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7-02-27 15:29:02
民警暂扣车辆。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覃成朝 摄
广西新闻网钦州2月27日讯(通讯员 覃成朝)“实在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把这个车拖走,我们这生意都没法做了。”来自钦州港逸仙路的一名店主高兴的对民警说到。2月27日上午11时,钦州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对一辆违停且涉嫌套牌的面包车进行了拖移暂扣,事情还要从2月23日的一次警情说起。
2月23日早上11时五大队接到“110”报警称:在钦州市钦州港区逸仙路某轮胎店前一辆小客车违法停车,挡住了居民正常出行的道路。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蓝色的丰田面包车停在人行道上,阻断了人行道。而当民警查询其车牌试图联系车主将车开走时,发现该车牌登记的车辆竟然是一辆已经注销的宝马牌轿车。民警通过对车辆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面包车不仅涉嫌套牌,而且也没有粘贴任何年检和保险标志,极有可能是一辆“黑车”。
由于该车车门紧闭,又无法联系到驾驶员,民警联系了城监部门将该车上锁,并粘贴了通知书,希望车主配合调查。但是三天过去了,仍不见任何人前来说明情况。为了不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27日民警联系了拖车,将该车拖走并暂扣,并且对于该车是否涉及其它违法问题民警还将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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