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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哄抬物价,就罚到肉痛!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2020-02-14 20:47:02

口罩提价到850元/盒,被罚300万元;12元/只购进的口罩抬高至128元/只销售,同样被罚300万元;大白菜售价从3.36元/公斤大幅提高至9.98元/公斤,罚款10万元;鸡蛋标价为会员价4.58元却以8.8元/500克结算,罚款50万元……

从1月29日至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连续曝光了七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目前曝光的7批案例普遍发生在1月底,最早的发生在1月21日,最晚的一起发生在1月28日,基本处于疫情爆发一周左右。

随着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以及市场供应日渐充足,哄抬物价的情况在2月份已经很少出现,目前还没有被曝光的案例。

企业经营者绝不要妄想利用疫情牟利,否则,一定会被罚到肉痛,得不偿失。

——哄抬物价被重罚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连续曝光多起哄抬物价的案例,其中有两家药店高价销售口罩被罚300万元。消息传出,全网关注。

分别是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将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十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涨价超过10倍,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还有一些典型案例。

1、卖高价口罩且屡教不改,云南药企被罚100万

1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以38元/个的价格购进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以98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158%;以15元/盒的价格购进泰诺尔牌随弃式口罩,以68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353%;以10元/包的价格购进丹美元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5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150%。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向该公司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然而,该公司仅象征性地下调了2个品种口罩的售价,并未按要求立即改正。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售的共11个品种的口罩价格,进销价差率仍然高达58%—233%。官渡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经告诫未能立即改正,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依法从重作出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蔬菜进销差价最高超过5倍,爱购超市被罚50万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爱购超市龙凤新天地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8日起,在蔬菜进价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的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达557%,平均差价率为273%。其中,西葫芦售价为29.60元/公斤,麻椒45.60元/公斤,架豆王豆角37.60元/公斤,西芹25.60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依法作出50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3、阳奉阴违,把12.8元的口罩涨到49,药店被罚180万

1月26日,贵州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贵州侗润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下属多家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3日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函,并明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哄抬价格。但1月23日至26日期间,当事人要求其下属药店统一大幅提高口罩价格,将购进价格为12.8元/个的医用防护口罩涨价至49元/个销售。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于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作出罚款180万元的行政处罚。

4、生菜每盒从2.50元涨到19.80元,家乐福被立案调查

从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销售的多种蔬菜涉嫌哄抬价格。经查,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在疫情期间,销售的蔬菜涨价数倍。其中,生菜的平均销售价格从2.50元/盒涨至19.80元/盒,小白菜的平均销售价格从3.87元/300g涨至19.55元/300g,鸡毛菜的平均销售价格从4.26元/袋涨至18.3元/袋,涨幅分别为692%、405%、330%。其余销售的蔬菜也有不同幅度的涨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要求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立即改正,并对上述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从重加快,最高可罚500万

根据我国现行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最高可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经营者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没有串通涨价行为的前提下,给高价销售口罩的药店开出300万罚单已是顶格处罚,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遏制哄抬物价的决心,对蠢蠢欲动的不法商家形成有力震慑。

此后,市场监管部门又多次发文,强调将对哄抬防疫相关物资、民生物资的行为从重加快处罚,并开启专项整治。

——允许适当涨价,但绝不允许借疫情牟利

由于疫情防治需要,供应不足等问题,口罩、蔬菜等商品在短时期内出现供需矛盾,从而引发价格波动,是正常的市场反应,也允许合理的价格上浮。但是,绝不允许借疫情发国难财。

目前,全国物资供应相对充足,物价趋于稳定,已经不存在物价飞涨的基础。

以武汉为例。2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曾经视频连线调研武汉物价,发现目前武汉的物价已经趋于稳定,供应比较充足。来自武汉中百仓储、武商超市等10个监测点的数据显示,1月30日,武汉白菜价格曾经短期上涨到2.85元一斤,但2月5日已经回落到2.19元;萝卜价格也从每斤1.5元回落到1元。苹果价格经过起伏,2月5日已经降到6.35一斤。在蔬果供应本就紧张的春节,这个价格并没有高到离谱。

价格监控数据还显示,目前除了N95口罩脱销,各地的物资供应都比较充足,价格也趋于稳定。例如,广州市的500ml医用酒精价格已经从16.23元稳定在了10.5元,一次性医用口罩10只装从13.73元下降到10元,只有84消毒液价格略有上涨。西安市的散装大米均价已从每公斤6.65元,下降到5.4元,面粉价格从每公斤5,79元下降到4.76元。

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将继续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民生商品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在这个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刻,商家应该踏下心来,挣踏实钱了。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记者:佘颖

编辑:徐晓燕

审核:刘辛未

主编:王玥

监制:张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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