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新媒体
2020-09-08 18:02:09
据港媒报道,去年11月11日一名29岁香港男子被指在上水一回旋处驾车慢驶,被警员截停要求搜查,他表现激动挣扎,期间涉踢中警长腹部,因而被控袭警。据报道,他否认控罪,于今年6月经审讯在粉岭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延至今天(8日)判刑,最终决定判他入狱9星期,但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本案事主警长钟宏业早前作证表示,当日见被告驾车在回旋处慢驶造成阻塞遂将他截停,被告落车后表现激动更一度欲离去,他制止时被告激烈挣扎,并起脚踢他,膝部撞到他的腹部。但被告反指遭警按在地上,将他的头在地上摩擦,另有警员跪在他颈上和揸他下阴。裁判官最终接纳警长证供,相反就指被告谎话连篇,因此裁定他罪成。
图源:香港“东网”
被告被定罪后,裁判官为他索取精神、心理及背景报告。今日辩方求情表示被告无精神和心智问题,辩方指被告一向奉公守法,没有不良嗜好,认为本案是单一事件,希望法庭判以非监禁惩罚。
裁判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法庭需保护正常执行职务的警员,因此必须判监。裁判官指被告没有悔意,案发时一次又一次尝试堵路,警员才截停他,他起脚踢警员,最终因激动挣扎而受伤。
裁判官直言同情被告父母,指被告是家中独子,对他供书教学多年,而他亦是家中经济支柱,故法庭曾考虑是否判他缓刑,但因他没有悔意,看不到有洗心革面的想法,故最终判他即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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