发的人身保护令共计1830份。很显然,人身保护令的签发数与遭受家暴亟待保护的人数相比实在是太少。究其原因,证据的收集和提供成为限制家暴受害者的一个主要障碍。法院是签发人身保护令的唯一主体,而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现实中,很多受害者虽然长期忍受家暴的折磨,但是苦于寻找证据,很难来维护自身权益。为此,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冯饮冰律师表示,遭遇家暴受害者可以重点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
1.报警记录,民警出警后会制作笔录详细记载事件经过;
2.证人证言,如小区的保安、物业人员、邻居等;
3.医院的门诊病历和住院凭证等书证;
4.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通话记录及妇联、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投诉反映记录;
5.记载家暴过程音频视频资料或照片等电子证据;
6.施暴者曾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等自书材料。
一味的忍让迁就、委曲求全,并不能感化一个心理扭曲的人。只能让暴力不断升级,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遭受家暴的女性应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法律之名对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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