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04-11 15:42:04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山东省公安厅于4月5日向各市公安机关下发贯彻执行该决定的通知,全面实施这一惠民政策。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根据这一惠民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就不用再缴纳20元的工本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以下5种情形:
①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②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③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④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⑤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
◆退还4月1日后已收取的工本费
对于4月1日至通知下发前,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省各市公安局户籍窗口会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退还相关费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办理窗口领取。
◆换领补领仍需缴纳工本费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本次取消的是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工本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领的,仍需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