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13 13:20:07
齐鲁网7月13日讯 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以年龄为判定标准,
6周岁(含6周岁)以下免费乘车,不单独占座;
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起草的《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
《意见》要求,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价格失信惩戒机制,将经营者不执行道路运输价格政策,重点时段或者恶劣天气违规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作为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客运处(邮编: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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